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薛兆丰 |
| 2006年4月11日 星期二 |
一位读者来函,认为政府有能力向社会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务。他可能认为:政府修公路,谁都可以通行,不是很“公平”吗?政府盖图书馆,谁都可以进去借阅,不是很“公平”吗?政府建公园,谁有空就可以去休闲,不是很“公平”吗? 显然不对。我认为这位读者错得浅,但答案可以往深处去,从而联系到经济学一个新兴分支的核心内容,即起源于上世纪40年代末、在80年代经几个诺贝尔奖确认、到今天仍然方兴未艾的“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理论。且让我从那位读者的来函说起。 我说他错得浅,是因为只要多想五秒,就能明白免费通行的公路,对有私车的人好处大,对无私车的人好处少;公共图书馆对邻近的居民好处大,对远地的居民好处少;免费的公园对时间成本低的老人好处大,对分秒必争的上班族好处小。政府从来不会无端端推出公共服务,让某些人无端端地得益。任何公共服务,提供什么、怎么提供、在哪里提供、从哪里拨款,都是精明算计和激烈争夺的结果。 好几年前,克林顿争取连任。为了讨好女性选民,他利用特权,拨款支持乳腺癌究。朋友,听到这则新闻时,您是怎么想的?我的反应是:即使所有女性都能平均享受这笔拨款的成果,它对患前列腺癌的男性也还是不公平的。 没办法,既然看准了中年女性的票源,克林顿就得出这一招。当然,一部分本来犹豫不决的中年女性,就因为这一点实在、甚至只是潜在的好处,投了克林顿一票。这是礼尚往来,是“选票交易(side payment)”,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投票机制的起点。 在投票过程中出现“选票交易”,不仅正常,有时还是有益的。最近在一个讲座上,经济学家布坎南(J. M. Buchanan)就说起一件他企图作选票交易而未遂的往事。那是多年以前,他参加一个由多学科教授参加的会议,议题是评选出优秀的科研项目,以便把一笔奖金分给提交这些项目的学生。 参加会议的,除了象布坎南这样的经济学家,还有来自社会学系、历史系和哲学系等领域的教授。各领域的奖金份额,事前已有规定。评选的办法,就是让这些来自不同领域的教授,对那些来自不同领域的学生项目投票,而各领域中的最高得票者将胜出。 布坎南对其中一份由经济系学生提出的项目特别感兴趣,便对坐在旁边的一位不知道来自什么领域的教授说:“我特别喜欢这一份,但咱们这么投票,它未必获胜。要不咱俩做个交易:你投我喜欢的这个项目一票,我也投你喜欢的项目一票,好吗?”那位教授一听,脸色大变:哪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光天化日地选票交易的?他断然拒绝了布坎南的建议。 那位教授恐怕不知道,身边这位选票交易未遂的教授,不仅是对投票行为进行经济分析的创始人,还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事实上,布坎南和塔洛克(G. Tullock)在1962年合著的经典《共识的数学分析(The Calculus of Consent)》中,就讨论了选票交易带来的好处。具体而言,若是那次评奖会议搞了选票交易,那每个学科都更可能选出符合专业标准的获奖者。 不少人把政府看作处理社会问题的靠山,动不动就呼吁“政府要管一管”;也有不少人把一人一票看作直达公平的捷径,对选票交易感到不可饶恕。然而,“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恰恰相反的结论:政府不可能提供绝对公平,也未必比市场更有效率,而投票因其过程充满“猫腻”,所以其结果也绝不是正与邪、黑与白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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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可能提供绝对公平,也未必比市场更有效率,而投票因其过程充满“猫腻”,所以其结果也绝不是正与邪、黑与白那么简单。
这无疑正确,但更为正确的是,对于某些物品而言,政治选票比货币选票提供它更有效率,也可能更“公平”一点。
至于这里的“某些物品”究竟是什么,正是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核心
政府不可能提供绝对公平,也未必比市场更有效率,而投票因其过程充满“猫腻”,所以其结果也绝不是正与邪、黑与白那么简单。
这无疑正确,但更为正确的是,对于某些物品而言,政治选票比货币选票提供它更有效率,也可能更“公平”一点。
至于这里的“某些物品”究竟是什么,正是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核心
政治选票为何可能比货币选票更有效率,更“公平”呢?如果从选票来源上讲,政治选票按人头分配,货币选票按能力和机会分配,那么可能政治选票更符合某种意义上的“公平”。但如何证明政治选票可能更有效率?
