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研究需要,亟需定基物价指数,因为对找数据及计算不熟悉,故决定花钱买产品+技术(同时也是防止别人糊弄我:)
要求:(1)计算我国从1978.1至2006.4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定基物价指数及通货膨胀率(或者用GDP平减指数计算也可),即上月(季度、年)与下月(季度、年)之间具有可比性,举例而言:就月度而言,要2004.2月与2004.1之间具有可比性,而不是2004.2与2003.2月可比。
(2)同时附上原始数据和具体计算方法。如果1978年的数据比较难找到,时间区间缩短一点也可。
在下钱不多,但是愿出资200金(对于行家来讲,这应该不是一个很难的问题),有意者请回帖,为避免多人重复劳动,第一个回帖接下这个项目的人中标。
交割方式:首先在回帖中告诉我具体的计算方法,让我知道你会计算,并接受大家的监督,确定后我会预付100金给你,然后全部交货后再付100金!请相信我,以人格保证信誉!当然,在收到计算结果后,我还会向大家公布,一是为了共享(可能有很多人在这些细节上面被耽误很多时间),二是听取大家的意见。因为我必须保证数据及结果的可靠性!
先谢谢大家了!
GDP平减指数可以提供1978年以来的。
1978年为基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现价GDP值÷(1978年GDP值
通胀率是由上年为基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计算的,其公式为:现价GDP值÷(上年GDP值
定基cpi可以提供1994年1季度以来的。
季度定基比CPI是根据谢安(1998)、宋海林和刘澄(2003)和《中国经济景气月报》2004年12期提供的月度环比CPI算出。谢安的文章介绍的很清楚。统计研究,1998年3期。
由于这几年经济发展迅速 所以很多以前很贵的日用品(手表等等)都很便宜了 所以建议使用国际通用的在经济价格变动比较大的时间范围内用土豆价格来计算通货膨胀 比较简单 中国就根据国情使用大米吧 呵呵
因为商品的本质是劳动力 因为现在种一斤大米和20年前种一斤大米所用劳力差别不是很大
按理论最好使用一蓝子 粮食来计算 但是这样数据太难找了 就单用大米吧
虽然这样计算下来不是绝对的精准 不过还是能比较真实的反映的 你把1978.1至2006.4的月度的大米价格资料给我 我就帮你算 因为我在做一个经济学模型 也一直想算,可是资料太难找 如果你算出来了 把它贴出来 让我也知道 谢谢~!
虽然这个大米的价格有一端时间是完全由国家调控的 但是国家调空的还是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劳动力价格比
种大米不需要太多技术嘛,,,,,,,,,,,,,,,,呵呵 本来 膨胀率就只是一个理论上的东西 就象股票指数一样
你需要知道到底要研究的是什么东西 这个膨胀率是用在什么地方的
说不顶会有更合适的计算方法呢 呵呵
这下边是我找的资料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农副产品价格由国家定价转向市场调节,除稻谷价格外,其它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上升。1978年至1985年,是国家定价大量转向市场调节时期,原来不合理的定价,变为较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物价有较大的上升。但是1985年后,物价上升有部分通货膨胀的性质,而且升幅过猛。如果以1985年为界的话,后8年的物价升幅超过前35年。如湛江市本地鸡项收购价,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6 22:10:22编辑过]
看资料也有了 呵呵 你现在可以计算从清同治三年(1864年)到现在的月度CPI(用统计学方法把CPI的填长变化速度当成常量然后根据一段时间总的CPI来计算月度CPI) 这种方法完全充分足以糊弄导师了 而且还兼具科学性 哈哈
一、物价演变
清同治三年(1864年)营口开港,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沟营铁路通车,境内水陆交通便捷,促进了商品流通的发展。物价依大连批发市场物价变动而变化,处在营口与锦州之间水平上。清光绪二十五年至宣统元年(1899~1909年),大豆每担过炉银1.85两~2.80两,豆油每担6.61两~7.24两。1898~1902年,粗花布每匹(长130.5尺,宽3.5尺)价格为白银6.86两;花旗布(美、日进口货)每匹白银4.45两。田庄台、盘山于1907年、1910年成立商务会,名为“协和商情、议定物价”,实是几家大商号控制市场物价。常出现丰年谷贱伤农,灾年米贵如珠,新粮上市压价30%左右的现象。