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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
刚刚看了新浪新闻,《广西被错判杀人罪青年在真凶自首3年后仍坐牢》,对比前段时间的赵作海案,感慨颇多。

错判杀人罪已经成了媒体的焦点,仿佛媒体都在找这个话茬。伴随着错判有一些关键字:死缓 冤坐XX年 刑讯逼供。对此有一个坏消息,也有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最终结果赵作海被Nation赔偿65万元,不少网民为之大为喝彩。喝彩之余也应反思:10余年都冤坐了,钱能买回时间吗?而且这是纳税人的钱,人民交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交过税,你的家人都交过。税收不是用之于某些人的重大错误,这些错误被某些人犯了,却又由大众人民买单,这样的利益关系,能确保不出现下一个赵作海?

近日规定,刑讯逼供的证据不可谓证据。为此有两点疑问:1.刑讯逼供曾经被官方认可为证据?2.这条规定本身就是对过去错误的辩白(因为过去没规定刑讯逼供是非法)?

好消息是,最近赵作海案的“真凶”已经被“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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