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23 06:30 
ruoyan 发表于 2010-4-22 16:29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22 06:42 
ruoyan 发表于 2010-4-21 20:43 
这个人无劳动行为,包括无脑力劳动行为;可能是故意不实施其劳动行为,也可能是丧失劳动行为能力,可能是暂时丧失,比如睡觉;还可能是长期丧失,比如植物人。——但是,这个人有消费行为能力。
这里说的是和支配某种资本相关的问题。那么:
一,一,对于一个资本所有者,其故意不实施劳动行为的表现是什么?换句话说,你根据什么说,一个人是故意不实施其劳动行为?
二,如果睡觉可以叫做丧失“劳动行为能力”,那么人人都这样——一倍之不睡觉的除外。
三,植物人无意识。他只是“被”活着。他是真正的他自己的资本收益的受益者么?他能体验到一百万和一万元对他的区别么?而对于这笔资本而言,其所可能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一、可以因为十分懒惰,不愿意实施劳动行为,可以以为信任(比如对子女),不去实施劳动行为。
二、正是,人人都可以这样,所以,你的立论对人人都不一定成立。
三、不管是不是“被活着”,他所有的财产“被”得到的利息,没有人有权利剥夺。因为他还有消费能力——活着。他能否有意识地体验无关重要,但他的生命依然存在,只要在以100万维持着生命,生命就在体验着。风险由其所有的那笔资产本金承担。
一,一笔资本能够获得利息,是不是必须是当下行为的结果?什么行业可以在一次投资之后再也不去管它而永远为其所有者带来收益?一些企业的所有者雇佣经理人管理企业,需不需要对经理人进行选择?信任等于放任吗?
二,我们可以不可以因为人需要睡觉而说他不是劳动者?一个人的劳动是在清醒时进行的还是在睡觉时进行的?你所认为的劳动者不需要睡觉吗?
三,我在问你,这个植物人能不能体验到一万与一百万对他的区别?没有意识能够体验吗?
风险到底是由所有者承担,还是由所有者的资本自己承担?
一,已经说过,凭所有权不行为可以获得利息,你是听而不闻了,功夫了得。
一个存款者,存一次款就可以不管而永远获得利息,除非银行倒闭。
企业所有者雇佣经理人已经是在行为了,但他的行为不代表所有。你一直在用一个局部的例子证明全体。
二、又在腾挪。所有权者睡觉时别人替他投资了,醒来照样有权要求收益。
三、风险由所有者承担?由他的四肢还是脑袋?债权人是先要钱还是先要命?
讨论至此,不足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