政治选票为何可能比货币选票更有效率,更“公平”呢?如果从选票来源上讲,政治选票按人头分配,货币选票按能力和机会分配,那么可能政治选票更符合某种意义上的“公平”。但如何证明政治选票可能更有效率?
对某些物品而言,公共提供比市场提供有更低的交易费用。而投票机制至少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公众的偏好。
当然,我不是说有“社会福利”这回事
对某些物品而言,公共提供比市场提供有更低的交易费用。而投票机制至少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公众的偏好。
当然,我不是说有“社会福利”这回事
货币选票不是更能反映公众的偏好么?相反,由于政治选票是无偿获得的,那么可能存在严重浪费的情况,例如西方一些国家投票率十分低,公众参与度甚至不到50%,选举的结果就是选出了少数人的偏好。
货币选票不是更能反映公众的偏好么?相反,由于政治选票是无偿获得的,那么可能存在严重浪费的情况,例如西方一些国家投票率十分低,公众参与度甚至不到50%,选举的结果就是选出了少数人的偏好。
我说的是“某些物品”么,呵呵
指的是公共物品
非排他性实际上是一个交易费用概念
对这类物品而言,公共提供较市场提供更有效率(帕雷托效率),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各有一个论证。但是,没有公共选择的程序,不能保证公共提供反映了公众的偏好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比投票更优的选择
张兄,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和“非竞争”,两种性质其实都是人的感觉性质,并不是物品本身的特性。这种想法是从汪丁丁老师一次谈话里得来的,在那次谈话里,他提到了概念是否成立取决于人的感觉是否细腻。在感觉粗线条的人那里,1与2可以互换,因而1与2没有区别;在感觉细线条的人那里,1就是1,2就是2,两者相差鸿巨,加以区别有重大的意义。
对于什么是公共物品来说,举个例子,兄弟两人一起下馆子,哥哥出钱点了个汤。如果哥哥是个粗线条的人,他会认为谁出的这个钱无所谓,汤理所当然由兄弟俩共享,汤被弟弟喝了,那么汤就成了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弟弟搭到了便车。如果哥哥是个细线条的人,他会认为谁出钱买的汤谁才享有喝汤的权利,如果汤还是被弟弟喝了,那么哥哥会认为自己对弟弟具有一个汤的债权,并要求弟弟再点个小菜来补偿。这时候,汤就是私人物品。
同样,如果哥哥粗线条,他会认为这个汤不论落到自己肚子里还是落到弟弟肚子里(效用)都是一样的,都是自家人喝的无所谓。那么汤又有了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其根源在于决定效用函数的因素的主观性质。
推而广之,在一个崇尚集体主义或爱国主义的国家里,人们会有这样的观点: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或实现某个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公共物品,包括自己的生命都可以随时拿出来。形成这种粗线条感觉的原因恐怕跟传统文化和教育有关,并且如果这个国家里的人都是这样的粗线条,那么国家本身也是十分稳定的(这似乎可以解释中国长达两千稳定的封建社会形态)。相反如果有人因某种原因更自私起来,或者外部某种强调权利责任和自我意识的文化侵入竞争,那么那个国家的人必将陷入灾难。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区分是意识上的区分,区分的程度受文化的影响。可以假想,没有自我意识的蚁群中的蚂蚁是没有私人物品概念的。当然,显然人类能够产生自我意识是一个飞跃,建立于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文化在人类社会里也更具竞争力。所以西方三百年来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呵呵,这个题跑得比较远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2 14:26:52编辑过]
从薛兆丰身上反映出了平庸的经济学家们的典型思维方式。在经济学研究中总是把社会、历史等其它方面的因素剔除掉,这是为研究问题的方便,但绝不意味着实际情况即是如此。个人的选择从来都和社会、历史、道德甚至是科学技术水平联系在一起,经济学的结论需要严格的前提限制,往往要结合具体环境作出修正,这也是经济学家们产生分歧的原因。平庸的经济学研究者意识不到这一点,把经济学的原理当作教条,往往推导出荒谬的结论,却自以为是发现了真理。
