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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当代的中国,要创建和发展的市场经济,不是传统的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公有制为主体,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重要基本特征。从这个意义上将,创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创建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显著特色,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课题。

       特转贴: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荣兆梓教授的新作—《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供网友参考。

                                
                               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

荣兆梓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2010年08月07日10:46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因此,社会主义的信念体系仍然以公有制为核心。文章讨论了公有制不同实现形式在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及其总体的潜在效率,认为在继续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对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的效率会有更加充足的信心。文章在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相互叠加的理论基础上,讨论了二者的关系,认为我们的市场经济在发育过程中,必将形成以劳动平等为核心的,比私有制市场经济更高程度的公平与正义。文章最后指出,按照公有制的发展逻辑,中国的经济模式必须超越"政府主导",在人民群众的自主参与下提升社会主义的制度正义。

  关键词 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效率;公平;信念体系

  作 者 荣兆梓,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作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他比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效率,更多的公平。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这不仅是对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认识,对世界百年社会主义制度演化的理解,而且也是一种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信念。这一信念体系的核心就是公有制。我们相信: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蕴含着比私有制更高层次的公平与正义,而且在相当广阔的经营领域中具有优于私有制经济的微观效率。唯其如此,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才有可能从宏观经济绩效与社会公平正义两个方面,全面超越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
  

    【正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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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2 17:52:11
因是经“审核”过的贴子,本人无权用编辑贴子的方式改正发贴的失误,特发回复,先更正错别字并致歉,然后继续转贴。

        开贴即有错别字:原帖:“ ……从这个意义上将,创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创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应更正为:“从这个意义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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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2 17:57:55
                  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 (正文):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

  苏东事变以后,世界上有很多人认为,社会主义已经彻底失败。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士认为,历史终于证明,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替代物,社会主义是行不通的。而许多曾经 的社会主义者也承认失败,以戈尔巴乔夫式的优雅向西方资本主义投降。这两部分人对资本主义的制度缺陷有着几乎同等程度的坦率,但是认为,苏联模式的失败已经证明,没有任何更好的社会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因此历史到此而终结。别无选择是他们相同的逻辑。

  中国共产党人可能是少数的例外,他们在事件之后更加坚定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念。苏联东欧的事变,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集权式计划经济的失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以其内在的逻辑,不可逆转地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转轨。苏东事变更加坚定了中国人告别计划经济的决心。

  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上并没有现成的先例。早先的社会主义者曾经讨论过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的关系,在实践中认识到即使计划经济也不能消灭个人消费品的市场交换。计划经济的失败进一步证明,在现代生产力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市场交换同样不可避免。市场经济的逻辑必须覆盖全部物质生产过程。尽管如此,人们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资本与劳动力市场仍然顾虑重重。中国的实践表明,资本与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逻辑,尽管在理论上达成共识时间较晩,但是实践中,国有经济的公司制改造,证券市场的创建与发展,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都在九十年代大体完成。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中,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是必然趋势,私人资本的存在,阶级的划分和收入的差异不可避免。甚至在对外经济关系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不可能置身国际资本主导的世界经济秩序之外,我们只能按市场规则行事,并从中寻求发展的机遇。

  那么,这还是社会主义吗?我们的答案很简单:只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即公有制数量上的相对优势和以质量取胜的控制力,我们的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这不仅是因为它是一个明显标志,把社会主义与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区别开来的,而且因为,以此为基点,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产生比资本主义更多的公平、更高的效率。社会主义就其本来含义,无非是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的更优越的制度选择。我们曾经以社会主义的名义,选择了消灭市场经济、消灭等级制度的目标,但终于发现,这个"二位一体"的伟大目标不可能在当前生产力水平上实现。我们接受历史的结论,但拒绝"无可选择"的逻辑。中国共产党人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历史的最新阶段,是一个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它能够实现我们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社会和谐的理想 。因此,我们愿意为之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

  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与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相比,它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区别显然要小。从表面现象看,区别甚至只是体现在数量上。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方面是产权形式的多元化,在私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国家所有制和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宏观经济的有计划调控也在发展 。社会主义在这两个方面与资本主义的区别,首先都表现在数量上。正是这些量的差异,决定了两种市场经济制度的质的区别。也许这正是辩证法量变到质变规律的一个新的例证。

  但是从另一角度看,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仍然与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根本不同。社会民主主义满足于在执政期内推行社会主义政策,包括制订社会发展规划,在要害部门推行国有化,实行高标准的社会福利计划和有利于社会公平的税收政策等等。但是,它不会提出改变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从宪法层面上确立公有制主体地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人将建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自己的使命,在此基础上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全面有序地推行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执政党是必不可少的前提。

