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百科 爱问频道
1175 1
2010-08-03
本人初学者,如果问的问题比较幼稚不要见怪

问题如下

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时候,如果价款里面是含增值税的话,比如说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我们先要进行价税分离,比如除以(1+17%),然后再乘以税率。

上述的说法应该没有问题吧,几乎是书上的原话。

我的问题是,既然你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含税价,含税,说明税已经存在,甚至金额都是已知的,要不怎么含呢?已含税那就说明税已经是算过了啊。。。。。这就是我的疑问!

可能是我才学,可能有很多相关的知识不了解吧,希望有高手能够指点。


另外呢,对消费税在组价时要把消费税组进去也很不理解。


我问周围的人,都用价外税这个概念来解释。说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要价税分离。。我觉得这个好像没有直接解决我问题里的主要矛盾。况且我对价外税这个概念也不理解。说是价外税,我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不照样要负担这个价外税吗。。。和价内税有什么区别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8-3 16:20:44
专用发票上价、税分离的,普通发票上价税是合一的:
例如销售了价值10000元的商品(纯价不含税),:
1。如果开专用发票呢,就要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00元,税金1700元,所以总计11700元,

2。如果开普通发票呢,在发票上直接填写销售额11700元(不分开列示的哦)。

看到这里的区别了吧,所以对于普通发票而言,要想计算出税金就得用发票上的销售额除以1.17了,对于专用发票及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