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0年拟录法学博士研究生政审、档案、协议书、缴费须知的说明
(2010-5-16 22:42:08)
法学院2010年拟录取法学博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工作安排,法学院2010年拟录取法学博士研究生的调档、政审通知、协议书、学费交费须知(带银行卡)将于5月中下旬以挂号信形式统一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法学院党委将对政审材料和档案材料进行审查,政审合格的名单将报送校党委学工部及研究生院。考生政审合格、体检合格、返回协议并缴纳相关培养费后,方能发录取通知书(相关情况请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关于政审、调档、协议书、交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的拟录取法学博士研究生必须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同时,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没有学习或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政审意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及业务表现等情况。政审意见请一并密封在人事档案之中。上述材料请须于6月4日之前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
2、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因本人人事档案无法于毕业之前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政审意见,并将政审意见于6月4日之前密封以后寄至或本人送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政审意见需要写明:(1)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2)在校期间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受过处分,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3)在校期间是否患过严重疾病,是否有过休学经历。
应届毕业生考生毕业之后,应由所在学校将考生人事档案备齐,于7月15日之前将考生档案材料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
我校外院系考入法学院的学生,可直接将本院系党委的政审意见交至法学院党委。
本院应届毕业生考取本院博士研究生的,不需办理政审、档案及组织关系等手续。
3、在职、委培、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不需要转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但必须由本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政审意见。政审意见应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工作和学习情况。请以特快专递或机要、挂号的方式,在6月4日之前将政审材料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
4、培养方式统招统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等)应密封在档案材料之中一并寄送。法学院将不再对党员材料的收取情况单独公布,档案材料已收取即证明党员材料已同时收取。
除了党员材料之外,考生还需单独办理党组织关系签转。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签转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介绍信由本人持有保管,不放入档案之中,由考生在开学后20天以内,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到法学院党委党务秘书处(明法楼609房间,联系电话:82509134)。本人所在的党组织属于北京市委管理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除此之外均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5、考生本人送交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的,须由相关单位将人事档案、政审意见等材料密封以后送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
6、在职培养(含深圳)、委托培养(含国际学院)、在职定向、少数名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含国际学院)的考生均需签协议书(一式三份),请以特快专递、机要或挂号的方式,在6月10日之前将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好,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15室郝老师收。
7、在职培养(含深圳)、委托培养(含国际学院)、自筹经费(含国际学院)的考生,请按照《学费交费须知》,于6月1日前汇至中国人民大学账号。交费情况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的“政审及交费情况查询”系统查询。
8、法学院党委收到考生的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后,会尽快在法学院网站公告档案收取情况,请考生在法学院网上查询(见本通知附件)。
9、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由本人保管,开学后交本人所在党支部书记。
10、本人工资关系证明,由本人保管,开学后20天以内,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给法学院办公室韩松老师(明法楼610房间,联系电话:82509217)。录取在国际学院(苏州国际学院)就读的法学博士不需要转工资关系证明。
11、本人户口转迁证明,由本人保管,开学后20天以内,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到保卫处户籍科(游泳馆配楼3层)。
12、特别提醒:所有的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须应由相关单位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信封上注明“考生档案”字样、考生类别以及考生考号后4位,由相关单位以特快专递、机要或挂号的方式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协议书一式三份全部返回。政审工作需要按批进行,有一定的工作周期,请考生耐心等待。
13、政审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联 系 人:曹文华
联系电话:8250913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邮编100872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9办公室
14、博士招生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协议书返回通讯地址
联 系 人:郝老师 程老师
联系电话:82509229 6251629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5室,邮编100872
法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