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问: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什么文凭?学位证书中是否会有“浙江学院”字样?
答:按照教育部26号令的“五十二条”规定:“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托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浙江学院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授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学业后,符合上海财经大学相关专业学业学士学位颁发条件的,授予上海财经大学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由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颁发,注明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某某专业学习(详见样张)。
学生所获得学历学位具有法定效力,其相关信息可以在教育部指定学历查询唯一网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29627&page=1
楼主应该注意,你就读的是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而不是上海财经大学
毕业证书上当然要写你就读的学校。
也许是你高考没发挥好,也许是因为就想去民办校,也许其他原因,总之你读的不是上海财经大学
现在你就读的学校倒闭了,上海财经大学出于某些原因接收了你,你应该做的是感谢,
感谢重新获得稳定的学习机会,然后努力学习
而不是在这里毫无道理的谋求不应该获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