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581 2
2010-08-31
统计局表示,收入统计存在遗漏的主因是部分高收入群体不愿意接受调查,部分受调查者可能漏报、少报数据

  国家统计局网站30日刊发署名为王有捐、施发启的文章,继8月24日、25日之后,对日前王小鲁提出的“5.4万亿灰色收入论”再次进行回应。据了解,该网站刊发的个人署名文章并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

  文章指出,王小鲁博士课题组直接估算的并不是灰色收入,而是通常的居民收入,即该课题组用他们设计的调查样本和推算方法来间接估算当年全国的居民收入。双方讨论的只是调查和估算全国居民收入的方法,而不是讨论推算“灰色收入”的统计调查和推算方法。由于灰色收入来源极其复杂,隐蔽性很强,不管谁去做统计调查,也很难获得真实的信息。

  文章认为,通过讨论,双方都认为目前的居民收入统计存在遗漏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高收入群体不愿意接受调查;二是部分接受调查的住户可能漏报、少报了数据。但对遗漏数据的调查估算方法各有不同的看法,争议点是用非概率方法选取的样本如何间接估算总体数据。

  文章提出,针对第一个原因,即部分高收入群体不愿意接受调查的现象,拟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补充修正:一是借鉴国际经验,利用现有的行政记录——个人收入所得税资料,估算高收入群体比例以及收入水平,来补充调查收入的遗漏部分。二是邀请世界银行专家一起利用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城镇住户大样本调查资料进行研究,同时,通过间接方式搜集无回答户的住房、社区环境等辅助资料,借助国际经验做法,插补无回答户的缺失数据。三是利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调查样本结构进行全面校正评估。

  针对第二个原因,即部分接受调查的住户可能漏报、少报数据的现象,我们计划在常规调查户中开展一些无记名的邮寄问卷调查来比较其在记账过程中的漏报、少报收入比例情况。(人民日报)

  分析:专家称税务部门无法甄别灰色收入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昨日表示,“灰色收入”的成因复杂,而且也没有具体的界定,“灰色收入”是不是违法的“黑色收入”也不容易分辨。在治理“灰色收入”方面,需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税务部门多方面的工作,就税务部门而言,没有能力甄别收入的合法性,而且税务部门也没有这个功能,但税务部门并非对“灰色收入”无能为力。
  张斌表示,从税收角度来讲,税务部门应该对所有居民的收入有监控,掌握每笔收入来源,尽管无法及时甄别收入的性质,但是首先对该部分收入起到了依法征税的职能。如果这部分收入能被征税,因“灰色收入”而加剧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将得到一定的缓解,因为至少这部分收入是交了税的。[详细]

  回放

  早些时候,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发布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为5.4万亿元

  8月24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署名王有捐的文章:《
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

  8月25日发表署名施发启的文章:《
也评王小鲁博士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

    延伸阅读:富人收入被低估?

    谁能进入高收入行业:垄断行业亲缘脉络 见不得阳光的利益链

    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涨到10万元以上,而帮助一个大学生进入“国字号”大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中间的“帮忙费”、“好处费”已飙至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至于企业、政府领导让自己子女“潜规则”就业的新闻,也不时见诸媒体。[详细]

    谁拿走了大头:税收和民众收入此消彼长

    王永松所在的广东南海区狮山镇境内的2600多家企业,2009年生产了总价超过千亿元的产品,为当地上缴了近30亿元的税收,但是像王永松这样的打工仔,一年的收入通常不到3万元。
  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的数据表明,从1993年到2007年,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下降了20%,但同期,资本报酬比重却上升了20%。与资本回报急速上升相比,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持续走高。[详细]

  劳动定价偏离:导致隐性收入流行 不仅仅是富人
  导致隐性收入流行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市场化改革不到位,特别是劳动要素定价制度存在扭曲。众多劳动报酬没有体现出其价值,劳动定价偏离劳动贡献率
  收入隐性化在中国已成常态,绝大部分劳动者收入中既包括正常薪金收入,也包括隐性收入。具体分析隐性收入构成,可能其中一部分是合法收入,一部分是不合法收入。这样看来,要计算居民的真实收入,就显得困难重重。[详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9-1 10:48:41
请教:应该如何解决问题的存在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9-1 10:50:16
大侠,哈哈,你分析问题有自己的思想,学习,谢谢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