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一命题和我的“生产合作制”观点不谋而合,我也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到以公有制为特点的生产关系前,还需要经历一个新的所有关系——合作制生产关系。
在合作制生产关系中,所有关系是私有关系,劳动关系不再是资本所有者雇佣劳动者,而是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作为平等的价值所有者合作生产,分配关系不再是劳动者仅获得劳动力价值的交换,剩余价值全部在资本所有者内部分配,而变成了劳动者获得劳动力价值的交换后,剩余价值在包括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的所有价值所有者中按价值比例分配。
但我和你观点不同的是,我认为生产合作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高级阶段,而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关系。因为生产关系三个基本内容——所有关系、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中,生产合作制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都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同,所以我说它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关系。
不过我认为,要论证你的命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1.这种新型生产关系所依附的生产方式是什么?这种新型生产关系下的价值和价值规律是否还存在?。我觉得这个不难,生产方式仍然是商品生产,价值和价值规律还存在。
2.这种新型生产关系的3个基本内容是什么。这里针对分配关系需要一个很大的理论突破,从以前针对唯一一个生产方式为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配关系,发展为针对所有生产方式为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的分配关系。对这方面的理论发展,我认为,在生产方式为商品生产的社会里,分配关系由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决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价值所有者按价值等比例分配剩余价值。
3.价值理论和价格理论在这种新型生产关系下,如何实现宏观和微观的统一。这个很难回答,因为没有一个现有的经济形式让人观察,更多的都是猜测,我也说不好。
具体的你可以看一下我以前写的文章《经济学解读和价格计算》第三章生产关系部分。地址: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34134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