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会计与财务管理论坛 七区 会计与财务管理
4145 11
2020-02-17

第一讲 企业合并

1.1 企业合并的涵义

1)企业合并两种解释:

Ø  公司法解释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均指法律主体;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法律主体合并成一个法律主体)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

必将改变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法律地位


Ø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单独的法律主体)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一个法律主体或包括多个法律主体的企业集团)的交易(买卖行为)或事项(非买卖行为)

不强调法律主体的变更,可能导致参与合并企业法律主题的地位变化,也可能不变



2)注意

Ø  被合并方是否构成业务?

一个企业拥有对另一企业“业务”的控制权(生产经营活动、资产负债组合等,可以是企业某分部,不一定是整个企业)

如果没有业务,比如仅仅表现为某项金融资产,则不能合并

一项交易是否构成企业合并,主要影响对该业务的会计处理


Ø  交易前后报告主体是否变化?

本质是购买标的业务的控制权,若发生了转移,则报告主体必将发生相应的变化

报表主体发生变化主要情形:

A. 交易后被购买方法律地位消失,其业务净资产全部并入购买方报表

B. 交易后被购买方的法律地位不变,但被购买方应纳入购买方合并范围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

控股合并:A+B=A+B公司法不认可,会计上独特;没有改变合并企业的法律地位,只是形成了母子公司的关系=>合并并非一定改变法律地位,可以仅仅是形成了新的报告主体





1.2 企业合并的分类

Ø  法律角度分类(国际会计惯例)

吸收合并:合并后被合并方的法律地位小时,与主并企业形成一个法律主体(A+B=A)

新设合并/创立合并:合并后所有参与企业的法律地位都消失,共同形成一个新的法律主体(A+B=C)

控股合并:合并前后参与的企业法律地位都没改变,形成了母子公司的关系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会计处理类似,但控股合并较大不同


Ø  合并前后控制方是否发生改变分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都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十二个月以上)

A(母公司)控制两个子公司:B(子公司)和C(子公司)

=>B+C(子公司合并),仍由A公司控制(一个集团之内公司之间的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的最终控制

A(母公司)控制C(子公司)

B(母公司)控制D(子公司)

=>C+D(子公司合并),合并后由A控制/B控制(不是一个集团之内公司之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20-2-17 13:46:02
1.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会计处理差异较大,以上两种企业合并的比较
Ø 概念比较
同一控制下:集团内部企业间合并
非同一:不同集团企业的合并

Ø 合并实质比较
同一:源于国际惯例,股东权益的联合,非交易业务,会计处理中采用账面价值进行计量,且不确认损益,仅调整股东权益
非同一:国际惯例的购买式合并,交易业务,遵循交易规则,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确认相关损益(如果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有出入=>损益)

Ø 合并对价比较
!两种合并都可以:
- 现金/非现金资产进行合并(支付给被合并方)
- 承担负债的方式合并(发行债券给被合并方,被合并方股东变成了债权人)
-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合并(发行股票给被合并方,用合并方股票换被合并方的股票;换股百分比很高的话=>换股合并;被合并方成了股东;发行的价值超过了被合并的股票价值时=>反向收购 )
!对被合并方股东的影响不同

Ø 法律后果比较
合并后主体成为一个法律主体:不形成母子公司的关系,合并方获得了被合并方的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
合并后主体仍为多个法律主体:形成母子关系,合并方取得股权,应确认股权投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0-2-18 01:30:32
同一控制应以最终控制人为标准,而同一控制人并非以集团为唯一形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0-2-18 07:35:01
1.4 企业合并会计分录框架
合并方:合并日编制
被合并方:法律地位消失的话,结束账目;如果继续存在,则不涉及会计处理
合并方编制时主要问题:
A. 借贷双方涉及的会计科目怎么确认?
B. 各项会计科目(要素)如何计量?(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C. 涉及到损益如何处理?

Ø 框架
借:有关资产      
贷:有关负债                    (被合并方净资产)
     或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或股权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等      
      应付债券
      股本  

Ø 影响因素
1. 同一、非同一下合并的影响
同一:借贷双方均按账面价值计量;不确定损益,价差调整资本溢价
非同一:借贷双方均按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商誉与相关收益

2. 吸收、新设或控股合并的影响
吸收/新设:借方确认从被合并方取得的资产;贷方确认从被合并方取得的负债(取决于被合并方合并日的账面情况)
控股合并:借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3. 合并对价的影响
以资产合并时:贷记“银行存款”“存货”等资产账户
发行债券的方式合并:贷记“应付债券”等账户
发行股票的方式合并:贷记“股本”“资本公积”等账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0-2-19 07:33:14
1.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或股权按账面价值入账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按账面价值入账
二者之差=>调整股东权益(先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后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Ø 合并费用处理
1. 评估审计咨询费用(直接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2. 发行债券的费用=>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3. 发行权益证券的费用(股票佣金手续费)=>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 存在或有对价:有些合并对价不确定,未来发生或不发生取决于某些事件(比如盈利x=>加价y 或 损失w=>减价z),并且在后续结算时又设计差额,则该价差应该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借方不足的 调整留存收益

Ø  一次性实现合并(同一控制下)
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
放弃资产实施的企业合并
发行债券实施的企业合并
发行股票实施的企业合并
2*3=6种情形

        放弃资产-吸收合并(统一控制下)
借:有关资产(被合并方资产账面价值)
贷:有关负债(被合并方资产账面价值)   ——A
      存货等(支付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B(很少情况下会直接等于A)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C=A-B(资本公积最小为零不会有负数)
     【留存收益——盈余公积】
     【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
产生的直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        发行债券-吸收合并(同一控制下)
借:有关资产
贷:有关负债——A
      应付债券(发行债券的面值)  B
      资本公积                    C=A-B
支付手续费: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D
贷:银行存款              D

        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同一控制下)
借:有关资产
贷:有关负债——A
      股本(发行股票面值)   B
      资本公积               C=A-B
发行股票手续费:
借:资本公积   D
贷:银行存款   D

        放弃资产-控股合并(同一控制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份额)
贷:存货等
      资本公积
产生的直接合并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        发行债券-控股合并(同一控制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债券
      资本公积
手续费: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        发行股票-控股合并(同一控制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股本
      资本公积
手续费:
借:资本公积
贷:银行存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0-2-20 11:55:35
1.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取得的净资产或股权的确认与计量
合并成本的计量
合并商誉的确认与计量
合并费用的处理(与同一控制下相同)

1. 购买方取得的净资产或股权的初始计量(非同一)
吸收合并: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 按公允价值入账
控股合并:取得的股权 按合并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行为】
!合并报表中,控股合并的合并成本应在取得的净资产和合并商誉之间进行分配;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应按股权取得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2. 合并成本(非同一)=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对价为非现金资产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有差,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对价处理,在12个月内,可以调整合并成;超过12个月,不应调整合并成本,按或有事项等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3. 商誉:合并成本与购买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前>后:确认为商誉
前<后:确认为当期损益

        合并商誉的确认:
吸收合并:在购买方单独资产负债表中 确认并单独披露
控股合并:在购买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确认并单独披露
        合并商誉的计量:
只确认母公司拥有的商誉(按合并百分比确定)
等于合并成本与购买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一次性实现合并
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
放弃资产实施的企业合并
发行债券实施的企业合并
发行股票实施的企业合并
2*3=6种情形
与统一控制设计的科目没有差异
计量基础不是账面价值,变了公允价值
借贷双方出现价差不调整股东权益,而计入合并商誉和营业外收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