  一些左翼朋友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疑虑,首先是怀疑其纯粹性,其次是担心其稳定性。这些疑虑并非完全没有根据。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立在一个长期积贫积弱的落后国家基础上。静态地比,她与发达资本主义各国在经济效率上还存在明显差距。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正处在工业化中期的矛盾突显期,也加深了人们对其社会公平性的怀疑。有人甚至认为,"市场社会主义不是个稳定的形态,它的内在逻辑会促使社会主义式微,有利于市场与资本主义的完全复辟。"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在迅速演进中,只有正确理解这一制度内在的演进逻辑,建立起对这一制度演进趋势的坚定信念,上述疑虑才有可能消除。当然,信念要建立在对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的深入观察与深刻理解基础上,而理解的关键则在于科学理论的逻辑力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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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2 17:59:58
       二、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效率

  我们关于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经济效率的讨论,建立在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性,以及不同产权形式与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下只有相对效率优势,这样两个设定前提下。公有制不是一个笼统概念,它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没有一个是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普遍适用的有效形式。这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经济的交易环境高度多样化,不同的交易环境对产权制度和企业形式的要求不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公有制本身的内在矛盾,其劳动平等的本质特征只能通过不同的制度安排从不同角度得以体现。因此,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下没有绝对的效率优势,它的多种多样的实现形式,只有被置于适当的交易环境,才会表现出优于其他产权形式的效率。例如:垄断领域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国家独资和控股的国有企业,而在大规模生产大规模经营的竞争性领域,有效率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则是各种公有资本参股的股份公司,这里不仅有国有资本,还包括社会所有的信托资本,如社保基金或社会信托投资基金,甚至还包括各种形式的集体资本。小规模生产经营领域有效率的公有制形式,主要是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劳动者自主治理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仍然在探索中,但那种追求"一大二公"单一目标的公有制发展模式,已经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终结而终结。

  中国的国企改革,正是循着这一思路逐步展开的。一方面,国有经济通过公司制改造,找到了在市场经济下适合于自己的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国有经济通过调整与重组,逐步从小规模生产经营领域退出,集中力量去做大规模生产经营领域中适合于自己的事情。这既有利于公有制经济自身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效率的优化。从单一模式全覆盖的国营经济,一直到以控制力为标准的国有资本重新布局,我们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发生了重大转变。一些同志和朋友对此有疑虑是正常的。但是,新自由主义者把结构调整中 "国退民进"的暂时现象,曲解为以私有化为目标的"改革"过程,甚至试图将"国退民进"作为既定的改革方针强加于我们,这是完全错误的。近几年,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改革初见成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效率与竞争力有所回升 ,这本来是改革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但一些人却夸大其词地抱怨"国进民退"。事实上,从1998年到2008年的数据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只是近几年下降速度有所减缓而已。在我们看来,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比重下降趋势缓解,甚至未来出现"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两种现象经常性地交替,这些结果都是预料之中的。这证明了,而且将继续证明,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有相对优势,能够在与其他经济成份的平等竞争中生存与发展。

  但是我们还做得不够好,公有制经济的潜在效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首先,我们没有认真实行垄断领域与竞争领域分类管理的方针。国资委用同一标准去监督管理两类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导致两类国企的改革目标都不能充分实现。一方面,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政府规制不到位,企业内部人利用市场与行政的双重权力谋取经济利益,挤占了竞争性领域的利润,形成行业间收入分配的极大差距。所有这些都削弱了宏观经济的效率,影响了国有经济的声誉。另一方面,竞争性领域大量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份资本,仍然有政府机构持有,其最大的最终的持股人就是国务院直属的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目标未能达成,并且在大国资委体制,或者国资委加国有控股公司体制下也不可能达成。政府公共目标的多重性及其行政化的行事方式,都影响公司治理,削弱公司效率 。我们主张用各种社会所有的信托基金形式,改造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的管理体系[1],以"去政府化"的思路将国有经济更加深入地推向市场[2]。

  其次,我们在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方面成效不佳,公有制经济建立在劳动民主基础上的优越性还远没有充分发挥。我国城乡劳动者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市场经济各国,甚至也落后于许多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我们的公有制经济大体还是靠国有经济一根支柱支撑[3]。这可能与我们的体制改革路径有关。但是这一体制缺陷对于公有制经济的总体效率,肯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这方面的工作能有效推进,我们对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的经济效率就会有更加充足的信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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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2 21:11:29
荣教授的上述观点,估计他自己也不会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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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3 15:40:03
       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观

  关于公有制蕴含着比私有制更高层次公平与正义的信念,建立在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同时并存,相互叠加的理论分析基础上。

