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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本文是瑞典哥德堡大学研究者比约恩·古斯塔夫森与中国学者丁赛合写的论文。文章探究了1995年以来教育、年龄、性别、代际影响以及迁居情况对于获取职称的影响,论述了不同职称的人员其个人收入状况的变化,并进一步分析了职称情况对于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引言
  上世纪50年代,中国采用了苏联的经济模式,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学生从学校毕业之后,便与所分配的工作单位之间形成终身关系。工资根据中央确定的工资等级表发放,辅之以非现金支付,能获得较多的住房补贴,也有权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在任何工作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职务职称(以下简称职称)系列被分类。更确切地说,各种不同的职称是基于岗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基于个人因素而进行的划分。责任多意味着职位的职称高,获得更高职称的过程是公开的,因而使得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成为可能。职称越高,劳动报酬也越高,职称最高的人员被认为是经济精英。
  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经济生活方面经历了巨大变化,值得关注的是,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人们可以到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个人自主经营,做个体户;还可以到私人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并不受职称影响,同时,新的经济精英也出现了。职称制度所容纳的人数减少了,失业率却增加了。这主要是由90年代后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所引起的,大量工人下岗,导致劳动力萎缩,失业增加。然而,职称制度依然存在,依然容纳着许多人员,以前的精英何去何从呢?高级职称人员的经济状况恶化了吗?还是保持原有的数量,在改革的浪潮中奋力冲击?由于有许多人认为职称是工作的重要方面,它可以确保更高的薪酬和福利,因此,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是有趣的。
  本文有两方面的目的。第一,我们想更好地了解为什么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可能获得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教育、年龄、性别、代际影响在何种程度上发挥作用?职称状况会受文革期间知青的被迫下乡或者从农村迁居城市的情况影响吗?第二个目的是描述和分析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的个人收入的发展状况。尤其是,我们的兴趣点在于高、中级职称人员的收入优势是否已改变。当考虑诸如教育、年龄、住所等个人因素时,一个人的职称是否对收入有独特的影响。这意味着,我们的目的类似于社会学的研究目的,通过分析个人简历来理解精英的形成以及精英地位如何影响收入。在此,我们使用了中国大部分城市的相关数据。然而,这项研究在以下方面不同于社会学研究。首先,我们界定了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其次,当分析精英阶层的形成过程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分析收入的决定因素时,我们运用了另一种建模策略。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我们研究的是较近时期的情况,除了1995年的分析数据,也使用了2002年的分析数据。在此期间,由于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承受巨大的市场压力,导致重组和裁员,使许多员工摆脱了职称制度。乍一看,此种解释还算令人满意,尽管本文力图对旧体制下的经济精英的消亡提供新的解释,但这并不能说明由已摆脱职称制度的企业家、私人业主、高中层管理人员组成的新经济精英的形成情况和收入状况。
  我们发现,教育和年龄对取得中高级职称起了积极的作用。我们还发现,男性比较容易取得高级职称。如果从农村迁居城市且是中共党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概率也会增加。而文革期间的情况恰恰相反。
  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我们发现,获得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人员其个人收入相对来说实现了平等分配,从发展的进程来看,也较为理想,而其他人群的收入情况却并非如此。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在个人收入、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富、人均住房方面,增长较快,当属赢家,为其他人群所不及。相比之下,输家便是越来越多的无业者。与1995年相比,2002年城市地区个人收入的两极分化更为严重。
