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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2

例如:美元名义有效汇率=∑i国对美元名义汇率×(i国与美国的贸易额/各国与美国的贸易总额)

为了表述方便,用A表示分子:i国与美国的贸易额;

用B表示分母:各国与美国的贸易总额。

我的问题是:1,这里,A、B的取值都用美元吗?

2,i国对美元名义汇率(间接标价)是:日元是100多,而英镑只有差不多0.8.....那么这些个货币兑美元的名义汇率值乘以权重(A/B)后再加和的意义何在呢(因为乘以权重后的英镑汇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且每种货币对美元汇率乘以权重后,它们的单位不同,为什么可以加和?还是我这样理解是错的,正确的理解是怎样的呢?

请教高人,问了很多人都说不清楚这个问题。小弟谢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2 18:58: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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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7 10:43:00

哈哈,我写论文的时候同样苦恼过。

不过后来,我明白了。

首先,间接标价法跟直接标价法的区别。楼主把两者之间的转换和单位想明白了,就知道其实这里不存在多国货币单位加权的问题。另外A和B肯定都是用美元表示的,不然怎么得出一个指数结果?

另外,A/B还得乘以个100,这样才是通用的指数表达方式,对吧。这个100很多人都觉得无所谓,但是其实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不仅是通用的指数表达,还让计算结果更好理解。

呵呵,我就是这么把自己的问题解决的,不知道对不对,不过论文勉强过关,嘿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7 10:59: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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