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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13 12:20 在我的身边,就有“哭鸡笑牛”的实例:自家一只鸡死了,哭得捶胸顿足,小队的牛死了,拿着盆笑逐颜开的去分肉!可见,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多重要!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18 09:28 理想应该是这样。但现实却是不择手段者的实惠。我亲眼所见就有那么几位,有的读报纸都错字连篇,有的可以说不知民主法治为何物。可就是会钻营,敢送大礼,结果都步步升高,局长、县长、市里大局级官职都有。不但不见被淘汰,反而看好官越做越大,实惠越来越多!人生不过百十年,这样的人得一生实惠也就值啦,死了再淘汰有啥用。何况到死也是风光的呢。说这些绝不是羡慕他们,而是可见公有制下,人们捞公有制肥肉的动机动力有多大!谁都知道只有钻到体制内,才有分肥的机会。 35# feig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18 19:30 好制度能防止好人变坏,坏制度可能使好人变坏。“权力所有制”总体上看不是好制度。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19 07:47 人的本性决定任何人(包括我和您)都好不到哪里去。据说是瑞典还是瑞士(记不清了),四五十年没有一位官员贪腐,能用他们都是好人来说明吗?若果是这样,那么,很多外资企业在本国或其他西方国家都是守法的模范企业,可为什么一到中国就行贿、就血汗了呢?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19 20:49 连普通百姓都已看透,人类进化的最终结局是自取灭亡!天灾不断,病魔翻新。甲流刚过,就来了超级病菌。还没成一家呢,人都没了!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19 22:19 我幻想,实现“人人所有制”,必须是“天赋法定”。所谓天赋,就是全部生产资料,就像太阳一样,归人人所有。而使用生产资料所产生的产品利润,就像阳光一样人人享有;所谓法定,就是前面所说的“人人所有”和“人人享有”,必定不是太阳和阳光,所以必须依法规定其“人人所有”和“人人享有”的实施。同时我认为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未必人人都自觉劳动,所以还必须法定“人人必须尽劳动的义务”。使人人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20 11:08 说一千道一万,我就是觉得“权力所有制”不行!至于怎样破局,我拭目以待。
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0-8-21 20:24 请除了关心一家人的伟大说法的人以外,所有关心所有制的人,看看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不是就是“人人所有制”?如果是,怎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