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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21:34
这样吧,是否接受换一种处理方式:撤销警告,删除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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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26:42
我有权利选择么?如果说有,那么应当至少有两种以上的备选方案,可是这里只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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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29:31
另一种就是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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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32:30
哪一个有错误,那就根据规定处罚谁——不应当有任何人可以有例外,也不应当以任何借口而给任何人以例外。

规定就规定,否则,要规定作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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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37:18
给个警告无非是提醒一下,免得自觉不自觉地被封了。
有些问题,有多种处理措施。

要是不愿意接受删帖,那就维持原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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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39:07
33楼:
原来的?可以,我没意见。从一开始我也没有坚持说不应当给我警告。请注意我的标题,再请看我原话:
即使这位版主手懒不愿意编辑,直接给予警告,我也没意见,但你总得一视同仁吧?是不是说愚蠢二字在这位版主看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而砸烂狗头、从肉体上消灭等等,在他看来就不算个事呀?如果是这样,我也不反对——个人的敏感度不同嘛,但是,好像论坛中这类字眼并不少吧?为什么单单要针对我转贴的这篇文章?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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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44:07
更何况,如果说有这种情况便可以马上给予警告,随后的跟贴子的这种情况为什么不给予警告(当时有就网友对他表示了不满)?内容如下:

王书记
发表于 2010-7-19 23:11
谁反对马克思主义就砸烂他的狗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2093&page=1
我们要理论和实践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对于那些坚决反对马克思的我们就要坚决的斗争
既要思想斗争
也不排除在肉体上消灭他们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2093&page=1
这位网友的原话倒是被另一位版主编辑了,但其它网友对原话的引用还在。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不文明语言可以编辑了事,而我转贴文章内容中的话就不编辑而直接给警告?更不要说,今天看到还有人在另一个贴子中用英文骂人,原话如下:
That's a dog.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2401&page=1

(这句话是针对前面的那个骂人的王书记说的,因为我曾对这位网友说:“有话好好说,不要骂人”,对方回答如下:


你知道什么?难道我没跟那个王书记好好说吗?可是,他什么时候好好跟我说过话呢?你去好好查查那个人的回帖。这里给你链接一段:王书记只知道规律具有稳定性,不善于研究更深的一层,即挖掘构成规律的所有条件。1825年英国爆发了资本主义世界第一次经济危机。从此,经济危机的爆发总是呈现规律性。可是,英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于1649年,这段时间为什么没有规律性的经济危机呢?难道这段时间,英国就不按照资本主义的规律办事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page=1&from^^uid=496652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2401&page=1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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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48:07
给个警告无非是提醒一下,免得自觉不自觉地被封了。
有些问题,有多种处理措施。

要是不愿意接受删帖,那就维持原样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989494
不管什么处理方式。只要合乎版规即可。但是,这版规好像是对所有人都有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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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50:20
王书记自有他的问题,我们会根据情况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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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52:34
像这样打着马克思的旗号的、对现实极不满的言论,本论坛同样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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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7:54:14
版规在哪摆着呢,情况也在哪摆着呢。