物价总依年景丰歉而浮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世界市场动荡,大连批发物价指数1914年为100,1920年为299。军阀割据,币制混乱。两次直奉战争后,奉票从1912~1930年贬值60倍。沦陷时期,伪县公署经济股管理物价,警察署经济股参与监察。1940年6月,颁布《价格及物资统制法》,同年10月颁布《物品价格表示令》;1941年颁布《“七二五”价格停止令》,想把价格冻结在7月25日水平上,这些命令并未止住物价上涨。到1944年,主要商品价格与1934年相比,大米上涨4.3倍,高粱米上涨5.9倍,面粉上涨4.2倍,牛肉上涨5.8倍。部分商品黑市价格是统制价20倍。1946~1947年,国民党盘山县政府建设科工商股管理物价,物资奇缺,粮价飞涨。高粱米每公斤9.66元(东北九省流通券,下同)涨至5 600元,玉米每公斤8.60元涨至4 800元,面粉每公斤达800万元。解放后,盘山县民主政府立即办起公营商店、合作社,从黑龙江调进粮食,从关内调进日用工业品,保障了物价稳定。1953年后,进入计划经济时代,主要商品执行国家统一的计划价格。国家几次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57年比1952年上调22.4%,1962年比1957年上调32.3%),收购单位实行政策性亏损挂账,销售价格无大变。1960年,由于物资缺乏,集贸市场物价上涨,猪肉0.5公斤达8.00元以上。1961年8月,国家为稳定市场,实行货币回笼,对糖果、糕点、手表、自行车等商品以高出原价1~3倍销售,同时决定18种生活必需品保持价格稳定。1965年后,恢复原价。1966年,国家提高水稻、玉米、大豆收购价格。1967年4月部分供应粮食价格小幅上调,国家决定对供应人口每月发0.60元补贴。1968年后,境内人口猛增,集贸市场物价上扬,大米每公斤1.26元,猪肉每公斤3.50元,蔬菜价格上涨50%。1970年后,逐渐缓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改变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的状况,对物价进行调整。首先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从1979年新粮上市起,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超购部分再加50%;恢复粮食议购议销;1985年后,逐步放开鱼、肉、蛋、菜价格,除供应的粮油、秋白菜及非供应的化纤、钟表等少数商品外,多数品种价格上涨一倍以上,但价格构成趋于合理了。本境主要农产品水稻每公斤与工业品1950年、1990年比价为:白绵糖0.09公斤、0.20公斤,白细布0.16公尺、0.25公尺,食盐0.74公斤、1.50公斤,火柴1.58包、0.90包、散白酒0.11公斤、0.24公斤。1987~1990年,物价总指数分别为110.30、119.30、116.10、100.70。
二、主要商品价格与非商品收费
农副土特产价格。水稻 沦陷时期,伪满政府强行收买水稻。1944年,每百公斤19.51元,官方输出价每百公斤22.98元。1953年,国家收购水稻每百公斤16.50元;1990年,国家合同订购水稻每百公斤63.20元,余粮可参与市场交易,价格随行就市。
大 米 1920~1945年,境内地方居民很少吃到大米,只能从黑市上用蔬菜、食盐等与耕种者换一点,无公开交易价格。配给日本人的官方价格,1943年,每公斤0.43元。1950年,国家供应城市居民大米每公斤0.21元,经三次小幅度上调,1971年调到每公斤0.37元,以后20余年未变。集贸市场大米价格除1989年因外地到本境抢购盘锦大米涨到每公斤1.70元外,始终保持在0.90元~1.26元水平上。
芦苇 1930年,每吨8元~10元(银元)。1952年,每吨50元(旧人民币)。1985年,每吨95元。1990年,造纸用苇每吨140元,民需部分最高限价210元。
苇席 曾为清代贡品。1931年,销售价每片0.80元(银元)。1965~1971年,每片销售价6.23元。1978年,每片销售价6.87元。1987年,每片销售价7.60元。1990年,每片6.95元。
生猪、猪肉、鸡蛋 生猪收购价,1956年每公斤0.66元,1978年每公斤1.09元,1984年每公斤1.36元,1990年每公斤3.11元;猪肉销售价,1953年每公斤1.06元,1978年每公斤2.06元,1984年每公斤2.94元,1990年每公斤5.00元;鸡蛋集贸市场价,1953年每公斤1.32元,1966年每公斤2.15元,1971年每公斤2.80元,1978年每公斤3.60元,1984年每公斤4.40元,1990年每公斤5.00元。
蔬菜1957年以前,境内蔬菜一直是产销直接见面,价格随行就市。1957年后,由国营蔬菜公司统购包销,实行计划价格。1985年后,除秋白菜国家定价外,其他品种基本放开。1957年、1978年、1990年,黄瓜每0.5公斤0.0393元、0.0990元、1.2950元(含越冬菜,下同);土豆每0.5公斤0.0170元、0.0840元、0.3400元;大葱每0.5公斤0.0420元、0.1100元、0.3600元;秋白菜每0.5公斤0.0300元、0.0300元、0.0390元;大萝卜每0.5公斤0.0340元、0.0560元、0.4000元。