  发展与完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4](P167),完整表述了这种体现商品等价交换的法权观念。自由,因为人人都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包括自己的劳动力;平等,因为大家是同等地位的商品所有者,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每个人都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并且承认对方的相应权利;边沁,因为这里只涉及私人利益,双方都算自己的账,全体的事业,共同的利益则由市场看不见的手关照。

  必须承认,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观,对我们这个有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农业大国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质,并且实现这一历史进步,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建立起初步的市场规则,制定一个完整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是十分艰巨的工作,我们已经为之工作了30年,但离目标的达成还有相当距离。而真正困难的是,让自由平等的法权意识,平等交换,诚信原则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社会大多数人自觉遵守的道德准绳。社会道德氛围不是靠理论宣传自上而下地灌输,而是靠全体人民在日常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学习,因此,它事实上是与市场制度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这其中,社会精英阶层的率先垂范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一个腐败、欺诈和巧取豪夺的上层社会,对市场正义体系的建立具有破坏力。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在初创期,在完成这一历史进程之前,中国社会的市场正义还难免会落后于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

  但是,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商品流通领域的法权关系,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必然产生直接生产领域资本与劳动两个阶级之间的不平等关系[4](P167);商品交换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占有规律必然会转化为对他人无酬劳动的占有规律[4](P639)。如何限制阶级剥削,防止两极分化,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的确是严重的挑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必须在社会正义体系中得到体现。当代社会的公有制,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平等劳动的生产关系[5],由于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阶级的对立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不复存在,平等劳动是劳动者阶级内部的生产关系,是按劳动能力分工,按劳动贡献分配,劳动者平等决策,同等发展的和谐关系。发展这种生产关系,自然是限制了阶级的产生,防止了两极分化。它适合工人阶级"消灭阶级"的平等观[6](P448)。

  劳动平等与市场经济的平等观能够兼容。首先,劳动平等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基础性法权观念,它是等量劳动相交换在法权层次的表现,包含着承认劳动能力差异是"天赋权利"的事实上的不平等[6]( P302-305)。商品交换一开始就是在独立手工业者平等劳动基础上的平等交换。资本主义"对他人无酬劳动的占有",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平等劳动的扬弃。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劳动关系,是否定的否定,使历史又一次回到平等劳动的基点,当然这不是历史的重复,而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前提下,对劳动平等的回归。它没有超出市场经济的历史界限。

  其次,劳动平等是市场经济要素平等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商品流通的表面,市场平等表现为要素所有权的平等,资本权利的平等、土地权利的平等和劳动的平等。"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三位一体的公式,反应了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的公平观,同时也掩盖了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实质不平等。公有制经济的劳动平等不否定按要素分配的形式,但从根本上改变了按要素分配的实质;公有制条件下与要素所有权对应的阶级对立消失了。劳动平等"源于市场而高于市场",当它成为一种占主体地位的法权观念,体现公有制经济的本质,它就不再单纯是市场经济要素平等的组成部分,而成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核心。

  当然,理论上兼容的可能,实践中还需要实现的形式。公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找到的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沟通与融合的平台。在这里,要素的所在权扬弃了阶级的对立,公有资本的权利表现为劳动者共同利益的实现;劳动平等的主体地位在公有资本与劳动力的市场交换中完成,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在市场经济中张扬。它从整体上弱化资本的社会力量,加强了劳动的社会力量。以此为支点,劳动平等向全社会多种经济成分浸润,成为"普照之光"而影响与提升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最根本的理由。

  但是,我们还做得不够好,公有制公平与正义的主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似乎公平是公有制的天赋特权,不需要人们用心呵护。改革的实践使我们逐步认识,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公平效能是一个全新课题,需要认真解答[3]。要推进国有企业的劳动民主,使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在改善企业劳动关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领先和示范作用;要改革国有垄断企业的分配制度, 实行更加严格的政府规制,遏制垄断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改善国有垄断企业的形象;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者合作经济,确立劳动者自主治理的制度框架,提升劳动平等的社会氛围;要加快推行各种促进社会公平的社会主义政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中的份额。围绕劳动平等的核心内容,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二十世纪社会主义一开始就以消灭阶级为目标,并且在提高社会公平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计划经济的社会公平仍然有严重缺陷,它限制了人民的自由选择权利,尤其是未能有效地满足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事实上,这是一个超越了历史阶段的、不可能持久的社会公平体系,注定要为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所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与市场正义相容的公平正义体系,它现在还很不完善,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它在发育完善过程中,必将形成以劳动平等为核心的,比私有制市场经济更高程度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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