有问题的 也不止他一个。


明显的无赖。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创新发展区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2401&page=2&from^^uid=198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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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8:00:42
有几个就处理几个,采取各种方式,只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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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8:10:30
但愿同样的问题,同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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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5 18:32:37
谁违规,就处理谁,谁不按版规办事,就处理谁。
我只诉求公正。别无其他。
我违规受到处理,那是我应当付出的代价;他人违规或不按规定办事而受到处理,那也是他人应当付出的代价。
一个社会,如果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贻害无穷;一个论坛如果是人治而不是“规”治,同样贻害无穷。
搞学术研究的人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其研究出来的所谓学术(至少在社会科学方面)的东西会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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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6 14:41:12
抗议无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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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7 07:4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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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9 09:28:28
好几天了。事情总得有个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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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09:43:25
ymkst 发表于 2010-7-26 14:41
抗议无效,维持原判。
有效无效我现在已经不关心了。既然这绝非孤例。因此,我更关心将来情况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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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11:15:19
关注此贴,到想看看作为弱势群体说话的分量能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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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16:32:02
谢谢楼上关注!
在社会,普通人是弱势群体,在论坛,普通会员是弱势群体.曾有某论坛版主私下说起到他到某衙门办事所遇到的重重困难,大叹自己属于弱势群体.有人笑着对他说,你在论坛可是很强势哟,没准那些办事的恰好是你的会员呢.这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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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20:45:06
【版主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根据版面主题,合理制定和规划版面发展方向,促进版面良好发展,充分利用论坛资源,以及其他资源,为版面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3、参与版面内容版务规划,积极推荐优秀帖子;发掘并运做版面热点话题,策划制作版面活动和其他专题,活跃版面氛围;
4、积极发帖、回帖,积极参与版面讨论,活跃本版讨论氛围;
5、在论坛中看到有会员的求助,版主有义务解答会员问题和提供帮助,不论其有无悬赏; 
6、严格审帖,删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论坛规则以及被上一级部门禁止的帖子;(广告帖、政治帖、恶意灌水帖)
7、及时维护所管理版面的正常秩序,积极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尽量维持中立,疏导为主,慎用权力,确保所管理版面持续、健康地发展;
8、以服务姿态面向网友,善待网友,接受网友监督,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
9、积极与相关管理人员沟通,认真解答上一级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446685&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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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 09:18:27
置论坛的规定于不顾,搞什么“特有原则”,违反了第一条;
不严格审贴,任有大量人身攻击,内容不符的贴子在版块横行,违反了第六条;
带有偏见不能一视同仁,违反了第七条;
有错误,不思悔改,一味狡辩,违反了第八、九条。
=====
总共才九条,竟然违反了百分之五十强,大家要深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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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 10:55:51
来看看,还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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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 17:58:55
谢谢楼上的朋友关注。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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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 19:47:16
支持LZ。希望论坛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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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 09:33:01
支持LZ。希望论坛给个说法。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98949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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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 21:24:07
我的心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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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3 02:47:51
LFKFYS 发表于 2010-7-31 09:43
ymkst 发表于 2010-7-26 14:41
抗议无效,维持原判。
有效无效我现在已经不关心了。既然这绝非孤例。因此,我更关心将来情况会怎样。
绝非孤例,我在真实经济学版也在为删帖较真,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739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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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4 08:57:39
非主流书生 发表于 2010-8-3 02:47
LFKFYS 发表于 2010-7-31 09:43
ymkst 发表于 2010-7-26 14:41
抗议无效,维持原判。
有效无效我现在已经不关心了。既然这绝非孤例。因此,我更关心将来情况会怎样。
绝非孤例,我在真实经济学版也在为删帖较真,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73918-1-1.html
任重,但未必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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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5 02:39:05
还是没有消息吗?保持希望继续等。
顺带也对宋凌峰信息管理员在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73918-3-1.html处给我的帖子评分时的评语发表些意见。我的帖子如下:

xxp19821 发表于 2010-8-3 22:23
为了论坛的长远发展,一些政 治 味比较浓的帖子被删,广大坛友应给予理解!毕竟论坛发展到现在不容易,那么多的真实世界的经济问题,我们不应该局限于此。

这个为了论坛长远发展的说法已经成了陈 词 滥 调了。我帖的那个贴子恰好是对此症的一个很好的诊断:如果一个国家为了避免短期的动荡而采取讳疾 忌 医、掩 耳 盗铃的办法,整个社会风气就会慢慢变差,外 强 中干,最后一阵风就能给吹倒了。

论坛在我看来已经不如以前活跃,少见有个性的讨论。版 主 们似乎也油 条了,以前有问题总有些版 主出来过问,现在好像也少了,站务版里有位坛友上 访了许久,好像还在被 晾 着。

前些日子我转了一个吴晓波的《中国实 业已死》,审查了一阵,最终还是让发了。而跟帖中有网友说他也转过,可没通过审查。这样一篇很经 济且不政 治的帖子为什么不让发?为什么敏 感?是不是凡是负 面的东西就是敏感的?

我这篇社 会 崩 溃的贴子未 删之前也有版主留言说好,说明并不是所有版主都有一样的想法。不知论坛里对删 帖的安排如何,是一票否决,只要有版主不满就可以删吗?如果是这样,最终的结果将可能是多数服从少数,而错删的机会很大,因为版主的水平不一定很高,有时心情未必很好。

经常见到有些文章标题上盖着“版主已阅”的印章,这是什么意思?有了这个印章其它版主就不能删了对吗?

就个人来讲,我认为妨 碍言 论 自 由的成本比任何收益都要大。可虽然对坛 规不满(其实有关删 帖的坛规很不正式,近乎儿 戏),我也选择遵守。可版主们不能滥  权,如果是因为敏 感而删 帖,就直说,不要以“违  反  版 规”、“非经济问题”、“涉 及政 治问题”等借口来应付。无他,为的就是让这个社会少一些唐 骏。
后记:发这个帖子费了好大劲,最后才弄明白原来“上+访”是不良信息...

1评分次数

宋的评语为:"有本事你自己去开个论坛,专门讨论政治问题,还要保证每个网友的帖子不被删除"


我对宋的评语的评语为:“孩子气话,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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