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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2
如果生产企业在建设生产车间,(钢结构)取得增值税发票(钢材)和建筑业发票(施工费)。地税检查时要求钢材部分需要交纳营业税3%,请问是否正确?
: 建设方自行购置材料属于甲供材业务,应由承建方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我想请问的是:承建方并未购买这部份钢材,为什么要就这部份钢材的价格要缴营业税呢?也就是说为什么要承担这部份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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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3 08:19:42
销售建材方和承建方不是同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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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3 10:51:52
因为是甲供材业务。。

   详情参考甲供材的具体业务处理:甲供材征税涉及的是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营业税“建筑业”税目中包含以下几个项目:①建筑、 ②安装、 ③修缮、 ④装饰、 ⑤其他工程作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将①建筑、③修缮、 ④装饰这三个项目中的甲供材都纳入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剩余的两个是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对于其他工程作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5号文件也将其补充进来。剩余的就是“安装”项目了。从实际看,安装项目涉及甲供的主要是设备,材料较少,但是实务中,安装工程中涉及到甲供材的,税务机关一般也是要求并入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因此,无论建设方和施工方如何进行结算,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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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3 10:53:28
“甲供材”现象。所谓“甲供材”,是指施工合同中的甲方(即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提供给乙方(即施工单位)用于建筑、安装、修缮等行为,也可以指此种方式提供的工程用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则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所以,也必须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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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6 16:35:08
谢谢提供分享,但时承建方为什么会缴呢?难道是由建筑方对承建通报一下这个建材用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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