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今天和老板谈了,自己的工资也分两部分发,大部分从香港的关联公司发到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银行账户去,剩下几千块在上班的公司发到公司所在地城市的个人银行,个税就象征交点吧。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ge=1&from^^uid=45336
在香港开个帐户, 部分工资香港进. 大陆部分正常报税.
香港无论要不要报税,因为所在天数不够,结果还是税为零.
基本两边都大概合法了. 严格说,合不合法, 估计那你比我清楚.
或者说, 你比我更清楚, 如何找办法把它解释得合法.
这样做 ,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