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的文章认为,房价该不该直接计入CPI,这其实是房地产究竟是投资品还是消费品的问题。联合国制定的《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认为房地产是属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品,不是耐用消费品。换句话说,房价不计入CPI是国际惯例。
由于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保持一致,不可能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把购买房地产算投资,但在CPI统计中却看做消费,这会造成统计上的混乱。
尽管如此,各国也都根据国情做出了一些有自己特色的调整。
目前看来,只有较少的几个国家(比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把房地产看做是消费品,把购买自有住房的一次性支出计入CPI中。
欧盟的绝大多数国家把房地产看做纯粹的投资品,购买自有住房的一次性支出不纳入CPI中,而且也不估算自有住房的消费成本。
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把房地产看做既是资本品又是消费品,通过合理估算自有住房的消费成本来计入CPI,以剔除掉其资本品属性,而非直接将购买自有住房的一次性支出计入CPI,中国也属于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