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需求定律的经验来源
需求定律中的“需求”,是“意图”需求,这个需求是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观察、也不能测量、只凭想象而来的,因此,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需求定律是不可验证的,也就没有科学性可言。许多人认为需求定律是一个经验定律,是我们生活中的日常现象,怎么“不可验证”了呢?
一些人说需求定律是一个经验定律,他们的“经验”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同质的两个物品,我们会选择价格低的。
如人们在购买商品时都有个经验,多逛几家店,会进行比较,同样品牌和质量的商品,会选择价格低的。
显然,这种经验是在静态情况下的经验,即在T0时刻,P0<P1,你会选择价格为P0的物品。
可是,需求定律是指价格降低的情况,也就是价格动态的发生了变化。如,当价格降低的动态情况是:在T0,价格是P0;在T1,价格是P1。当P0<P1,有的人会选择少买或者不买。但是,我们要看到,价格是指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从P0涨到P1,一定是有人在P1进行购买,那么,有的人在P1减少了购买,如果大家都减少了购买,价格怎么会上涨呢?很显然,一些人减少了购买,一定是有人增加了购买。
举个直观的例子,房价在上涨的过程中,一些人由于支付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购买房屋,可是,房子在涨价,说明还是有人在增加购买(供给也在增加),否则,房价怎么会上涨呢?!
因此,在静态条件情况下,人们会选择购买价格低的物品(质量相同)。当价格动态发生变化时,一定是供求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价格决定不了供求,而是供求决定了价格。具体的说就是,价格的变化决定不了供求的变化,而是供求的变化决定了价格变化。
这其实就是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的区别。
(2)报价降低,我们可能会选择购买。
如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我们会和商家讨价还价,商家不降低报价,我们可能就不会购买,商家降低报价,我们可能会选择购买。
在这里,我们要看到,报价降低,不能称为“价格降低”。因为,需求定律中的“价格”是指成交价格,报价不是成交价格。我们真正要看的是成交价格,如在美国次贷危机期间,房价降低了几乎一半,买的人反而少了,这种成交价格的降低,并没有增加人们的购买热情。我国最近的房价也有这种特点,价格降低了,买的人反而在观望了。
另外,我们也要看到,有时候即使报价降低,人们反而会降低购买,如:奢侈品。
因此,报价降低不代表成交价格降低,这只是一种个体分析,并不能代表整体的效果,也就是“过去不能证明未来”。即使成交价格降低,人们的购买也并不会增加。
(3)供给增加价格下降,从而引起需求增加。
根据人们的经验,当苹果随着季节性的供给增加,价格就会下降,从而引起需求的增加。正是基于这种经验,经济学家推出了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但我们要看到,首先是苹果的供给增加导致价格下降,从而引起苹果的需求增加。但是这种需求增加的情况,到底供给是因呢,还是价格是因?
举一个不算太恰当的例子,一个人拿刀把人砍伤了,人们会认为是刀的原因还是行凶者的原因呢?也许另一个例子更加恰当:有一个人早上听见公鸡一叫,太阳就出来,而且这个现象反复出现,这个人因此认为,太阳是被公鸡叫出来的。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我们不要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就匆忙得出结论,真正需要做的是去寻找事物之间本质的因果关系。公鸡叫,太阳出,显然不符合逻辑。那么,价格跌,需求增,就会符合逻辑的吗?
