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消费者的偏好
第一节
偏好
上一章我们明确了消费者个人收入对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的决定作用:消费者个人收入越高,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就越大;消费者个人收入越低,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就越小。同时指出,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或商品效用,分配自己的收入,形成各种商品的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这一章,我们就考察消费者的偏好。
我们知道,具体的使用价值是不能比较的,而抽象的使用价值——商品效用,尽管由于商品效用,我们难以找到参照物或者说计量单位,从而难以计量商品效用,从而我们只能定性分析,即可以比较不同商品的效用大小,那么,对于二种商品,商品效用谁大谁小呢?商品效用的大小,是由消费者的偏好决定的,消费者对一种商品偏好大,我们就说这种商品效用大,消费者对一种商品偏好小,我们就说这种商品效用小,因此,这一章节,我们探讨消费者的偏好对商品效用的决定作用。
消费者个人收入对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起决定作用,那么,消费者个人收入相同时,对某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是否就相同呢?从现实的消费市场,我们可以清淅地看到:当消费者个人收入相同时,对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是不同的,是千差万别的。有的消费者喜欢购买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有的消费者喜欢购买录音机、音响设备、唱片;有的消费者喜欢购买各类小说书籍;有的消费者喜欢购买各类精美食物,以便大吃大喝;有的消费者喜欢购买各种形式的美丽衣服;等等。这样一来,当消费者个人收入相同时,对商品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肯定是不同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消费者对商品购买力产生不同呢?当然是消费者的偏好,因为消费者的偏好决定了各种商品的效用——抽象使用价值,进而决定了商品购买力。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说消费者偏好决定商品购买力,而要说为消费者的偏好决定了各种商品的效用——抽象使用价值,进而决定了商品购买力呢?消费者购买的是商品,当然,只有商品的特性,才能决定消费者的商品购买力,即只有商品效用才能决定商品购买力。同时,偏好,仅仅是一行为,是绝对不能计量的,我们只能进行定性分析;而商品效用,理论上是可以计量,只是难以计量,我们对同一消费者,就能进行商品效用计量,从而明确消费者的商品购买力。
当然,偏好与效用,是我们从二个方面考察消费者购买商品行为的结果。偏好,是我们从消费者购买商品与否的角度考察的。在同一价格下,消费者购买一个商品,我们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偏好大,消费者不购买另一个商品,我们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偏好小。效用,我们则是从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满足感的角度去考察的。在同一价格下,消费者购买一个商品,我们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产生的满足感大,消费者不购买另一个商品,我们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产生的满足感小。
偏好,是不能计量的,而商品效用则是难以计量的,只有在可计量的消费者购买力或边际购买力下,才有经济学意义。
消费者喜欢购买某种商品,这里的“喜欢”,在经济学上专门称之为“偏好”。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对自己的个人收入进行分配,从而产生对各种商品的不同购买力。当消费者对商品偏好程度较高时,消费者就会用较多的收入购买这一商品,从而商品购买力较高;当消费者对商品偏好程度较低时,消费者就只会用较少的收入购买这一商品,从而商品购买力较低。
不过,偏好,是不能进行计量的,即消费者偏好购买某种商品,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商品购买力,但我们不能对偏好进行定量分析。
既然偏好可以影响消费者的商品购买力,当然我们就可以根据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力,来对消费者的偏好进行定性分析。对于二种商品,在同一商品价格下,消费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被消费者选择购买的商品,我们就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的偏好程度大,没有被消费者选择购买的商品,我们就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的偏好程度小。
消费者的偏好,与商品价格无关,也与消费者收入无关,尽管消费者收入可能影响消费者的偏好。
我们还要注意消费者对一些特殊商品的偏好。大部分商品的消费,都是针对商品本身进行的,但也有一些商品的消费,是伴随着其它商品的消费。如酒与酿酒的粮食、宠物与它的食粮、汔车与汔油、电视机与电,等等。这里,消费者偏好的是酒、宠物、汔车、电视机,酿酒的粮食、宠物的食粮、汔油与电,都是伴随物,不存在偏好的考察。
第二节
偏好序数
