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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新印的货币进入流通,相当于增加了基础货币量。那么新增的基础货币,有没有乘数效应呢?我的答案是,也没有。在表25-6中,是将流通中的1000美元存入,前面的分析已经清楚地否定了货币乘数理论。我们再假设表25-6中的1000美元是新印的钞票进入流通,仍假设只有3家银行,稍改后成表25-6-2。

表25-6-2

  

相关的银行

  

某国仅三家银行时的资金流转

新的存款($

新的贷款和投资($

新准备金($

初始银行(新钞注入

银行1

1000

900

100

2级银行

银行2

900

810

90

3级银行

银行3

810

729

81

4级银行

银行1

729

656.1

72.9

5级银行

银行2

656.1

590.49

65.61

6级银行

银行3

590.49

531.44

59.05

7级银行

银行1

531.44

478.30

53.14

8级银行

银行2

478.30

430.47

47.83

9级银行

银行3

430.47

387.42

43.05

10级银行

银行1

387.42

348.68

38.74

10级银行总和

银行2

6513.22

5861.90

651.32

其他级银行总和

3486.78

3138.10

348.68

整个银行体系总和

10000

9000

1000

从上表中看出,1000美元新钞注入银行1,随后按90%的比例递减在各银行中流转后,形成了貌似“货币乘数”效应的一系列存贷款数字。这确实导致银行业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可以达到10000和9000,但请注意,在这个表中,只有第一行的1000美元,才是“初始”的,第二行及以下各行,又全部是衍生的,即,每一行的贷款的产生只能算在同一行的存款的贡献上面,而不能将后续各行的存、贷款的产生记到前面各行的贡献上面。

从购买力的角度分析,在表25-6-2中,虽然银行业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可以达到10000和9000,但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并非购买力,因此按貌似“乘数理论”算出来的,其实是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理论上限,仅此而已,注意这个理论上限是不受年份限制的,即,1000美元流通1年、100年、1万年,仍然无法突破这个理论上限。但这个理论上限并非累计存款和累计贷款,累计值是可以突破这个理论上限的。如果考察这1000美元的购买力,则会发现,它的购买力始终只有1000美元,而不会是10000美元。1000美元,留下100美元的准备金(新钞需不需要准备金?不知道,先假设也要),900美元贷出,此时,购买力是1000美元,900美元交易后存入,留存90美元准备金,贷出810美元,900美元存入时,持有者的购买力暂停,将购买力转移到贷得810美元的人手上,则此时的购买力为100+90+810=1000美元。存款准备金是预备用来随时取现的,因此应该计算购买力。再往后分析,同理。每一次存入,都意味着持有人的购买力的暂停和向新的贷款人的转移。提现则是相反的过程,1000美元存款被提出,已经不能提取当初存入的那些特定编号的钞票,但势必造成另外的人新存入的1000美元不能再按“乘数理论”来“扩增”,甚至也不能按90%的比例产生仅一次的新的贷款。1000美元的钞票,始终只有1000美元的购买力,而银行中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10倍的扩增,仅仅是购买力的转移的账单,而绝非购买力的扩增,并不是所谓的“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过程”。购买力的转移与房屋出租导致住宿权的转移、车辆出租导致运输能力的转移是类似的。这种购买力的转移,增加了钞票的使用效率,这就和房屋的出租、滴滴出行的车辆的出租是完全相同的性质,都是将闲置的资源(钞票、房屋、车辆)暂时租给需要的人,钞票的购买力1000美元每年365天、房屋的服务能力每年365天、车辆的服务能力每年365天,都是不变的。任何一张钞票,或一套房,或一辆车,一年最多租出365天(闰年366天)。三者并无本质区别,都是资产的出租,利息和租金是一回事。我们从来不说房屋出租创造了房屋,车辆出租创造了车辆,凭什么说货币出租就创造了货币呢?而且钞票的流转完全可以不经过银行,如果某张钞票(或硬币)在民间一年流转了50次,能说创造了50倍的钞票吗?如果流通几十年,流转五万次(并且不受准备金率限制)呢?该怎么说?能说创造了五万倍的货币吗?为什么一过银行手,就创造货币了?而且民间有很多的借贷关系是不通过银行的,不管有没有中介,我们也从来不说创造货币。那么这种货币的“扩增”会造成通货膨胀吗?不会,流转再多次也不会。从这个表中还可以看出,任何单个银行或整个银行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会大致保持0.9:1的比例关系,这正好说明了银行收到任何一笔数量的存款,只能按90%的比例贷出,不可能再“衍生”更多。任何银行都只能将实际发生的存贷款入账,而不可能将想象的后续存贷款入账。很显然,从购买力的角度看,表25-6-1、表25-6也是一样的。

我们再从存、贷款可能产生的利息的角度来分析。在表25-6、表25-6-1、表25-6-2中,表中的存贷过程理论上是可以很快发生,比如说在人为有意操作下,是可能在一天或几天之内产生多重的存贷款,从而使各银行总的存、贷款余额接近极限值的,那么从银行业的角度看,一笔1000美元的存款在银行业产生了10倍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似乎使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10倍的扩增。但是,账不是这么算的。任何单个银行,一笔1000美元的存款只能贷出90%即900美元,一笔900美元的存款只能贷出90%即810美元,一笔810美元的存款只能贷出90%即729美元,等等,每一次存款、贷款的组合都是各自独立的,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是总共10000美元的总存款产生了90%9000美元的贷款,而不是所谓1000美元的初始存款产生了后续的10000美元的存款和9000美元的贷款,从而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10倍的扩增。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仍然是只有存款数量90%的贷款量产生的利息差。难道有哪家银行能让不论是一笔1000美元的存款,或是多笔累计1000美元的存款,产生9000美元的贷款吗?哪家银行会出现这样的账单?????