  二、背景
  此职务职称系列是中国从苏联吸收过来的,适用于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称对于工资水平而言是极为重要的(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但在获得住房津贴、享受医疗保健等社会福利方面,更为重要。最为重要的方面当属退休金了。
  职称制度设有多个层级。例如,政府领域就有15个级别,以总理为最高级别,副部长属于第4或第5级,县领导属第7至第10级。简言之,大多数人员没有职称,一部分人员达到中级,高级只占少数。中高级人员比例的分配因工作单位不同而会有不同。
  更进一步来说,该制度包括两个系列。一个系列运用于领导干部人员,也叫委任制(职务系列)。另一系列用于专业技术人员,也叫专业技术职称制度(职称系列)。我们认为,在薪酬、住房、医疗保健方面,这两部分极为相似,为方便起见,我们可以把这两个系列合并探讨。存在这样一个事实,一个人可以在这两个系列中都拥有职称,而且这一事实有扩大的趋势。一个人具备两个职称比仅有一个职称的工资要高。例如,获得国家干部身份存在不同的渠道。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毕业或接受完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后,工作理所当然地由政府来分配,顺理成章获得国家干部身份。而现今的市场经济时代,劳动力市场履行了这一功能,但对于个人来说,具有不确定性。获得国家干部身份的第二个渠道适用于低学历同时具备良好工作履历的人员。因此,职称地位的取得不仅取决于教育程度,还有赖于资格条件。获得职称地位的第三个渠道适用于转业军队干部。
  如果有人想在技术职称系列或职务委任制系列中提高自己的职称,那就必须符合条件。每一个系列都有晋级标准。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初级职称的人想获得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的人想晋级高级职称,要求必须有工作经验。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职称制度也随之改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职称制度逐步被国有企业淘汰,截至2002年,这一过程还没有完结。然而,这一变革并不意味着职称制度的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资格考试制度的创建。局外人把这看成是现代形式的封建科举制,而业内人士还是赞同的,因为这能够减少职称制度中的主观性,使之趋于客观化。
  专业技术系列中的职称考试有几大类,例如,经济、会计、工程、法律、卫生保健、网络、外语等。每一类都有具体的考试类别。例如,会计有九种考试。这些都是全国性的统一考试。笔试部分适用于所有的考试,某些考试也有口试部分。若想参加考试,应试者必须首先获得其主管部门的批准并登记。如果通过考试,便可以获得相关职称。
  三、资料
  此项研究分别使用了1996年和2003年春季所做的针对城市居民的两项调查的资料,以1995年和2002年作为参考。调查方式由中国收入分配项目的研究人员设计。该组研究人员由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学者组成。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组协助。该项调查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统计数据。许多政策是针对特定地区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改革始于东部地区,而近期的政策致力于发展落后的西部地区。在第一阶段,北京、辽宁、江苏、广东被选作样本代表东部地区;陕西、安徽、河南、湖北代表中部地区;重庆、甘肃、四川、云南代表西部地区。1995年,抽取这些省份中的69个城市中的6934户作为样本;2002年,抽取这些省份中的70个城市中的6835户作为样本。样本构成是以户口为基础,因而并不包括生活在城市的农村迁居者。尽管2002年的个人背景资料较1995年的丰富,但这两项调查在很多方面具有较高的可比性。尽管有学者已使用这项调查来研究城市职工的收入不平等和收入决定因素,但他们并没有关注我们在此研究的职工的职称、其决定因素以及收入。
  四、类别
  我们研究的女性年龄段在16至55岁,男性为16至60岁,超出此年龄段的上限为退休年龄,故而排除。根据对不同的职业设定不同的调查问题,我们界定了五个劳动力市场类别。余下一类为无工作人员(例如,学生、家庭主妇、提前退休人员和失业者)。在调查期间,这些人中一部分会找到工作,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如此。在工作人员类别中,也有一部分人的工作与职称制度无关,我们将这部分工作人员归为非涉及领域,简称“非涉人员”,还有一小部分属私营业主。我们将适用职称制度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分成三类。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人员、处级以及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中级职称的工作人员包括具有中级专业水平的人员、科级领导干部。不属于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的人员则被划归为初级职称的工作人员。
