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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前不久,微软公司主席比尔·盖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微软公司最大的对手并不是咄咄逼人的IT新秀Google,而是“蓝色巨人”IBM.不过,盖茨在35年之前从哈佛大学退学后和别人一起创办微软公司时,主要业务是Basic和Fortran语言软件,并不开发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而是IBM在1980年与微软签约委托其开发这一产品的,当时任何人都没有想到,这一合作给全球计算机和信息产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更是让当时的一个小公司微软成为当今富可敌国的跨国大企业,尤其是还成长为当初帮助其起家的IBM公司的强有力竞争对手。    随着社会经济从产业经济(Industrial Economy)逐步发展到创新经济(InnovationEconomy)时代,技术进步更加快速、全球竞争也愈加剧烈,在此背景下,具有灵活、弹性等特点的中小企业也就具有了无限的商机。然而,一个中小企业如果能够像微软当初一样“傍”上一个大企业,与其开展技术合作,那么就可以逐步弥补创新的差距,并能迅速成长。这个结论也许和长在树上的苹果会向下坠落一样众所周知,但是,“苹果会向下掉”的原理是什么呢?大苹果和小苹果坠落的速度是一样的吗?
    最新一期的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January 2010)就发表了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社会学系教授Terry L.Besser与位于林肯市的内布拉斯加大学纺织和销售系教授Nancy Miller合作完成的一篇论文:“技术合作,小型和大型企业之间创新差距的沟通桥梁”,这篇论文就试图揭示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可以弥补其创新差距的相关“万有引力”原理。
    论文基于西班牙制造企业的纵向大样本开展研究的结果表明,尽管技术合作对所有规模的企业都有改进创新能力的有效机制,但是对小企业来说却是一个关键的要素,同时这一合作的影响依据具体的创新产出和合作伙伴类型而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在中小企业合作中,产品的创新要比工艺的创新影响意义更大。对于伙伴的类型而言,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垂直合作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最大,但是这种效果对于中型企业来说要比小企业更明显。
    论文是通过包括概述、理论构架、研究方法、分析与结果、讨论与结论等五个组成部分得出上述结论的。在概述部分,论文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针对当今快速变化的市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保持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驱动力,其中,不断地创新开发新产品和工艺又是企业生存、增长和盈利能力的关键,然而,中小企业的创新资源远不如大型企业,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创新网络作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中的一个可能的决定因素所起的作用,本文研究中小企业、大企业在工艺和产品方面进行科技合作以缩小他们之间创新差距的机理富有意义。
    论文通过文献综述,依次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了具体的理论架构,首先是从技术合作改进创新能力方面提出两个假设:
    H1 技术合作改进中小企业的创新绩效。
    H2 技术合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绩效比大企业要有更大的影响。
    其次,从取决于创新成果的差异方面提出一个假设:
    H3 技术合作的影响不同依赖于不同的创新追求,具体对中小企业而言,对产品创新的影响有甚于对工艺创新的影响。
    最后,从不同的合作伙伴方面提出一个假设:
    H4 依照伙伴的选择,技术合作的影响不同,具体对中小企业而言,垂直的伙伴关系所产生的影响要比与研究型组织合作所产生的影响大。
    为了论证上述假设,该文采用了对西班牙企业战略调查数据中的制造企业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的方法,这些涵盖1998年到2002年的数据包含了来自1300家企业的6500个观察结果,将创新产出作为因变量,将合作作为自变量,并通过文献研究,提出二元常态概率模型是合适论文所要论证问题的模型。在此基础上,论文开展了数据分析并得出结论,假设H1和假设H3成立,而假设H2的结果只是小企业(不包括中型企业)可以通过与大企业的合作缩小其创新差距,假设H4也是只有部分得到了论证,即垂直的伙伴关系合作对中型企业和产品创新是有效的。
    论文在最后一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提出了相关的结论。实际上,提到创新就不得不提及熊彼特的经典创新理论,熊彼特认为公司规模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大量的研究将企业创新成败的原因归结为规模的优势或劣势,并指出了中小企业与大公司创新行为和创新结果的差异,中小企业虽然具有某种创新行为上的优势,但也的确面临着资源方面的弱势,而大企业恰好具有资源优势,与大公司相比,缺少外部合作伙伴是小企业创新绩效差的一个主要原因。
    本文的研究发现技术合作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并且技术合作对于小企业的边际影响明显高于对大企业的影响,研究结果也揭示了外部技术设施是如何有助于小企业(非大企业)的创新行为的,同时指出这种外部设施对于拥有更多能力和内部资源的大公司而言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研究还证明,合作是中小企业创新过程的重要决定因素,它使得中小企业与同行业中较大规模企业的创新水平更为接近。因此,合作是导致小企业与大企业创新差距缩小的重要因素,这一结论在产品创新中更为明显,一方面,相对于工艺创新而言,中小企业在产品创新上投入更多的资源,另一方面,产品创新能够带来更多的销售量,因为创新活动不可分割,较大的销售量意味着创新的固定成本可以在更大的销售量基础上分摊。
    本文的实证研究还分析了不同合作伙伴的影响关系,中型企业与研究机构的纵向合作更有助于产品创新,相比之下,对于小企业而言,两种类型的合作没有显著差异。同时,论文的研究实证了公司的竞争力实际上是由外部网络决定的而非公司规模,虽然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揭示了技术合作是如何提高中小企业能力和创新的,但是和大公司相比,中小企业的合作机会还不多(特别是当企业很小时),这是因为中小企业很难获得技术协议,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与它们的同行谈到科学经验和技术经验这些外部资源的交流时,可能处于劣势。此外,与大公司合作的中小企业还要面临不对称、不平等的权利均衡问题。事实上,中小企业更愿意选择外包而不是联合建设,因为联盟具有高风险和高管理成本,除非是纠正错误选择的机会很小。
    不过,技术合作也有不利的一面,交易成本的存在是联合开发的一个难点,特别是在对不同部门的活动协调、管理和控制中,这使得公司(特别是小企业)将内部的跨公司联盟视为一种风险,从而和大规模的合作伙伴一样强烈地阻碍合作。此外,是否能够成为联盟合作者常常是由这一公司能够给这种合作关系带来什么利益而决定的,因此小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作为一个潜在合作者如何使自己具有吸引力。
    论文在结束部分提出了未来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不足之处。即考虑到合作在缩小中小企业与大公司差异上的积极作用,未来可以更为深入地研究这一问题以及中小企业不愿意进行技术合作的问题,因为一旦该问题得到解决,就可以从制度的视角和管理的视角来分析如何有效地改变机制和政策来增强技术合作,以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应该收集更加完善的信息,例如对创新绩效的量化度量,另外,所用的数据来源仅限于西班牙。
    由此可见,在本期JsBM中发表的这篇论文研究了与大企业的合作在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如何作为决定因素发挥作用,以及它是如何影响创新过程产生差异的,揭示了中小企业创新过程的本质。



作者:刘杰 来源:《管理学家·学术版》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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