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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
比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2.7,单位是令上年同月=100,而1月份的CPI为101.5.
我看到有的报道根据这两个数据说2月份CPI环比上升1.2%。
但是我觉得这两个数分别是以各自的上年同月进行计算的,不能直接相减,因为分母都不一样。

我想问的是,这个环比上升1.2%的说法,是不是不合理的?还是说这是宏观经济学中约定俗成的一种计算方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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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4 09:20:12
这个不是直接相减的,若2009年1月的价格水平为P0,2009年2月的价格水平为P1。2010年1月的价格水平为P13,2010年2月的价格水平为P14。则同比P13/P0=101.5%,P14/P1=102.7%,所以(P14/P1)/(P13/P0)=(P14/P13)*(P0/P1)=101.18%*(P0/P1)。由于价格水平一般是上升的,因此2月份的环比指数应该小于1.2,我觉得报纸的报道不严格。我没有看到哪本书上有这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或许是我无知。答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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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 19:40:26
统计数据都有问题,知道怎么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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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 21:10:14
好像不能比较,都是去年同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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