  1995年和2002年的样本数据表明,该期间这一制度的很多方面变化较大。初级职称的工作人员的比例有所下降,这不足为奇。事实上,下降比例已超过一半,也就是说,1995年的比例为38%,2002年仅为16%。相比较而言,无工作人员的比例增加了,1995年为5%,2002年为28%。私营业主也增加了,高达3%。而非涉人员的比例几乎没有变化(从36%到37%)。2002年,高级职称人员占3%,而中级职称人员占13%,仅略低于1995年。因此,正如人们所估计的,在转型期间,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基本没有变化。高级职称人员在所有职称人员中所占的比例变动不大,大概是因为他们被解雇的风险较小。
  值得关注的是,高级职称人员受教育时间最长,年龄最大。例如,2002年,高级职称人员平均比初级职称人员大七岁,受教育时间平均长三年半;1995年,这个差距甚至更大。年龄差距的原因是:年龄影响晋级,中高级职称人员开始从事工作的年龄要比初级职称人员高。私营业主和无工作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龄最短。中高级职称工作人员主要是男性,事实上,呈绝对增长趋势。2002年,所有高级职称人员中的81%是男性。相比之下,无工作人员中女性占绝大多数。在各类人群中,中共党员的比例也有较大的差距。最为突出的是,2002年,在私营业主中,中共党员的比例仅为9%;而在高级职称人员中,中共党员的比例却是68%。户口制度的存在阻碍了农民进城定居。尽管如此,城市工作者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农民出身。在高级职称人员中,这个比例是最高的,根据2002年的样本资料,多达三分之一。如此高的比例是可以理解的,原因是获得城市户口的一个途径是受过高等教育,另一个途径是获得领导干部身份。
  五、中高级职称人员
  正如我们所预想的,教育增加了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概率,对高级职称影响最大。相反,教育在私营业主和无工作人员中具有负影响。年龄对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概率具有积极的影响。中共党籍对中高级职称人员或者非涉人员具有正面影响。
  男性对获得高级职称的概率是正影响,而对非涉人员和无工作人员来说是负影响。在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中确实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由于性别特征的原因,男性更可能获得高级职称,而成为非涉人员或无工作人员的可能性却很小。这种特征差别更多地反映在家庭生活中,对工作的选择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很多国家,男性在外工作赚钱养家,而女性专门从事家务劳动,这具有代表性。改革前的中国城市,按照国际标准,与家庭有关的职业很少,但现今越来越多。自90年代中期以来,接近一般退休年龄的女性继续工作的比率比男性下降得更快。相比之下,性别对就业状况的影响不如少数民族的影响大。迁居经历也有很大的影响。在文革期间,如果被下放到农村,获得初级职称的概率就会增加。原因是:下放经历已将其锁定到初级职称工作上,这样使其很难在工作单位内部获得晋升,也很难在工作单位外部找到发展机会,其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最后我们总结了代际关系对劳动力市场布局的影响。例如,家长是高级职称人员便增加了子女成为高级职称人员的概率。
六、个人收入:平均数、不平等及其决定因素
  高级职称人员的人均收入最高,中级职称人员次之,无工作人员最低,这并不奇怪。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从1995年到2002年,情况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尽管所有被调查人员的人均收入增加了33%,但无工作人员的人均收入降了24%。虽然对无工作人员收入变化的分析超出了本文的主题范围,但应该认识到:许多中年工人下岗,青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比例增大,是该类人群迅速扩大的原因。相比而言,高级职称人员的人均收入增加了91%,中级职称人员的人均收入增加了71%。初级职称人员和非涉人员的人均收入增长比例略低。
  如果我们探讨人均家庭收入而不是人均收入,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吗?当从分析个人收入转向分析家庭收入时,我们也会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来考察家庭的构成成分。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如果高级职称人员同与日俱增的无工作人员(学生、家庭主妇)共享其收入,其收入就会被稀释。然而,这并非事实。各类人群的可支配人均收入的变化比个人收入的变化小。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收入对无工作人员生活标准的改善具有重要影响。从1995年到2002年无工作人员的人均收入下降了,但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加了(但与整体相比,增加的比例相当低)。