因此,我们要分析价格降低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由于供给的增加导致价格的降低,这种情况确实可以增加需求。但是,如果是由于供给的成本降低,导致价格降低,这种情况,需求量也不一定就会增加。如在经济危机期间,通货紧缩,物价普遍下跌,原材料价格也下跌,这样导致生产成本降低,即使供给者降低价格,这个时候的需求也不会增加。
因此,价格降低的不同原因,是由供给来决定的,对需求的作用也不相同,并不能因此就说价格决定了需求。
正是基于上述三个经验,经济学家认为,价格上涨,需求将会减少,这就是需求定律,而且,这个定律已经成为经济学的基础。价格能够决定或者说调节供求,也就成为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功能,价格机制成为了市场机制最重要的运行机制。
显然,这些经济学家没有看到价格变化的本质原因,仅从表面现象就得出了需求定律。但是,人们生活中还有一些物品,价格上涨,人们购买的热情反而会增加,如投机性商品,股票、房地产等。需求定律无法对这些投机现象做出很好的解释。另外,还有一些价格受到管制的物品,如自来水价格,当政府提价后,需求也没有明显的变化。可见,对于投机价格和管制价格,传统的价格理论根本无法作出很好的解释。
四、需求定律混淆了“意图需求”和“实际需求”的区别
对于上面的经验,有人会说需求定律是说“意图需求”,不是指“实际需求”(实际交易量),因为,张五常早就说了:“低能之辈,往往以市场的成交量作需求量,这是错的离谱的。高手的处理方法则大为不同”。
在这里,我们要分析一下人们的心理活动和实际活动的区别。如某物品价格上涨,人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购买的“意图”会降低,但是,我们要看到这个“意图”的心理活动并不会马上形成不购买的行为,其中还有一段距离,并不代表我们会马上做出不买或者少买的实际行为。因为,仅仅是价格变化,我们的需求还没有发生变化,我们还是希望能够有别的办法满足自己的这个需求。于是,我们就去寻找替代品,发现替代品的价格没有变化,于是,经过比较,我们就会选择替代品,而减少这种物品的消费。这里要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替代品的价格也同步上涨了呢?另外,如果这个物品是刚性需求,我们也不能减少购买,如果不是刚性需求,我们就会做出等等看的决定。因此,某物品的价格上涨,我们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上涨,以及这个物品本身的价值。正因为如此,一些人在价格上涨时“意图需求”减少,“实际需求”也减少,那么,价格还是在上涨,这就说明还有一些人的“意图需求”减少,但“实际需求”在增加,价格才会上涨。
因此,成交价格上涨,人们的“意图”会减少,这点我不否认,但“意图”和“实际”是有距离的,“意图”并不都会变成“实际”,人们的“意图”减少,“实际”会增加还是减少,我们是不知道的,而真正对我们有实用价值的,是这个“实际”之量。成交价格在上涨,说明还是有人在购买,不然怎么会有成交价格?怎么会有成交价格上涨?因此,“意图”减少,“实际”是什么样的,我们并不知道,如我国的房价在上涨的过程中,很多人是“意图”不接受的,但是,还是购买了,为什么人们的“意图”与“实际”不相符合呢,这是因为“意图”决定不了“实际”,可以说,价格决定了“意图”,但“意图”决定不了“实际”,因此,价格决定不了“实际“,这就是价格不能决定供求的原因。
为什么价格能够决定“意愿需求”,而决定不了“实际需求”?这是因为,价格是由两方面——需求和供给共同作用、相互竞争的结果。如价格上涨,一些人的“意图”是减少需求,并且“实际需求”也减少了,可是价格在上涨,说明还是有别人在购买,那么,一些人在减少需求,一些人在增加需求,总的“实际需求”是在减少还是增加,是不知道的,是无法预测的。这个结论与我们的现实是相符合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做过生意的经验,当我们降低商品的价格时,我们并不能确定销售量(实际需求)是否会增加。也就是说,价格下降,实际需求会增加还是减少,我们是无法预测的。如房子的价格在上涨过程中,人们的“意图需求”是减少,可还是买了房子,说明“意图”不是“实际”,也决定不了“实际”。
因此,对于需求定律的争论,是因为经济学家混淆了“意图需求”和“实际需求”的区别。
需求定律中有两个变量——价格和需求,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是心理之量,是无法验证的。因此,按照需求定律,价格上升,人们的“意图需求”会减少,这作为一个心理规律,是没有问题的,从心理角度来说,需求定律是无法验证、更是无法推翻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在国内外出现这么大的争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经济学家们没有区分“意图需求”和“实际需求”的区别。经济学家观察到一些物品,发现这些物品会出现价格上涨、需求增加的现象,如投机品、奢侈品(包括吉芬物品,经济学家称为贫穷品)等。因此,经济学家认为需求定律不能成立。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些经济学家观察的是“实际需求”,而张五常说的是“意图需求”。
