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站务区 十一区 站务与外事
2010-7-10 01:44:38

请问版主——leewinjing

1、这是人大论坛的规定:发贴者如不按要求发贴将要求修改,如果期间有人再次上传,奖励给后者符合要求者,前者将以重复资料删除。希望发贴前看版规。回贴请文明用语,不要攻击和谩骂,发现一律罚币100,严重封IP。相信版主非常熟悉
2、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全部EXCEL,方便使用!
“请尽快完善发贴格式,按置顶贴格式规定重新编辑,后将奖励”。(尽快)版主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这是版主的的话也该非常熟悉
3、前者发帖不符合规定(你明确表示了),到此刻,也没有按照你的要求完善格式,我按照规定发帖,为什么把我作为重复贴删除???
希望给予公正的回答,如果斑竹不公,我会继续申诉到管理员,直至人民大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1535 7
2010-07-10
leewinjing 版主说有改正期?改正期限未到,我不太明白
人大数据交流中心说“在此期间有人上传,-------------,http://www.pinggu.org/bbs/forum-55-1.html”是什么期间?如果是改正期,那么我就要问,改正期应该是可以上传的啊???


1、哪里规定改正的期限了?请版主明示
2、改正期间难道不允许上传格式规范的资料?
3、既然不允许为什么还说后发者为先?
4、如果有改正期,那是不是这段时间就不可以上传了,会员就不可以下载了,那怎么保证咱们人大论坛资料的先进性和权威性呢???
一定要把改正的期限告诉我,怎么规定的,在哪规定的?谁来规定的?
,谢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7-10 02:28:57

leewinjing 版主这么做合适吗?

昨天 23:59 leewinjing
给对方的改正期限还没有到期,请等待一下,如果到期后对方还不改正将删除。以后上传者得奖励。
删除
,因为之前有人发过这个年鉴但格式不合规范也没有改正,我昨天按照要求发帖(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最新EXCEL版))被版主删除,版主说的话在上面,结果论坛今天凌晨突然出现了格式规范的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最新EXCEL版),这是谁干的呢?请管理员严查我和那位版主的通信,以了解情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7-10 02:34:32

投诉leewinjing的证据——我和leewinjing版主的通信记录

2010-7-9                时间可以说明问题,在2010年7月9日23点32分之前,还没有符合规范的帖子,我们看那版主的回答就知道了,版主这样做不是给论坛抹黑吗?[url=][/url] 2010-7-9 23:32 elitezhang
版主你好!我的帖子 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最新EXCEL版)不是重复上传,不应该被您放入回收站。理由是虽然flying_feng 会员上传了该资料,但他没有按照格式上传,被版主要求“请尽快完善发贴格式,按置顶贴格式规定重新编辑,后将奖励。(尽快)版主”具体可见: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41625-1-1.html
而且版规规定“发贴者如不按要求发贴将要求修改,如果期间有人再次上传,奖励给后者符合要求者,前者将以重复资料删除。”
综上所述,我是按要求重新上传的,希望版主按照规定恢复我的帖子并给予奖励!!
转发 [url=][/url] 2010-7-9 23:37 elitezhang
版主,你收到我的投诉短信了吗?希望你能查明情况,把我的帖子从回收站里恢复,并按照规定给予我3000的奖励!
转发 2010-7-9 23:59 leewinjing
给对方的改正期限还没有到期,请等待一下,如果到期后对方还不改正将删除。以后上传者得奖励。
转发 2010-7-10[url=][/url] 2010-7-10 01:41 elitezhang
1、这是人大论坛的规定:发贴者如不按要求发贴将要求修改,如果期间有人再次上传,奖励给后者符合要求者,前者将以重复资料删除。希望发贴前看版规。回贴请文明用语,不要攻击和谩骂,发现一律罚币100,严重封IP。相信版主非常熟悉

2、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全部EXCEL,方便使用!
“请尽快完善发贴格式,按置顶贴格式规定重新编辑,后将奖励”。(尽快)版主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这是版主的的话也该非常熟悉
3、前者发帖不符合规定(你明确表示了),到此刻,也没有按照你的要求完善格式,我按照规定发帖,为什么把我作为重复贴删除???
希望给予公正的回答,如果斑竹不公,我会继续申诉到管理员,直至人民大学,

转发 [url=][/url] 2010-7-10 01:53 elitezhang
1、哪里规定改正的期限了?请版主明示
2、改正期间难道不允许上传格式规范的资料?
3、既然不允许为什么还说后发者为先?
一定要把改正的期限告诉我,怎么规定的,在哪规定的?谁来规定的?

转发 [url=][/url] 2010-7-10 02:06 elitezhang
你的说法与人大论坛数据交流中心的规则相违背,数据交流中心规定,前者资料不合规范,可以允许后来者上传,而不是按照你说的,等着修改,到时候不修改再删除然后才可以上传,也许版主误解了,请求版主回答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7-10 02:41:27

leewinjing斑竹这么做对吗?

[url=][/url] 2010-7-9 23:37 elitezhang
版主,你收到我的投诉短信了吗?希望你能查明情况,把我的帖子从回收站里恢复,并按照规定给予我3000的奖励!
转发 2010-7-9 23:59


斑竹在这个时间前还没有收到符合规范的同类帖子,可在这个时间之后就出现了和规范的同类帖子,而不是我的,怀疑是那版主自己造出来的,请论坛管理员严查,这样的版主合格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7-10 02:56:40
围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