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有效保护的概念最初是由澳大利亚经济学家Max Corden和加拿大经济学家Harry Johnson提出来的.他们将有效保护定义为包括本国工业的投入品与最终进口两者在内的整个工业的保护程度.一个国家的关税保护政策是否有效,不仅要看其最终产品的受保护程度,而且还要看受保护产业的进口中间产品是否也受到了应有的保护.有效保护率就是用来衡量这样的总体保护指标的.
有效保护率有固定的计算公式: Te=(t1-w*t2)/(1-w)
其中Te即为有效保护率,t1为最终产品的关税率, t2为中间投入品的关税率, w 为进口的中间投入品在最终产品的总价格中所占的比例.
要讨论有效保护率的变动范围 ,就要考虑一国的最优关税率的变动范围,了 即式子中外生变量 t1 t2的变动范围.最优关税一般在(0,1)之间, 而且越小越好,具体数据要具体分析.
最优关税的推导可参看 Paul R.Krugman:<<International Economics:Theory and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