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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
洪亮吉(1746—1809),清,江苏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初佐安徽学政朱筠校文,继入陕西巡抚毕沅幕,校刊古书。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因上书论朝政,被遣戍伊犁。次年赦还,改号更生居士。通经史,长于舆地及音韵训诂,工诗文,尤精骈文。断言鬼神“不能祸福人”,人不应“畏鬼神”(《祸福篇》);进而否认鬼神存在,认为鬼神产生于人心,“一念以为有,即有矣,实则不然也”(《天地篇》)。否定“天生百物专以养人”之神学目的论,认为“天”“不能一一司人之命”(《命理篇》)。指出由于人口繁殖率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率,致使“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治平篇》)。著有《卷施阁文甲乙集》《更生斋文甲乙集》《春秋左传诂》《西夏国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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