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太平洋上市,条条违规:(1)太平洋没有经过正当的IPO(首次公募发行)程序;(2)太平洋换股发行的公众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仅为2.79%,与10%的底限相差悬殊,按照法律条款,太平洋既无上市资格,更无持续挂牌资格;(3)太平洋是在一家破产的证券公司和一家连续4年亏损的退市公司的基础上“包装”出来的一个怪物,它根本没有什么盈利记录。而云南证券公司的破产更是违规经营的必然结果,这是重大违法行为。
就是这样一只来历不明的券商股,却在上市首日最高冲至49元!这是市场泡沫,还是操纵行为?
更为滑稽可笑的是,太平洋上市后的头一个季度,便赤裸裸地、大大方方地、毫不忌讳地、扎扎实实地亏损!当其他证券公司都在相当可观地盈利时,2008年第一季度,太平洋每股亏损0.1665元,每股净资产贴近面值,仅为1.18元。这就是刚上市不久的太平洋!一个十足的新垃圾公司!如此莫名其妙的上市安排,究竟是行政包办,还是监管缺失,抑或是钱权交易?中国证监会应该对此查个水落石出,并让责任者承担该负的法律责任!谁该罚款、谁该坐牢,也必须各就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