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社会学里的共识,薛想从经济学上证明其无效率,但其推理过程脱离了其它因素,因此结论是不可靠的。举例来说,没有政府保障的市场能够存在吗?你怎么相信对方拿到你的钱会付货给你?签定了合同对方不履约怎么办?薛假设的是一个完全信息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每个人象上帝一样无所不知--不但知道自己的偏好甚至是其他所有人的偏好。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讨价还价才能使资源最优配置,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政府才是不需要的。但这种乌托邦在现实中根本没有可能。即便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也是必要的。国防能够市场化吗?哪些个人会投资保护环境?谁出钱治理空气污染?认为市场能替代政府的想法相当荒谬。
张兄,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和“非竞争”,两种性质其实都是人的感觉性质,并不是物品本身的特性。这种想法是从汪丁丁老师一次谈话里得来的,在那次谈话里,他提到了概念是否成立取决于人的感觉是否细腻。在感觉粗线条的人那里,1与2可以互换,因而1与2没有区别;在感觉细线条的人那里,1就是1,2就是2,两者相差鸿巨,加以区别有重大的意义。
对于什么是公共物品来说,举个例子,兄弟两人一起下馆子,哥哥出钱点了个汤。如果哥哥是个粗线条的人,他会认为谁出的这个钱无所谓,汤理所当然由兄弟俩共享,汤被弟弟喝了,那么汤就成了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弟弟搭到了便车。如果哥哥是个细线条的人,他会认为谁出钱买的汤谁才享有喝汤的权利,如果汤还是被弟弟喝了,那么哥哥会认为自己对弟弟具有一个汤的债权,并要求弟弟再点个小菜来补偿。这时候,汤就是私人物品。
同样,如果哥哥粗线条,他会认为这个汤不论落到自己肚子里还是落到弟弟肚子里(效用)都是一样的,都是自家人喝的无所谓。那么汤又有了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其根源在于决定效用函数的因素的主观性质。
推而广之,在一个崇尚集体主义或爱国主义的国家里,人们会有这样的观点: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或实现某个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公共物品,包括自己的生命都可以随时拿出来。形成这种粗线条感觉的原因恐怕跟传统文化和教育有关,并且如果这个国家里的人都是这样的粗线条,那么国家本身也是十分稳定的(这似乎可以解释中国长达两千稳定的封建社会形态)。相反如果有人因某种原因更自私起来,或者外部某种强调权利责任和自我意识的文化侵入竞争,那么那个国家的人必将陷入灾难。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区分是意识上的区分,区分的程度受文化的影响。可以假想,没有自我意识的蚁群中的蚂蚁是没有私人物品概念的。当然,显然人类能够产生自我意识是一个飞跃,建立于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文化在人类社会里也更具竞争力。所以西方三百年来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呵呵,这个题跑得比较远了。
如果是在“非排他”和“非竞争”的经典含义下,我恐怕不能同意hupichi兄的看法,呵呵。
非排他指的是技术上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项物品,或者这种“阻止”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经济;“非竞争”说的是一样物品一个人使用了不会影响到另一个人的使用,或者说,增加一个使用该项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这是技术标准而非心理标准。
一口汤,哥哥喝了弟弟就不能再喝,决非是“非竞争”的;哥哥不想让弟弟喝,也并不是做不到,“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在这里,与其说这碗汤是“公共品”,倒不如说在效用函数中有时候会有一些社会的心理的因素在里面,可以根据关系的亲疏会有一定的“利他”成分在里面。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偏好,这应当是学科分界,经济学本身不研究,也没有任何优势去研究
从薛兆丰身上反映出了平庸的经济学家们的典型思维方式。在经济学研究中总是把社会、历史等其它方面的因素剔除掉,这是为研究问题的方便,但绝不意味着实际情况即是如此。个人的选择从来都和社会、历史、道德甚至是科学技术水平联系在一起,经济学的结论需要严格的前提限制,往往要结合具体环境作出修正,这也是经济学家们产生分歧的原因。平庸的经济学研究者意识不到这一点,把经济学的原理当作教条,往往推导出荒谬的结论,却自以为是发现了真理。
