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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7
曼昆《经济学原理》中认为,个人住房服务的市场价值应该计入GDP,其理由如果其拥有者将其出租的话,他会获得租金收入;现在没有把它租出去就相当于自己得到了这份收入并将其用于房租的支付了。这种解释真有些令人费解。GDP指的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但既然房子未租出去,我们怎么能把这种在大脑里进行交易等同于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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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7 16:34:00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国内一些书里包括习题集上也是这么说的,不知道是不是抄的曼昆的.严格的说只有生产出来的商品和劳务是企图用来交换的才记入GDP.连黑市交易都不算入GDP 那个人用的房子 就好象自己种着吃的白菜更应该是不算入GDP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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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8 17:58:00

黑市和自用的产品严格来讲是要计入GDP,但由于统计上的困难所以没有计入,现在已经开始估测。对于农民自用的农产品和以及居民住的房屋由于数量大加上测算相对容易应该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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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9 09:19:00

是否可以从住房商品和其它商品的价格决定上考虑。 住房的价格如何决定呢?我们不要简单的用供求来解释,而是从其价格组成部分上考虑。现在的问题是:住房价格是否包含着其每年服务价值的现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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