水产品 1950年以前,境内海产品价格始终随营口价格起落。1951~1984年,海产品价格统一由中国水产供销公司辽宁省营口分公司管理。1985年后,价格全部放开。境内淡水鱼价格始终随行就市。
地产工业品价格。原油 1984年以前,统一由国家物价局定价。1985年后,实行价格双轨制。1987年,平价每吨100元,高价每吨475元;1990年,平价每吨167元,高价每吨485元。
成品油 本地成品油价格一直执行国家商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1966年石油商品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1983年2月,国家计委、商业部、石油部、物价局等联合作出对成品油实行超分配部分高价供应的规定,价格进行了调整。1986年,国家又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1966年、1983年、1988年,70#汽油零售价每吨770元、1 040元、1 270元;-35#柴油每吨零售价610元、960元、1 310元。
沥 青 1987年,大洼县沥青厂计划内55#沥青出厂价由每吨200元调至250元,1990年调至290元。
红 砖 “文化大革命”前,每百块2.00元;1984年每百块5.00元;1990年每百块11.00元。
水 泥 羊圈子水泥厂生产的325#水泥,1985年每吨105.00元;1988年每吨160元;1990年每吨190元。
药 品 地产中药材,每年由省药材公司按市场需要制定全省统一购价,各县按规定价格收购。1985年8月起,中药材实行议价销售。1989年5月,规定凡地产二、三类药品出厂价必报医药、物价部门审定。
糕 点 1956~1989年,国家统一定价。1990年,糕点价格由厂家自定。1985年、1990年,精月饼每公斤1.84元、3.88元;精蛋糕每公斤2.00元、4.24元;奶豆饼干每公斤1.78元、4.00元。
啤 酒 地产啤酒由市级物价部门定价。辽河啤酒每瓶零售价,1985年为0.50元,1990年为1.00元。
白 酒 地产白酒价格多因粮价变动而变化。建市后,物价部门对其价格进行调整。0.5公斤缧口柱瓶60°盘锦白酒每瓶零售价,1985年为1.80元,1990年为2.40元。
奶 粉 1986年后,石山奶粉由市物价局定价。500克塑料袋装石山牌全脂速溶奶粉每袋零售价,1986年为3.45元,1990年为5.45元。
商业经营商品价格。生产资料 解放后,调拨生产资料由国家物资部门独家承担,执行国家制定的价格。1963年国家经委规定,除系统内调拨外,向用货单位收取1.8%~3%的管理费和运杂费;1966年后,实行全省统一供应价,零售价在供应价基础上加14%的统一差价;1984年,国家允许属企业自销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可在国家定价20%幅度内浮动,境内出现了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1989年,计划内尿素538元/吨,二氨700元/吨,硫氨380元/吨;计划外尿素728元/吨。
农 机 新中国成立后,农机商品采取“严格管理、低价供应、全国一价、亏损补贴”的办法销售。1984年后,实行地区差价,本地区综合费率为:一类商品5%,二类商品7%,三类商品14.5%。
日用工业品 此类商品执行国家统一的计划价格。本地商品价格与外地不尽相同是因为在价格构成中地区差价、城乡差价、批零差价不同。
(1)地区差价1953年,本地执行辽西省商业厅规定:一类商品加铁路运杂费,二类商品加铁路运杂费后,再加4.8%~1.5%的利润作价。1958年后,省外产品按产地口岸牌价加运杂费,再加2%~4%的综合差率作价;省内产品按沈阳或进货地牌价,另加运费。1966年后,境内百货、文化大商品、自行车、收音机等一律实行统一加综合费率,省内商品加2%以内,省外商品加3%~22%不等的地区差价。1984年、1990年省、市物价局对本地地区差价率进行两次调整。
(2)城乡差价境内各种商品按里程、价格,分别规定1%~2.5%的城乡差价。
(3)批零差价本地日用工业品类商品批零差价率实行分类控制。总体控制在12%~15%之间,小商品控制在25%以内。
1952年、1970年、1990年,几种日用工业品价格如下:白细布每米0.855元、0.84元、2.27元;背心每件0.88元、1.16元、2.90元;“解放鞋”每双6.67元、4.174元、6.41元;火柴每包0.13元、0.20元、0.70元;肥皂每条0.32元、0.36元、1.14元。
