作 者:刘润来 源:刘润(ID:runliu-pub)
前几天,我们分享了一篇关于如何制定KPI的文章。文中提到,作为经理,一位管理者,千万不要给下属制定无法完成的目标。
否则,在年度考核时,下属即使很努力,却也没有完成目标,会让你陷入一个非常艰难的抉择,就是要不要给下属发全额奖金?
当时在留言区,很多读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进一步说明了这种情况。
但有位小伙伴说他作为经理,在执行他公司“271”业绩考核原则时遇到的问题,我觉得很有代表性。
什么问题呢?
就是年度考核的时候,有的经理会很纠结。
纠结要不要按“271”原则,给没有完成目标的下属打低分。
作为一个从员工成长起来的新经理,他不好意思给未完成目标的下属打低分,他想第二年,帮助这样的员工完成目标。
那他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这样做看似照顾了完不成指标员工的面子,但本质上是对完成指标员工的一种不公平。
这可能是一些没有经过系统训练,刚从员工成长为经理普遍会遇到的问题。所以我觉得这样的纠结很有代表性。
那到底应该如何做年度考核?什么又是“271”原则?
不仅要看做了什么
还要看怎么做到的
做年度考核,很多人的理解是:考核年初时做的目标承诺。
比如,销售部门承诺的目标是3000万,研发部门承诺要开发三个新品。
到年底了,做到了吗?
这些当然要看,这是年度考核非常重要的部分,但这不是唯一的部分。
在做年度考核的时候,你考核下属有没有完成年初的目标承诺,这是考核什么?
这是考核下属,他今年做到了什么。
其实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你要考核下属,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有没有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做到?他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别的部门的利益?他做这件事情有没有跟别人协作?
“怎么做到的?”,才是最重要的。
为什么?
因为如果他用非正常的手段做到了一个结果,那明年、后年就不一定是这个结果。
所以,你不但要看结果,还要看他是怎么做到这个结果的。
你还要把这个结果和其他人作比较。
他做的不错,但是其他人做的也挺好,大家做得都挺好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做得好,不一定是因为他的能力,可能是因为市场环境不错。
如果大家都做得很差,如果他做得差,也不是因为他能力差,而是市场环境不行。
优秀是相对的,所以一定要把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来评估。
什么是“271”原则
加在一起如何评估?评估的标准又是什么?
就像开头所说,很多大公司在做评估时,会遵循“271”原则。
什么是“271”原则?
阿里巴巴要求每个员工都参加每季度、每年的“KPI+价值观”双重考核,各部门主管要按照“271”绩效考核原则来评估所有的员工。“271”绩效考核原则将员工划分为3个档次:
1、超出期望的员工,占整体员工的20%。 2、符合期望的员工,占整体员工的70%。 3、低于期望的员工,占整体员工的10%。
在阿里,20%超出期望的员工应该马上得到激励或升迁,而那10%却可能被淘汰。
这套员工绩效考核原则很有效,很多公司都在用。
那具体应该如何打分评估呢?
就以我曾经工作了13年的微软为例。
第一类占20%超出期望的员工,在微软我们叫A类员工,A类员工是什么意思?就是指特别优秀的员工。
什么叫优秀?
完成目标不叫优秀,超额完成目标,不可想象的业绩被达成了,这才叫做优秀。
他承诺了3000万,最后做到了6000万,这叫做优秀,他承诺做出一个新产品,结果做了三个,这叫优秀。
这类员工,在微软,我们要给他打4.0分。
然后在那些打4.0分中间挑出极少数的一些简直能作为员工楷模的那些人,我们会打4.5分。
第二类占70%符合预期的员工,叫B类员工。
什么叫B类员工?
他满足了大多数或者几乎所有的需要,也就是说他年初承诺的那些指标都完成了,完成指标是拿不到4.0的,完成指标只能叫及格。
完成目标只能打3.0分,在3.0分中间挑出一些有潜力的员工才能打3.5分。
实际工作中,有些员工会把完成目标当成最高要求。
没有完成,他心里会想,虽然没有完成,但我大部分接近了,我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这是不够的,因为我们的目标设定是80%都应该完成。
所以完成目标是应该的。
当一个员工把完成目标当成他的心里上限的时候,这个员工是不值得提拔的。
那剩下的10%,我们叫C类员工,也就是没有达成工作要求的员工。
在公司考核采用“271”原则时,一定会要求必须有10%的人是属于C类员工。
什么意思?
如果你管10个人,那么这10个中间至少有一个人是2.5分,10个人中至少有一个人是被认为是落后的。
如果连续两年拿2.5分,在微软实行“271”原则时,是强制要离职的,是要被淘汰的。
不要把困难的事情留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