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必定有内幕,按照欧洲和美国对市场国家的评判标准中国目前还不是市场那个经济国家。目前,美国商务部对市场经济有六个法定要求□19U.S.C-1677 18□□或说具体标准:
一是货币的可兑换程度;
二是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
三是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
四是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
五是政府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要求该产业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决策没有政府介入,所有重要的产品投入都是以市场价格支付的;
六是商业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
出口管理也是美国商务部的关心焦点:
一是在法律上,政府是否对该企业的出口活动进行控制。
包括:(1)对各个企业的经营和出口许可有关的限制规定;
(2)政府对企业减少控制的立法;
(3)政府其它任何减少对企业控制的措施。
二是在事实上,政府是否对该企业的出口活动进行控制,
商务部通常要考虑以下因素:
(1)出口价格是否由政府确定或须由政府同意;
(2)出口商是否有权协商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或其他协议;
(3)出口商在选择管理层时是否不受政府限制而有自治权;
(4)出口商在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上是否有独立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