到底该如何理解表25-6、表25-6-1、表25-6-2中貌似“初始”的1000美元在后续的存贷过程中产生的貌似10倍的数量“扩增”呢?其实非常简单,但是我写本段居然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思考这个“扩增”究竟是怎么回事,它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在这里,准备金率的存在导致后续每级的存贷数量按比例缩减,反而迷惑了人。其实,每一次存入和贷出,就是一笔资金(或一张钞票、或一枚硬币)的重复使用的次数,因为准备金率的限制,导致这笔资金在经无数次使用后仍然会使总交易额收敛于一个极限,在10%时极限为10倍。如果假设法律规定,银行有权在储户提现时可以不立即兑现,储户要想提现必须提前预约以使银行有时间准备资金,那么,银行就可以放心地把每次存入的资金立即全部贷出,则1000美元的存入就可以贷出1000美元,交易后再存入1000,再贷出1000,交易后再存入1000,再贷出1000……这样,如果有10个回合的存贷,就相当于通过银行这个中介,使资金被重复使用了10次,可达成1000*10=10000美元的交易。如果有80个回合的存贷,就相当于通过银行这个中介,使资金被重复使用了80次,可达成1000*80=80000美元的交易。没有了准备金率的限制,反而使表中的存贷的意义更明了了,如果使用次数无限,“创造”的货币将是无穷大。如果这笔资金不通过银行,也可以在民间交易80次乃至无数次,也产生80000美元乃至无穷大的交易额。但银行对接的永远是暂时闲置的资金和急需的资金,因此使货币使用效率提高了。上段说:“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是总共10000美元的总存款产生了90%即9000美元的贷款,而不是所谓1000美元的“初始”存款产生了后续的10000美元的存款和9000美元的贷款,从而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10倍的扩增。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仍然是只有存款数量90%的贷款量产生的利息差。”如果没有准备金率的限制,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1000美元“初始”存款,可能产生无穷多次、无穷大量的存款额和贷款额,这是不是说银行的赚钱能力无穷大呢?答案居然是否定的。银行的赚钱能力,不取决于存贷次数或因之产生的总的存贷款余额,而取决于存贷期限。一笔资金的存入及其贷出,如果存期是一年,贷期也是一年,那银行就能赚一年的利息差。如果一笔资金,一年内发生存贷12次,每次一个月,那银行也只能赚一年的利息差。如果一笔资金,一年内发生存贷52次,每次一周,那银行也还是只能赚一年的利息差。如果一笔资金每年存贷100个回合,100年存贷1万个回合,产生1万倍的资金量,有意义吗?不还是得耐心撕掉100本日历才能赚到100年的利息差吗?也就是说,任凭银行如何积极努力又勤奋,它的盈利能力和总的存款额、贷款额的余额或累计量没有关系,反而只能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赚取利息差,着急没用,得看日历。所以,在分析银行的存贷过程中(例如前面的三个表),存款余额、贷款余额或者累计存款额、累计贷款额这些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存贷期才是关键。短的存贷期的反复折腾,可以一年把余额弄到几十上百倍,但和一年只弄一次,赚的钱其实是一样的。那么,从银行的赚钱能力角度看,在有准备金率限制时, 10倍的扩增也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从资金使用次数讲,越多的次数意味着解决了更多频次的需求,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在存贷期限不一致时,存款期限是主要约束条件,任何一笔存款提现,都立即停止了其存款额90%的贷款发放能力。再对比租房、租车的场景,是不是相当类似?利息和租金是一回事。前文中说的三者“都是将闲置的资源(钞票、房屋、车辆)暂时租给需要的人,钞票的购买力1000美元每年365天、房屋的服务能力每年365天、车辆的服务能力每年365天,都是不变的。任何一张钞票,或一套房,或一辆车,一年最多租出365天(闰年366天)”,至此可以说是完全解释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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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7 16:37:05
向银行存款10万元一个月,与出租一辆价格为10万元的车一个月,是一回事;从银行贷款10万元用一个月,与从中介租借一辆价格10万元的车一个月,是一回事。向银行存款100万元一个月,与出租一套价格100万元的房一个月,是一回事;从银行贷款100万元一个月,与从中介租住一套价格100万元的房一个月,是一回事。只是货币可以拆分组合的特性,容易把人绕晕而已。对于房屋、车辆以及其他任何通过中介的出租,我们从来不说“创造”了某物,偏偏通过银行出租货币,要说“创造”了货币,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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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12:04:47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性,银行确实可以创造货币呢?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现实中不成立。。。 我们从金币说起。如果一个人把一枚金币存入银行,银行出具一张具名等值的借据(存单),这个借据是不可以转让的。如果这个银行信誉很好,所有人都认,那就可以把具名的借据改为不具名的借据,在这种情况下,借据本身就会逐渐变得可以转让并用于交换,成为货币(这就是宋代交子的演变过程)。此时一枚金币产生了两倍的货币量,也就是别人的欠钱凭证也成了货币。借据本身成了货币之后,如果存入银行,银行再出具借据的借据(称为二级借据),二级借据也可以成为货币,二级借据再存入,银行再出具借据的借据的借据(称为三级借据),这样一枚金币就产生了四倍的货币量。后面还可以再四级借据、五级借据……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创造货币”才是可能的,这是会造成通货膨胀的。靠准备金这些玩意,只是让人绕晕了头而已,并不能创造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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