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北美洲爆发了一场严重的环境危机——沙尘暴。其影响一直持续到1940年,土壤侵蚀程度要比后来50、70年代的沙尘暴严重得多。30年代,大平原地区的土地遭到了过度开垦,这使得更多的干旱土地暴露在大风中。
风力侵蚀属于“公共池塘”类型的问题,30年代时有无数的小农场,现代学者有关土壤侵蚀问题的研究表明,农场规模的大小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农场规模越小,耕地面积的比例就越高,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就越少,土壤侵蚀越严重。
假如农场主不采取保护措施来遮蔽他的耕地,则会给下风向的土地带来外部效应。因为无保护的耕地会产生扬沙,使沙尘倾泻到下风向的土地和作物上,从而降低其他农场的生产效率,也会减少它们自己采取的防治侵蚀的投资的收益。如果在同一个易受侵蚀的区域里存在许多小农场,那么这种农场之间的外部效应还会加剧。农场的规模不同,农民对于“带状播种”或“休耕”等保护措施进行投资的动力也不同。研究发现,农场在生产效率上的最优规模要小于控制风力侵蚀上的最优规模,因此,在采取保护措施来防治风力侵蚀的危害时,农场之间的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实际上,在1937年以后,美国政府也的确推出了“土地保护区”制度,采用了“单位化”的办法来解决协调集体行动的难题。
大平原地区存在着众多小农场,这严重加剧了水土流失,直到规模更大的治理单位建立起来,统一了个体当事人的意志,问题才得到圆满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解决风力侵蚀的问题时所需要采取的行动,与防止过度竞争性的石油开采、渔业捕捞和地下水利用都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