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已基本上不是所有者组织,而是所有者代表组织,并逐步演变为一种控制工具.
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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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董事会的组成,代表谁的利益,存在怎样的代理关系,就知道控制谁、如何控制了。
从我国公司法来说,董事会本来就不是所有者组织,所有者组织是股东会。董事会中既可以有股东,也可以有“外部董事”,还可以有职工代表。
关键是董事会成员的提名由谁来进行,谁来表决,目前已经从股东大会失灵演变到董事会失灵,变成为内部人控制,如果董事会中基本由内部人组成,那么董事会就成为控制工具.
从法律角度来说,一般董事的提名是由股东提出,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表决。当然,大股东的表决权利相应会更大些。至于有的董事会听命于某个大股东,这种现象也是难以排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