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社会学里的共识,薛想从经济学上证明其无效率,但其推理过程脱离了其它因素,因此结论是不可靠的。举例来说,没有政府保障的市场能够存在吗?你怎么相信对方拿到你的钱会付货给你?签定了合同对方不履约怎么办?薛假设的是一个完全信息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每个人象上帝一样无所不知--不但知道自己的偏好甚至是其他所有人的偏好。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讨价还价才能使资源最优配置,也只有这种情况下政府才是不需要的。但这种乌托邦在现实中根本没有可能。即便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也是必要的。国防能够市场化吗?哪些个人会投资保护环境?谁出钱治理空气污染?认为市场能替代政府的想法相当荒谬。
您最好看看清楚薛兆丰先生的发言,他什么时候否定过“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了?但是政府存在的有效性决不是没有边界的,这不仅是经济学的结论,也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结论。
而市场对配置的效率,根本不需要依赖“完全信息”或者“知道其他人偏好”这样的条件,恰恰相反,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这一点,新奥地利说得最为清楚
"您最好看看清楚薛兆丰先生的发言,他什么时候否定过“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了?但是政府存在的有效性决不是没有边界的,这不仅是经济学的结论,也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结论。而市场对配置的效率,根本不需要依赖“完全信息”或者“知道其他人偏好”这样的条件,恰恰相反,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这一点,新奥地利说得最为清楚"
任何有正常理解能力的人都看得出薛文的意思是政府没有效率,虽然薛没有具体限定在哪些领域市场更有效率,但至少文章中提到“公共物品”,如修公路、公园等。如果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政府都不如市场有效率,政府还能在什么方面有效率?
至于说“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这句话含糊不清。相对于什么机制,市场机制是节约的?计划体制吗?如果您承认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比市场有效率,那么又怎么会说“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而不加任何限定条件呢?
薛至少犯了两个逻辑错误:1。政府不能提供绝对公平的公共物品———》政府未必比市场更有效率。前提和结论没有相关性,因为市场同样不能提供绝对公平的公共物品。2。有可能发生策略投票———》投票交易比一人一票表决更好。前提和结论没有因果关系。虽然各种投票规则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也没听说投票交易就比任何投票规则能获得更好的结果。
"您最好看看清楚薛兆丰先生的发言,他什么时候否定过“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了?但是政府存在的有效性决不是没有边界的,这不仅是经济学的结论,也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结论。而市场对配置的效率,根本不需要依赖“完全信息”或者“知道其他人偏好”这样的条件,恰恰相反,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这一点,新奥地利说得最为清楚"
任何有正常理解能力的人都看得出薛文的意思是政府没有效率,虽然薛没有具体限定在哪些领域市场更有效率,但至少文章中提到“公共物品”,如修公路、公园等。如果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政府都不如市场有效率,政府还能在什么方面有效率?
至于说“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这句话含糊不清。相对于什么机制,市场机制是节约的?计划体制吗?如果您承认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比市场有效率,那么又怎么会说“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而不加任何限定条件呢?