非商品收费。公路运输 (1)客运1933年,境内第一条客运路线—田庄台至营口开通,全长26公里,票价每人每公里0.038元。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开通与8市6县的往返运营。1956~1989年,票价由0.02448元调至0.0388元。1989年,盘山至沟帮子1.50元,兴隆台至沈阳7.50元,盘山至丹东19.40元,兴隆台至朝阳10.30元。(2)货运公路货运价全省统一。实行运距、车种、货物种类、路况差别运价。1990年,每吨公里0.29元。
邮电通信 (1)函件1897年,田庄台设有邮政代办处,函件重半英两,邮资洋银4分。沦陷时期,平信邮资由4分调至1角。1951年,平信邮资从解放初的430元(东北流通券,折人民币4.3分)调至800元(折人民币8分)。1953年3月,邮资以 人民币收费,平信每件8分,直到1990年8月才调至信函每20克本埠0.10元,外埠0.20元。(2)电报民国时期,每字同城3分,本省6分,外省12分。加急每字按同种3倍收费。沦陷时期,私务电报,中文每字13分。国民党统治时期,寻常电报,中文明语每字3.00元,1949年2月,商(民)电报每字4 000元(合人民币0.40元);1950~1957年,5次调整,从1958年1月1日起,不分地区、明密、种类,寻常电报每字0.03元;1983年调为每字0.07元。(3)电话1927年,盘山街内专线装机挂号押金60元(大洋,下同),装机费20元,月租费挂机5元、桌机7元;1944年,装机费100元,月租费390元;1946~1947年,装机费500元,月租费100元;1984年,包月费30元,1990年,月租费9.88元,装机费3 000元。
饮食业 1956年开始,国家对饮食业商品价格采用控制毛利率办法管理。综合毛利率由省定,分类毛利率由市定。县、镇标准为综合毛利率28%~32%之间。1987年后,本地主食毛利率28%~30%,副食毛利率28%~41%之间。1963年、1971年、1990年,150克重馒头价为0.35元、0.25元、1.00元;1 000克大米饭为0.20元、0.25元、1.00元。
生活服务收费 (1)理发1956年,本地理发男分(平)发型每人次0.35元,女烫1.80元,女剪0.40元。1987年,男分(平)发型、女剪0.70元,男女冷烫4.50元。(2)照相1985年前,执行省定标准,黑白原照一等1寸0.43元(三张),2寸0.80元,6寸5.50元,12寸18.00元;1985年后,价格由市物价局定,1寸黑白原照0.65元,2寸1.30元,6寸5.20元,12寸18.00元。(3)浴池1985年前,成人一等池每次0.25元,二等池0.20元;1990年,每人每次1.00元。(4)服装加工1976年前,中山装加工费棉布每件1.50元,化纤每件2.40元,毛料每件5.00元;1988年,男西服加工费棉布每件2.70元,化纤每件3.80元,毛料每件11.00元。(5)旅店宾馆晚清及民国时期,每人每宿收0.2元~0.3元(银元);1956~1984年,执行省定标准,一等一级每人宿2.50元~3.00元,二等三级1.20元~1.40元,三等三级0.80元,便铺0.60元;1990年,高档1人间每宿内宾120元,外宾270元,高档2人间,每人每宿50.00元~90.00元,中档1人间每宿25.00元~35.00元,中档2人间每人每宿10.00元~20.00元,低档1人间8.00元~9.00元。最低价4.50元以下。
公共事业 (1)公共汽车1971年,票价每人每公里0.012元。1985~1990年,票价调至每人每公里0.024元。交通局—火车站票价0.30元,水电局—大洼医院票价0.50元,火车站—新生票价0.40元。(2)自来水至1990年末,一直执行60年代盘锦地区时收费标准:有表户每吨收0.27元,无表户每人每月收费0.10元,生产用水每吨0.67元。(3)民用天然气液化气1975年,民用天然气以每户2口人为基数,收费2.00元,每增1人加收0.50元。1988年,每户收费9.00元,增1人加收3.00元。1989年开始以表计量,每立方米0.20元,1990年调至每立方米0.42元。民用液化气,每公斤0.94元。(4)医疗收费1960年2月,辽宁省统一规定门诊费0.10元~0.25元;住院费每床0.50元;手术费1.50元~18.00元;化验费每项0.80元;X光照相按胶片购入成本加15%收费;血浆每百毫升11.00元。1990年,市级医院门诊收费0.30元,住院床费1.60元,手术费甲级23.00元~28.00元,血库血每百毫升22.00元。(5)中小学学杂费解放初,全免费入学。1953年,每人每学期学杂费小学1.50元,初中2.00元,高中3.00元;1989年,小学6.00元,初中9.00元,高中12.00元。(6)托儿费1960~1985年,每人每月7元~12元;1989年,每人每月一类日托托儿所27.00元,幼儿园23.00元,长托幼儿园35.00元。(7)民间电价1951年,月灯30瓦及以下4元(折人民币,下同),每增10瓦增收1.60元,民用表灯每千瓦时电价0.80元;1955年,25瓦月灯每月0.38元,30瓦月灯0.45元;1961年,民用表灯电价每千瓦时调至0.09元。1990年,民用电价一律以表计量,每千瓦时0.148元。
三、物价管理
