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9 号)认定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调查结果
1、2016 年度虚增收入 2.71亿元、虚减费用0.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9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44.78%;
2、2017 年度虚增收入3.38亿元、虚减费用0.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50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08.13%;
3、2018 年度虚增收入1.96亿元、虚减费用0.2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20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63.01%。
公司为了使财务报表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2018 年度会计师审计范围受限事项,对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自查。经过自查,上述年度财务报表账载记录中存在如多计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多计成本、少计费用等会计差错。
公司自查结果
1、2016 年度虚增收入 4.05亿元、虚增成本2.26亿元、虚减费用0.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8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44.34%;
2、2017年度虚增收入3.47亿元、虚增成本2.42亿元、虚减费用0.2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92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54.93%;
3、2018年度虚增收入4.23亿元、虚增成本1.92亿元、虚减费用0.9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3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18.45%。
差异
会计差错更正与处罚告知书的比较差异:
1、2016年度虚增收入多1.34亿元、虚增成本多2.26亿元、虚减费用多0.03元、虚增利润总额少0.81亿元;
2、2017 年度虚增收入多 0.09亿元、虚增成本2.42亿元、虚减费用少0.3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少2.58亿元;
3、2018 年度虚增收入多 2.27亿元、虚增成本多1.92亿元、虚减费用多0.6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多5.43亿元。
差异原因
1、收入差异是公司通过检查虚假收入流水、客户对账单、结合会计师发函回函金额确认的虚假收入金额比告知书多;
2、成本差异公司通过对期末存货盘点、核对 2016 年 2017年 2018 年度真实销售出库单、核对原材料采购入库与生产 BOM 表生产领料单核对,确认了虚假成本,告知书中无成本调整事项;
3、费用差异公司通过核对体外支付费用及合同发票确认的未入账费用金额比告知书多,包括对 2017 年、2018 年非金融机构错款依据诉讼判决书补计借款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