薛至少犯了两个逻辑错误:1。政府不能提供绝对公平的公共物品———》政府未必比市场更有效率。前提和结论没有相关性,因为市场同样不能提供绝对公平的公共物品。2。有可能发生策略投票———》投票交易比一人一票表决更好。前提和结论没有因果关系。虽然各种投票规则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也没听说投票交易就比任何投票规则能获得更好的结果。
抱歉,薛文通篇除了最后一句“政府不可能提供绝对公平,也未必比市场更有效率”之外,并没有一处地方在谈“效率”,而是在反对“政府提供有更多公平”这样一种说法。
我不知道薛说得对不对,因为我不知道“公平”是什么。
“市场机制本身就是在高昂的信息费用下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约”的意思很清楚,自发均衡下正在由市场提供的物品就是市场(在目前条件下)为该种物品最节约交易费用的提供方式,较之任何其他trade off都是如此,不独计划经济
至于您说的两个“逻辑错误”,我并没有看到薛有这样的推论
“政府本来就是不得已的恶,市场是唯一可能得到公平的地方。”
您难道没买过假货?没遇到短斤少两的时候?市场从来都伴随着欺诈就象政府中从来都有腐败一样。
“政府本来就是不得已的恶,市场是唯一可能得到公平的地方。”
您难道没买过假货?没遇到短斤少两的时候?市场从来都伴随着欺诈就象政府中从来都有腐败一样。
对不起,我不和别人讨论“什么是公平”,因为没有一致公认的标准,我说过了
如果是在“非排他”和“非竞争”的经典含义下,我恐怕不能同意hupichi兄的看法,呵呵。
非排他指的是技术上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项物品,或者这种“阻止”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经济;“非竞争”说的是一样物品一个人使用了不会影响到另一个人的使用,或者说,增加一个使用该项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这是技术标准而非心理标准。
一口汤,哥哥喝了弟弟就不能再喝,决非是“非竞争”的;哥哥不想让弟弟喝,也并不是做不到,“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在这里,与其说这碗汤是“公共品”,倒不如说在效用函数中有时候会有一些社会的心理的因素在里面,可以根据关系的亲疏会有一定的“利他”成分在里面。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偏好,这应当是学科分界,经济学本身不研究,也没有任何优势去研究
呵呵,本来以为张兄不会再回这个贴子了。
我不赞同张兄这样的解释,理由是社会科学中技术问题不是问题。能否阻止他人使用该项物品的前提是明确认识到自己对该项物品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排他是一种权利的排他,而不是技术的排他;排他权是一种社会关系,而非技术关系。一种物品是否成为公共物品,与技术上能否排他或排他的技术要求高低(张兄用的“阻止的成本”一词,因我认为成本仍是个主观概念,无法区分技术原因与权利关系原因而引起的排他,所以不用)无关,而取决于人们的观念。
仍举张兄认为的“汤品”为例子,如果说是技术原因导致汤品具有排斥弟弟饮用的机会,那么显然弟弟要先兄长一步获取店小二端上来的汤品,与哥哥先获取汤品的成本是一样的。至于店小二首先端给谁,这就是一个制度问题,或者说是契约关系决定他选择谁服务的问题,仍然与技术无关,事实上他端给谁所耗费的劳动都是一样的。
我们再考察一下萨翁所举的典型的“公共品”——灯塔。在技术上,似乎很难排斥在同一条河上航行的其他船只享有灯塔的指示便利,或者说设立灯塔的船只(A)很难排斥其他船只(B)搭便车(先不考虑有政府的行为)。我认为A之所以不排斥B,实是因为他们的竞争并不充分。须知,灯塔所传递的航道信息是人所共之的,但如果在充分竞争情况下,掌握航道情况的A完全可以通过其他传递信息的形式确保己船在通过危险航道时选择正确的路线,这种形式唯有A最清楚,其他船只B可能不清楚。这就做到了排他,而且技术要求远非经济学家所拍脑袋想的那么高。这种情形,现实中也不难发现。如果张兄还记得中学有篇课文讲的是夜渡黄河,黄河险滩上只有经验丰富的老艄公才最清楚河底礁石的分布,他可以通过对周边地形地貌的熟悉,清醒的判断船只航行所处的方位。其实,周边的地形地貌对老艄公而言,何尝不是“灯塔”呢?然而,这种信息是其他新手不能获知的,因而他可以垄断摆渡业务,并世代传承下去。这说明,从技术上判断公共品的非排他性是不正确的。