也就是说,张五常说的是:价格上涨,人们的“意图”需求会减少。——这是A。
另一些经济学家争论的是:价格上涨,“实际”需求可能会增加,也可能会减少,如“吉芬物品”、“炫耀物品”、“投机物品”等。——这是B。
从上面A和B的区别可以看出,两边争论的事情不是一件事情,而且都是成立的事情,A是心理规律,B是实际现象,这其实并不互相矛盾,因为人的心里所想并不必然产生实际的行为。这也反映了人就是一个内心和外在互相矛盾的动物,如有的人看见美女,明明是喜欢,却羞红了脸,不敢表达自己的“意图”,更不会有什么行动。因此,A说心理需求会减少,B说实际需求可能会增加,是不矛盾的,说的是两件事情,而且是可以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两件事情。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双方争论的事情不是一个事情,争来争去,又能期望争出什么结果来呢?事实也确实如此,2002年的那场争论,什么也没争论出来,大家的收获都是零。
这样来看,对于A来说,作为心理规律,大家是不会有什么争论的。关键在于B,大家混淆了A与B的区别,直接拿B套用A,认为A就是B,“意图需求”就是“实际需求”。显然,经济学家混淆了“意图”和“实际”的区别,这才是争论的主要原因。
显然,仅仅A成立,这只是一个心理规律,这个规律对人们认识真实世界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根本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人们真正需要知道的是现实中的B会怎么样。而且,由于A总是成立的,这也误导了人们,认为B也是成立的。由此可见,A成不成立对人们本身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却会误导人们。这也是引起需求定律争论的一个主要缘由。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意图”的需求定律人们的实际经济活动有什么指导价值吗?一点也没有,因为“意图”减少,我们的实际交易量会增加还是减少,还要看别的因素,我们是不知道的。这就是张五常认为的,需求定律很简单,具体运用要考察局限条件,真正的价格理论高手要看识别局限条件的本领。这就是说,一方面,我们说价格决定需求,一方面又说,我们还要考虑其他决定条件,不能单看价格一个决定条件,那么,对于这样的需求定律,还有什么实用意义呢?我们知道,科学不仅仅是争论对与错,而在于理论的实用性,实用范围越广的理论越具有科学性。套套理论和特殊理论也是对的,但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也往往不被认为是科学。
那么,经济学家所要争论的问题就是:价格上涨,实际需求量会增加还是减少?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分析也就比较一致了,也不会有那么多争论.
因此,需求定律作为一个心理规律,是没有错的,也不会错的,是无法证伪的,但这种“意图”的理论根本没有什么实际应用价值,误导作用却很大,在实际应用中,经济学家们却有意无意的“忘掉了”这是“意图”定律,而直接用于“实际”分析中了,把这种“意图”等价于“实际”,因而在实际应用中更是混乱不堪。如前一段时间李稻葵谈到中国的房价,认为房价过高,会抑制需求,将减缓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而张五常认为房价过高,会刺激供给,会加速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可见经济学家们逻辑之混乱、观点之矛盾,原因在于“意图需求”和“实际需求”不分。显然,李稻葵和张五常都没有区分“意图需求”和“实际需求”的区别,他们都坚信“意图需求”会减少,“实际需求”也会降低。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微观经济学是建立在“意图”之上的,它所谓的市场均衡也是“意图”均衡,只是一种纯思维的想象,而人们真正生活的现实,“意图”并不都会成为“实际”,通俗的说,就是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因此,微观经济学的“意图”均衡分析解释不了宏观“实际”非均衡的现象。下面具体来分析这种微观分析应用到宏观分析所产生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