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纲要》的研究制定历时一年零九个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基本成熟。
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
会议强调,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
第一,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
第二,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创新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扩大办学自主权。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国际合作水平。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第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扶持困难群体,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五,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国民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特别是继续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到2012年达到4%。要完善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专家解读
教育经费达G DP的4% 缘何要等到2012?
南都讯记者葛倩发自北京 昨日通过的教育改革纲要指出,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 D P比例将达到4%。而在上世纪颁布的《发展规划纲要》曾提出达到此比例的时间节点是2000年。此次再提,是否能得以实现?
目标已提17年 一直重视不够
早在上世纪颁布的《发展规划纲要》中,就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本世纪末达到G D P的4%”一目标,但至今未能兑现。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湖北教育厅原厅长周洪宇认为,原因在于未建立教育问责制,而上世纪的教改已经提出了17年,目前再追责,也不现实。“但并非不建立问责,有关方面就没有责任”,周洪宇认为,今年之所以不能达到上世纪的目标,首先就是因为过去在相当长时间内,对此问题重视不够,并未采取刚性措施。
难点在于地方财政能否跟上
4%比例的实现,不仅需要中央投入,也需要地方各级政府配合。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认为,保障中央投入并不困难,难点在于地方财政能否跟上。而这也涉及我国财政体制。在他看来,公共财政投入,地方政府承担责任更大,但地方往往无力承担。因为财政过多集中在中央层面,地方政府财权较少。因此,保障财政投入,财政体制也需要相应改革。
财政投入需要刚性制约
事实上,针对这一体制,周洪宇2004年就开始向全国人大建议制定《教育经费投入法》,从法律层面上保证教育投入。在他看来,在《教育经费投入法》中,一要将各级预算中教育经费支出单列,设置“教育经费类”级科目,列入各级政府预算。二要应规定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