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外媒体就中国投资环境问题的诸多报道和评论引起人们关注。英国《金融时报》3月23日以“在华外企怨言增加”为题的一个调查称:“中国政府将外资企业排除在中国部分蓬勃发展的市场之外的做法,已经导致各跨国公司对中国的不满大大增加,有关中国实行保护主义的抱怨越来越大。”美国华尔街日报7月底以“批评中国政策外企高管更加直言不讳”为题,回顾了近几个月来外商对中国投资环境的批评。
与过去相比,中国的投资环境有了根本改善。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外商在华投资还在大幅度增加。按照联合国贸发组织统计,2009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95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1299亿美元)的全球第二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家。为什么外商还要批评中国的外资政策以及投资环境呢?
如果说外商无理取闹,似乎也讲不通。最近德国巴斯夫总裁贺斌杰向中国总理就投资环境提出意见。他的意见被广泛报道。贺斌杰被人称为“亲华派”,多年来一直推动中德经济合作。2008年德国总理默克尔以中国政府“镇压”拉萨骚乱为由宣称将制裁中国抵制奥运会之时,贺斌杰公开批评德国总理的做法,认为抵制和制裁将伤害两国共同利益,表示他将参加奥运会开幕式。他对德国总理批评的直率和尖锐程度远超过对中国投资环境的批评。
我们认为,对于中国投资环境的判断出现不同意见是正常的。我们应当认真听取外商对于我国投资环境的批评意见,研究他们反映的问题,对于这些意见理性地加以分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吸取外商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改善我们的投资环境,不仅有利于外资企业也有利于本土企业的发展。
中国投资环境改善伴随着外商批评的促进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我国投资环境改善过程往往与外商的批评建议相联系。
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对投资环境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等硬件。笔者在90年代初期在沿海省市调研时,听到外商企业的“抱怨”主要是基础设施差,例如电力供应不足、公路运输条件差、铁路运力不足等等。在外商的批评建议中,我国各地纷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90年代末,我国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为改进。
然而这个时候外商又有了新的“抱怨”。这个时期外商批评的重点转移到投资软环境。投资软环境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行政环境、社会环境以及舆论环境等。事实上,从入世前后我国有关部门对涉外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各级政府的工作作风也进行全面的整改。我国投资软环境也有了根本的改善。
近年来外商新的抱怨是什么呢?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外商新一轮的“抱怨”主要是感到在华经营受到排斥和限制,享受不到中国企业应该享受的国民待遇。在中国各方面已经取得巨大进步,国人自信心大为增加的今天,外商对我国投资环境新的批评听起来十分刺耳。面对最近外商的批评,有的媒体要求外商“少一点抱怨,多一点本土化”。然而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我们的投资环境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外商的“抱怨”并非无理取闹。
以外商意见最大的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问题为例,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今年4月之前出台的规定确实存在不完善之处。2009年10月30日有关部委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的附件关于自主创新产品申报的说明第四款关于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条件中规定:“申报单位对知识产权使用、处置、二次开发不受境外他人的限制”,而且要求“产品销售使用的商标初始注册地应为中国境内,且不受境外相关产品品牌的制约。”根据这样的条件外资企业的产品基本上被排除在“自主创新产品”之外了。被排除在自主创新产品之外就将在政府采购以及国家项目采购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外商纷纷批评这个规定。
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修订了上述通知,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2010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和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回答记者提问时,都坦率的承认2009年文件有“不完善之处”和有“引起误会的表述”。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5月24日则表示,2010年新的通知体现了非歧视、市场导向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
外商对我国投资环境中的政策环境不完善之处提出批评,我国政府则认真听取吸纳其合理因素并调整了相关政策。这一案例再次说明,外商的“抱怨”成为推动我国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
使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是改善投资环境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进入中国,我国出台许多鼓励政策,例如对外资企业“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以来,我国取消了对外资企业的特别的优惠政策。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真正把在华外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使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
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议论与给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思路相偏离。这些议论的基点在于把外资企业视为外国企业。例如,不少人批评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认为外商“恶意并购”当地企业,对当地龙头企业进行“斩首行动”,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呼吁抵制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前面提到的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规定之所以引起外商的关注,也是因为2009年的规定不完善,使外商感到被排除在中国企业之外。
对于投资环境出现不同的看法,其关键在于如何定位外资企业,即外资企业是否是中国企业。而确认外资企业是否是中国企业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观察问题的视角和分析问题的理论框架不同。
