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改革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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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的形成后,我们不应当守旧维全,要有积极推进其优化改革的灵和性和决心。这样整体事物的发展才不会因为局部守旧、落后造成人际关系对立,终久造成对整体事物发展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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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不得不说,物管与住户的关系是微妙的。甚至少数物管出现霸道行为是再所难免的。因为物管它本身要生存,它的生存又是寄生于住户身上的,这样来一样就形成一个直接的利益对抗。让住户居民活生生得养活着一个“老祖公”甩都甩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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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物管与住户微妙关系的形成,和一些物管厚颜无耻敛财现象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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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的建议如下:
取消物管体制,物管交由小区住户在居委会的领导下自主管理。
首先、物管领导者及管理团队由本小区居民担任,并且是没有工资的义务劳动者(每月补助其五百元下的电话费)。当然其它的如保洁和保安工资正常发放。
其次、一切权利交给小区居民。如对管理者的推选,对小区物管费多少的定数。
其三、小区的一切事务,由管理者组织小区居民商讨议定,不能自作主张。
其四、每一个小区建立一个稳定的议事会成员。
其五、物管由居委会协助、扶持建设,同时督导管理。
其六、物管的一切收支,由居委会承担。就是物管会不涉及经济问题。保安保洁等等的工资到居委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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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改革的好处:
其一、提高居民的自主性、自觉性,提高人民的主人翁地位。
其二、加强小区人际间的交流往来,增进人际情感和相互间的信任感。
其三、让居委会的工作真正深入到人民群众,和人民的日常生活交织,提高官民之间的信任度和情感交流。
其四、更大限度发挥和发展小区居民的主人翁精神。把“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这句口号实实在在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