再来看张兄引用的“非竞争”性的经典定义。首先,定义“边际成本”是必须以经济体独立计算为前提的,如果预设兄弟两独立核算成本收益,那自然对任何其中一个人而言多一个人分享汤品,自己就少一份一享受,两人要达到如同一个人消费时的效用所提供的汤品的边际成本就不为零。但是,如果成本和效用的核算主体二合为一,一份汤品不论在兄弟间的分配比例如何,所产生的总效用都是一样的,谁喝了汤对对方都不产生竞争,那就无所谓边际成本了。这就如鲁滨逊在孤岛上一样,无所谓公共品的成本和收益,只不过极端一点是个“连体兄弟”被抛到了孤岛上。经济学虽然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但它不排斥分析由个人为达致某个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整体。一个物品可能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是私人物品,但在一个企业内部却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决定它的性质的不是物质的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
同样,我们再来分析经典的公共物品——国防。在典型的分析中,增加一个公民所产生国防的边际费用近似于零。但这同样是在竞争极不充分的情形下的分析。事实上,国防并不平均的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在国家受到危胁的情况下,永远有的人得到国防保障高于其他人,他们在获取国防保护的竞争中取得了优先。他们每增加一个人,必将削弱国家对其他不那么重要的人的保护。在这里,我们同样看到了“公共物品”所具有的消费上的竞争性。同样,这不是技术上的差别或物品的自然形态所决定的,而是人们认为谁更重要,谁更需要得到这种物品,那么它就具有了显著的竞争性,被归为是私人物品;或者人们认为理所应当平均的分享该项物品的消费,增加一个人的消费所产生的边际成本均摊到所有人头上也会近似于零的,它就成为了公共物品。
我想要说的是,可能人们对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程度不同使得整个经济体与其他经济体在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率上会产生重大差别,从而在经济体之间的竞争中有优劣之分。但这决不说明谁更有效率,它的划分就是正确的,也不表明公共物品和非公共物品的划分规则有原则上的差别。相反,它们的划分标准都是一样的,都是根据人们的主观态度来决定的,区别只在于认识程度,而非技术上的复杂程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4 16:12:16编辑过]
呵呵,本来以为张兄不会再回这个贴子了。
我不赞同张兄这样的解释,理由是社会科学中技术问题不是问题。能否阻止他人使用该项物品的前提是明确认识到自己对该项物品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排他是一种权利的排他,而不是技术的排他;排他权是一种社会关系,而非技术关系。一种物品是否成为公共物品,与技术上能否排他或排他的技术要求高低(张兄用的“阻止的成本”一词,因我认为成本仍是个主观概念,无法区分技术原因与权利关系原因而引起的排他,所以不用)无关,而取决于人们的观念。
太长了,忙于门诊,先回复一部分吧。
经济学家提出“公共品”这个概念,无非是想说明,在一定的情形下,某些物品因为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经济特性(而不是因为其现实的产权关系),公共提供比私人提供更有效。
而在现实产权条件下,可能几乎小到一条裤子都是由“公共”来提供的,比方说“大跃进”时的人民公社;但这并不意味着“裤子”由公共来提供更有效。也可能我哪天行善积德,去建了一盏路灯,在产权上,这盏路灯是我的,但这并不说明“路灯”更适合由私人来提供。
道理很简单,不论是谁在提供,产权谁属,裤子很容易“阻止他人使用”,并且你穿了我就不能穿。这是市场配置有效的物品。公共可以提供裤子,但是这类物品公共提供会比较糟糕。同样,路灯可以私人提供,但是这种提供(较之帕雷托状况)总是“不充分”的
这点我与张兄的意见是一致的,即有些物品公共提供与私人提供在有效性上有差别。这正说明区分两者的是效率标准,从有效性上说,有些物品公共提供更有效率,那么人们采用公共提供,所以可以称这些物品为公共品。而不是相反,先确定是否具有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再判断是否是公共品。
我不赞成从“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方面来确定是否是公共品,因为根据这两方面性质来定义公共品隐含了严格的条件,即在以个人完全自利和竞争不充份的条件下,人们可视某些物品具有这两种性质,从而采取公共提供。一旦改变个人效用的自利因素或竞争状态,那么原来意义上的公共品与私人品就可能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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