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严格的防控措施、经济活动的收缩以及需求的降低,可能会波及到几乎每个企业。因此,企业需尽早评估新冠疫情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特别是针对存货的计量,随着需求收缩而导致的存货滞销以及商品价格走低,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什么影响?存货生产过程中的固定间接费用应如何分摊?本期洞察将关注新冠疫情下,企业需要注意的存货计量关键事项。
关键事项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及存货滞销:
新冠疫情对于存货的计量首当其冲需要考虑的是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主体预计实现的净额,这是主体特有的金额,而非公允价值。存货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通常会考虑存货的周转天数、以前期间的存货变动、预期未来期间的存货变动以及预估残值等因素。
在新冠疫情期间,如果出现诸如存货周转率降低、商品价格走低、或者是因销量低于预期导致存货滞销等情况,公司应评估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除此以外,当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活跃市场、有明确市场价格的,一般应以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在特定情况下,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价格信息、且该信息相关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即存在的,则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将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价格信息。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关于亏损合同的处理。待执行合同可能由于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变成亏损合同,包括未来销售合同的定价低于主体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或者商品或原材料采购承诺的价格高于主体可卖出的价格。因此,管理层应当评估是否有待执行合同已变成亏损合同,并计提相应的准备。
生产过程中固定间接费用的分摊:
新冠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那么停工期间的间接费用该如何分摊?固定间接费用应以生产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为基础,分配计入存货加工成本。正常生产能力是指正常生产条件下,在一段时期内预计能够达到的平均生产量,其中考虑了可预期的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企业在确定“正常生产能力”时,应考虑如下因素: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如单班制或双班制),生产设备的设计人员和管理层预期于本年度实现的产量;当年和后续年度的计划生产水平;当年和以前年度实际达到的生产水平等。
分配计入存货加工成本的固定间接费用额不因产量低或停工而增加,而未分配的部分应在其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闲置生产成本应当作为营业成本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下的特殊考虑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5章指出,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会计准则未对“未使用”的含义作出明确定义,因此管理层应当对此作出判断并一贯应用。
对于A股上市公司,还需要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企业应当根据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要求,来评估停工期的折旧、薪资和租金费用等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来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