第一节我们已经指出:偏好,是不能进行计量的,即消费者偏好购买某种商品,我们不能进行定量分析,不过,在一定条件下,我们可以对偏好进行定性分析。既然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对自己的个人收入进行分配,从而产生对各种商品的不同购买力。当然,我们可以根据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力,来对消费者的偏好进行定性分析。对于二种商品,在同一商品价格下,消费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被消费者选择购买的商品,我们就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的偏好程度大,没有被消费者选择购买的商品,我们就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的偏好程度小。
因此,我们考察消费者偏好时,是不考察商品价格的影响的,或者说,只是在同一价格下考察消费者是否购买的行为。同时,我们考察偏好,是不考察消费者的个人收入的,尽管收入是影响偏好的一个因素。我们根据消费者对不同商品偏好程度的比较,就产生了消费者的偏好序数。偏好序数,我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序数越小,表示消费者的偏好程度越小;序数越大,表示消费者的偏好程度越大。例如A、B、C三种商品,如消费者对A商品的偏好大于对B商品的偏好,同时,消费者对B商品的偏好大于对C商品的偏好,则消费者对A商品的偏好序数为3,对B商品的偏好序数为2,对C商品的偏好序数为1。其中,消费者对A商品的偏好序数最大,表示消费者对A商品的偏好程度最大;消费者对C商品的偏好序数最小,表示消费者对C商品的偏好程度最小。
不过,我们要指出的是,偏好序数分析——定性分析,具有个体化特征,即不同的消费者购买力相同,不等于偏好序数相同;同理,不同的消费者偏好序数相同,不等于购买力相同。
第十二章
商品效用
第一节
商品效用
一谈到“效用”,我们自然就联想到“边际效用价值论”。那么,什么是效用?边际效用是不是价值的内容?
商品效用与边际效用的概念,是边际效用价值论者首先提出来的,不过,他们没有明确商品效用的定义。商品效用,确实是存在的,并且与消费者收入相结合,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但商品边际效用作为价值的定义,是错误的。
对于“效用”,边际效用价值论作出了模糊的一个定义,即效用,就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一种主观感受,是消费者对消费商品的一种满足感,关于这个定义,我们认为是非常模糊的,它没有具体的定义。不过,我们要重申的是,效用,不是商品的具体的使用价值。商品,是有使用价值的,如钢笔可以用来写字、住房用来居住、床用来睡觉,等等,但这些都是具有具体的用途的使用价值,即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可供人们使用的属性,是一种功能,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同商品之间,它们的性质是不同的,使用价值是不能相互比较的。而效用,则是消费者对消费商品的一种满足感,也正是商品的具体的使用价值,才使消费者对消费商品具有一种满足感,从而实质上,消费者对消费商品的一种满足感,就是消费者对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一种满足感。因而,商品效用,则是排除了这些具体用途的使用价值,是抽象的使用价值,它们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相互比较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计量,与可计量的收入——分配权力相结合,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
这里,商品效用,即抽象的使用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只有商品效用的数量,是主观的,随消费者的主观意志而变化。
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抽象的使用价值,即商品效用,是存在的,虽然它是可以计量的,但我们却难以计量,正如抽象劳动一样,虽然它是可以计量的,但我们却难以计量。主要是因为对于商品效用,我们难以寻找到参照物或者说计量单位,从而难以计量。同时,正是效用的难以计量的性质,决定了边际效用价值论是错误的,效用,决不是价值的客观内容,当然,即使商品效用能够计量,边际商品效用也不能成为价值的定义,因为“边际”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定义,需要在市场中确定,怎么能成为价值的定义呢?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一个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主观感受或满足感——抽象的使用价值,是能比较、也可以进行计量的,此时,我们可以用货币来作为参照物,对商品效用进行计量;但不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的主观感受——抽象的使用价值,则是难以比较、难以计量的,因为对于不同消费者的商品效用,我们难以寻找到参照物——不同消费者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是不同的,从而难以计量。穷人,买不起精米,而买糙米,不是因为主观感受精米不值高价,即抽象的使用价值不是不高,而是因为买不起。相反,按照生理学来说,富人,天天吃精米,味觉已经迟钝,而穷人吃精米的主观感受或满足感肯定更好。
不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的主观感受——抽象的使用价值,是难以比较、难以计量的,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一个快要饿死的穷人,对一个面包的主观感觉多大?与富人相比,二者谁的效用大?