管理体制 物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央、省、市、县,各级物价部门按分工确定职责。按1987年国务院下发的《价格管理条例》,盘锦市物价局职能是:
负责对国家、省下达的定价、调价方案进行安排实施与监督检查;中央、省管理以外的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拨供应价格、市场销售价格的制定;省委托和省以上各部门管理外的农副产品收购、供应、销售价格的制定;短途运输价格、出租车票价、兽力车运价、装卸搬运价格、机械挖掘价格、饮食业分类毛利率、内河航运价格、市内公用事业(包括商品住宅)价格、各种修理和生活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制定。根据中央、省对各项差价、比价原则,差率及价格的规定,控制幅度。对农副产品和地方工业品成本进行调查研究。
随着许多品种价格放开,部分管理权下放,1990年末,县以上物价部门管理品种仅占全部品种的24%。
订价原则 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在国家统一计划下,正确运用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促进生产发展,扩大商品流通,安定人民生活,保证国家积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保障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执行国家稳定物价,保持各种商品合理比价、差价的政策法规为商品的订价原则。
各种非商品收费,以承认工本费,尽量减少财政和社会负担又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费用及服务者得到合理补偿为订价原则。
物价监督检查 1949~1990年,县、市先后在16个年份进行22次较大规模的物价检查。解放后,县政府工商科、各市场管理所对市场物价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取消“叫行交易”方式,实行明码实价,限制抬高物价;1955年、1964年,境内工商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商业、供销、粮食、饮食服务、医药等系统进行全面审价。主要检查商品与收费是否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价办法。要求各经营单位建立物价登记制度,并设立物价登记卡、账。建市后,物价检查分日常检查、节日检查、行业检查、物价大检查等方式进行。共查处物价违法违纪案件7 110件。同时,对执行物价法规较好的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盘锦市人民政府、盘锦市物价计量信得过评委会名义授“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大红牌匾。
zhyong76,你是第一个回帖的人,我将兑现我的诺言,你能给我想要的现成的数据吗?
chenqing000000,谢谢你回了这么多贴,虽然让我头晕不已,可惜你落后了一步,并且提供的方法好像不怎么正点,我可不是用来糊弄导师的!另外你又还要我给数据给你才能算,那我还找你干什么呢?
不过本着人道主义,我还是决定赠你10金,也许对身无分文的你会有很大的帮助。
但是我不知道如何汇款,请谁指点一下?
我刚刚看到一篇文章,说我们国家在2001年开始编制新的物价指数了,这样吧,我就需要2001年后的新的物价指数,其它要求不变。
我估计前后的物价指数计算方法肯定不以一样,那它们之间是不是不具有可比性了?
"由于我国恩格尔系数较高,粮食及粮食相关产品价格在物价指数中所占权重较大,粮价的升降对整体物价走势影响也较大。"
引用自http://www1.cei.gov.cn/finance/doc/jrzc/200203072537.htm
如果只是关注国内的长期CPI变化 用粮食价格计算的国内CPI是最合理的方法
严格的说单独的物价数据并没有多少意义 它的意义主要存在与比较和对照 用不同方法计算出的物价指数基数大相庭径 而其计算出的物价添长情况确是大致相近的 也有人用几种结果不同的CPI然后加权平均作为最终确定的CPI
因此你不必过于担心新的物价指数
还有10个金币太少了 ;)
chenqing000000,你先去世界银行开个帐户吧,不然我不好转给你呀!另外,如果你能计算出可用数据来并贴在这里,我可以考虑给你50金币!
zhyong76,100金币已转给你,希望你继续下一步,还有100在等你,我言出必行!!!
已经给你了!!
那位拿走100金的兄弟没有进一步的反应了,现在谁根据他们的方法,或用自己的方法,计算出我需要的数据的话,我把剩下的100金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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