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0 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博士生(不包括委培生、定向生等)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为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以下奖学金。)
(一)学校为 2010 级博士研究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9 万元(全程学费 3.9 万元,三年生活费 5.1 万元);
2 、一等奖学金 3 万元(学费 1.3 万元 / 年,生活费 1.7 万元 / 年);
3 、二等奖学金 2.3 万元(学费 1.3 万元 / 年,生活费 1 万元 / 年);
4 、三等奖学金 1.9 万元(学费 1.3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5 、基本奖学金 0.6 万元(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二)学校为 2010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第一年原则上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与复试)确定。第二年起,根据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十一、学费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 1.3 万元 / 年,全程 3.9 万元(含 3 年和 4 年学制)。 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设施良好,环境优美,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博士生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