按照生理学来说,富人,天天吃精米,味觉已经迟钝,而穷人吃精米的主观感受或满足感肯定更好,那么,为什么穷人,买不起精米,而买糙米,富人却买精米,不买糙米呢?这是因为商品需求,是由商品购买力决定的,而商品购买力由消费者的收入与效用决定的。消费者的收入,直接决定消费者的商品购买力,而消费者依据自己的偏好或效用,分配自己的收入到每个商品中去,从而产生了各种商品购买力。这样,一个快要饿死的穷人,虽然对一个面包的主观感觉——抽象的使用价值是非常大的,但由于他的收入为0,所以没有收入可以分配,他的商品——面包购买力就为0,不能购买面包;而富人由于拥有的可分配收入较大,虽然他对面包的主观感觉——抽象的使用价值可能没有穷人大,但分配到面包上的收入还是高于面包价格,即他的面包购买力大于面包价格,从而富人购买了面包。
一样道理,穷人之所以买不起精米,而买糙米,富人却买精米,不买糙米,是由于穷人的收入较低,从而依据自己的偏好或效用,分配到精米、糙米中去的收入也较低,从而产生的精米、糙米的商品购买力较低。这里,穷人对精米的偏好或效用是比糙米大的,从而精米的购买力比糙米大,不过由于精米的商品价格较高,穷人的购买力低于商品价格,从而不能购买精米,而糙米的价格较低,购买力大于商品价格,从而穷人只能购买糙米。在这里,还存在一个替代效应:由于穷人不能购买精米,从而增加了购买糙米的购买能力,这里,也许起先穷人的糙米购买力是小于糙米价格的,正是由于精米不能购买,从而增加了糙米的购买力,才使糙米的购买力大于价格,穷人才购买了糙米。相反,富人的收入较高,从而依据自己的偏好与效用,分配到精米的收入也较高,从而产生的精米购买力较高,其购买力高于商品价格,从而富人能购买精米。这里,我们要注意,虽然糙米的价格较低,但富人的偏好较小,从而糙米购买力较小,并且小于商品价格,由于富人购买了精米,糙米的购买力始终小于价格,从而富人不会购买糙米。
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我们往往用货币来计量商品效用,即商品效用处于可计量状态。但是,由于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不相同的,即使对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由于手中可支配收入不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也可能是不同的,从而决定了商品效用本质上是难以计量的,也就是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不能推广应用到不同消费者身上,当然,此时,边际效用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了。如有二个都快饿死的人,一个人只有1元钱,另一个人则有10000元钱,则对于一个面包,二人都会倾其所有购买,这里,面包总商品效用——可救一条命的主观感受,应该是一样的——
一条命是没有贵贱之分的。但是,只有1元钱的人只能用1元钱来代表他对面包的主观感受——商品效用,而有10000元钱的人则可用10000元钱来代表他对面包的主观感受——商品效用,当然,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肯定是不同的,从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不能推广应用到不同消费者身上,当然,此时,边际效用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了。
不过,由于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相同的,这样,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当我们设定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分配权力及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为一个单位商品效用时,表示消费者愿意用一个单位价值——分配权力交换一个单位商品效用。从而,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商品效用起到分配收入到各种商品中去,构成各种商品购买力,而由于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相同的,分配权力也就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商品效用也就有经济学意义了。
这里,要注意:是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不是商品效用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
如甲消费者的收入为1000元,并全部用于购买A、B、C三种商品。如果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序数A>B>C,则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A>B>C。当然,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序数,我们必须从市场中抽象出来,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我们也必须从市场中抽象出来。此时,我们用货币来考察商品效用时,则消费者B商品边际效用为300元,A商品边际效用为600元,C商品边际效用为200元。
如乙消费者的收入为10000元,也全部用于购买A、B、C三种商品。如果甲消费者与乙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一样,则乙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序数也是A>B>C,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A>B>C。此时,我们用货币来考察商品效用时,由于乙消费者的收入为10000元,则乙消费者B商品边际效用为3000元,A商品边际效用为6000元,C商品边际效用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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