  由此我们发现,高级职称人员属于赢家,而越来越多的无工作人员当属输家。非职称工作人员与中高级职称人员之间在薪酬方面的差距拉大了。造成此种结果的原因是:在此期间,几种实物薪酬形式也逐步被淘汰,代之以货币补偿,不再有或多或少的其他利益,这或许对中高级职称人员来说很不利。如果不同类别的工作人员之间个人收入差距增加的原因是薪酬形式的变化,我们便不会期望发现在其他经济领域各类别人员个人收入差距的增加。但事实上,差距增长悬殊。
  从整体来看,收入不平等扩大了。私营业主和无工作人员这两个类别的收入不平等差距最大,而高级职称人员和中级职称人员的情况却相反。中高级职称人员和无工作人员这两个类别的收入不平等增加了,但其人均收入差增长更快,两极分化严重。整个收入不平等的比重几乎翻了一倍,从1995年的12%到2002年的20%,这要归因于各类别之间的人均收入差几乎翻了一倍。
  尽管源于劳动力市场的个人收入不平等在增加,但有趣的是在家庭层面上,却被完全稀释了。基尼系数表明尽管个人收入上升了,人均家庭收入却下降了。从1995年到2002年,人均家庭财富和住房面积的不平等在下降。在家庭层面,最相关的衡量标准是福利,因此,在这期间,中国城市地区的不平等并没有增加。这个原因是值得研究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哪些条件和因素影响其个人收入,我们已经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收入决定因素作了不同的分析。以下的报告是源于对使用年收入作为因变量的三类说明的回归分析。第一类包括解释性变量:教育和年龄,被下放到农村和民族状况,性别和婚姻状况。也包括控制变量,表明城市就业率和衡量人均收入的连续性变量。在第二类说明里,我们增加了在所涉及的部门里工作这样一个虚拟解释性变量,而在第三类里,我们增加了虚拟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私营业主和受雇者。
  下面加以阐述,首先,从1995年到2002年间,教育系数有所增加。本文最为关注的是:中高级职称人员的系数有所增加,高级职称人员从1995年的0.13增加到2002年的0.30,而中级职称人员的系数从0.11增加到0.19。这样,职称看来对个人收入有着独立的促进作用。
  教育通过工作部门对个人收入的间接影响很小,通过职称地位这一渠道发挥得影响也不明显。与此相反,对受雇初级人员的影响却很大。最后,对私营业主的影响是从1995年的重要变为2002年的不重要。党籍的系数是正向的,也有很高的t值(t-value,估计系数依次显示值)。估计数据还表明,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对个人收入有积极的影响。没有迹象表明:少数民族身份和文革期间被下放到农村会影响个人收入。
  我们这么做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各类别人员中的收入决定因素,更好地调查期间的变化情况。我们可以作出以下阐述:教育的系数都是正向的,2002年的比1995年的要高,除了私营业主。在所有类别的人员中,除了私营业主,党籍和年龄的正向系数t值很高。除了具有中级职称的女性,女性的系数都是负向的,在私营业主中,其负面影响最高。因此,私营业主的收入决定因素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类别。
  七、结论
  本文认为,要了解中国劳动力市场及其变化,应给予职称制度以更多的关注。尽管与以前相比,现在职称制度所涵盖的工作人员的比例下降了,但2002年大约3%的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员属于本文所界定的高级职称类别,14%属于中级职称类别。事实上,此比例与1995年的相差不多。
  不足为奇,我们认为一个具有高学历又年长一些的人更有可能获得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中国的高级职称人群几乎是属于男人的俱乐部,因为2002年,高级职称人群中女性与男性的比例为1:4。如前所述,在中高级职称类别中,在个人收入上几乎不存在不平等,尽管一直在增加。主要结论是:中高级职称人员这类精英不仅成功地稳住了原有的收入状况,事实上与其他人群相比,还有所增加,属于蠃家。这项判断是基于对个人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的分析而得出的。从1995年到2002年,越来越多的无工作人员成为输家。
  2002年,根据本文对工作年龄段人群的分类,中国城市的个人收入分配比1995年更为两极分化。在此期间,教育的回报率增加了。然而,回归分析表明,这绝不是中高级职称人员为什么一直都过得好的充分理由。分析表明,中国城市的性别差异使女性很难获得高级职称工作,女性工作的领域具有低薪酬的特点。最后,我们的研究还表明,阻碍劳动力市场不平等发展的更大因素是家庭对个人收入的稀释。



作者:比约恩·古斯塔夫森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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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6 13: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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