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据以课征各种税收的经济来源。课税对象的总称。税基通常是指“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税基和价值量税基两大类。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税基的宽窄直接影响到税额的多少,而税基与征税对象的数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联系表现在税基直接是征税对象数量的表现形式,其区别表现在,有的情况下,税基只是征税对象数量的一部分。而且税基与“税源”、“税本”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样,“宽税基”就与“税源”、“税本”的开发、保护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2、税源则指各个税种确定的课税对象。从归宿上说,税源即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在税务实际工作中所说的税源是就狭义的税源而言,具体指与各个税种征税对象有密切联系的生产、销售、利润等一定时期内的数量状况。各个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对象,所以各有不同的具体税源。
不知道这个解释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