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出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
2、参加性。股东有权到会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重大决议计划。股票持有者的出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经过行使股东参加权来完成的。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到达左右决议计划结果所需的实际大都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议计划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盈余,获取出资的收益。股息或盈余的大小,首要取决于公司的盈余水平和公司的盈余分配政策。经过贱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出资者能够赚取价差赢利。
4、流转性。股票的流转性是指股票在不同出资者之间的可买卖性。流转性通常以可流转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买卖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股票的流转,使出资者能够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获得现金。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买卖市场上作为买卖目标,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遭到诸如公司运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群众心思等多种要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出资者遭受丢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出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