从传统的冷战结束前的视角看,跨国公司是发达国家经济侵略的工具。但是从经济全球化视角看,跨国公司正在转变成全球公司,他们的利益不仅在总部所在国,而且也在投资和经营所在国。全球公司在实施全球战略同时正在开始承担全球责任。吸纳整合跨国公司带来的全球资源恰恰是一个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都把外资企业视作自己的企业给以鼓励和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主流思路一直把外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加以肯定和支持。20世纪90年代初,有人把引进外资上纲到“姓社姓资”的高度,遭到邓小平的尖锐批评。他指出:“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邓小平文选》三,P373)
1992年扩大开放以后,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一些人把外资企业看作外国企业,认为外资企业扼杀民族工业。199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这个重要文件给在华外资企业明确定性:“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之一。这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外资工作时又一次明确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3月以来,温家宝总理多次会见跨国公司代表,反复强调“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所有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都是中国企业,它们制造的产品都是中国制造,它们研发的产品都是中国创造,都应该一视同仁,享受国民待遇。”
显然,坚持对外开放,把外资企业融入中国经济,肯定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的一部分,发挥外资企业的积极作用,是中国政府30多年来始终一贯的主张。
中央和国务院抓住在利用外资问题上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即在华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问题给以准确的定性,就澄清了混乱,为今后进一步扩大开放发挥外资企业的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指明了今后改善投资环境的方向。
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证明,形成国企、民企和外企等不同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最有利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发展措施中,应当把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使其享受国民待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当纠正那些否定外资积极作用甚至排斥外资的错误做法。
落实国务院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
经过新一轮外资政策的讨论,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将成为人们新的共识,引导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展开新一轮合作与竞争将成为外资政策的主流。
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名为《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9号文件。9号文件体现了对依法在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在中国的运营、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的思路。
文件共有20条措施,包括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申请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9号文件在鼓励外资在中国发展并不是简单地扩大外商投资规模增加吸引外资数量,而是更加注重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文件提出,要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显然,落实国务院9号文将进一步改善我国投资环境。跨国公司将得到新的发展空间,与中国内资企业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享受国民待遇。
我们相信,肯定在华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资工作的部署,我国投资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一定会出现新一轮外商投资高潮,外资企业与国企和民企将进入相互竞争和相互合作的新阶段。
像中国企业一样融入中国可持续发展主流
面对新的政策趋势,在华外资企业应当抓住新机遇,通过调整中国战略抓住中国机遇,同时强化在华企业责任。我们建议在华外资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强化本土经营
调整在华经营战略关键在于强化本土化,全价值链在中国布局,实现组装制造本土化、研发设计本土化、营销服务本土化和管理人才本土化。特别是把研究开发设计环节引入中国,既从事针对中国市场的适应性开发和设计,也从事面向全球市场和未来市场的较为基础性的研发设计。
(2)强化低碳经营
中国正在加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跨国公司在华推广节能减排的低碳产品,改造原有工厂为低碳工厂,推动在华供应商形成低碳产业链,就能够从根本上帮助中国企业和中国产业低碳化,同时能够获得在华发展的新机遇。
(3)强化合作经营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出现新趋势:从制造环节的合作发展到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的合作;从主要是硬件方面的合作发展到软件方面的合作;从国内市场的合作发展到全球市场的合作。例如通用汽车与上海汽车共同在印度投资,美国铝业与中国铝业共同收购力拓的股份等。这些案例展示了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合作的新前景。
(4)强化合规经营
近10年来,一大批跨国公司对企业责任的理解和实践有了显著的进步。企业的责任已经从过去主要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转变到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内的全面的责任。作为跨国公司还要承担全球的责任,即不仅承担公司总部所在的母国责任,还要承担投资和经营所在国家的责任。而全面责任和全球责任的底线则是合规的责任,特别是反对商业贿赂。因此,我们应当促进外资企业在华强化合规经营,承担全面的全球的责任。
金融危机之后恰好迎来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期。未来五年到十年,中国将开始从经济大国成长为经济强国的新征程。跨国公司全球发展离不开中国市场,中国的和平发展也离不开与跨国公司的合作。过去,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从小变大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在中国经济由大变强的过程中一定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