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有制经济是人民的经济,应当由人民管理与经营。公有制经济的本质应当是名副其实的“民营经济”。社会主义国家实践过的官营经济模式使公有制的优越性大打折扣,企业改革的非民主方式更为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公有制经济实行真正的“民营”亦即“公有民营”,人民群众作为所有者经营治理企业,是确保公有制经济充满活力、长治久安的关键。
面对公有制经济历尽坎坷,“民营经济”后来居上的体制演变格局,许多人认为公有制经济弊端较多,比如管理者不认真负责,浪费腐败现象严重,不如私营经济效率高,因而应当尽量退出,转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而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搞好国有企业的建议主要是激励。笔者认为,公有制经济的高效率已为相当多的研究所证实,公有制经济还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迄今为止的公有制经济确实存在弊端,然而,这些弊端不是公有制本身带来的,而是没有按照公有制的本质要求经营管理公有制经济造成的。公有制经济的本质是人民的经济,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和公有制经济的实践,人民的经济要由人民来管理;公有制经济应当是名副其实的“民营经济”。只有把“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这几句话落到实处,才能使公有制经济克服弊端,充满活力,长治久安,从而使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得到巩固。
公有制社会是人民的社会,公有制经济是人民的经济
众所周知,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对公有制新社会和公有制的描述是:“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即每个生产者都以所有者的身份同他人平等地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联合劳动;“自由人联合体”、“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即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包括管理才能,每个人的意志都能得到表达,而不是被少数人所控制;“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社会所有制”、“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即社会的每一个个人都是现实的所有者,由“人民”而不是由国家充当所有者。马克思的这些重要表述,突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体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新社会制度的思想精髓,应当是我们公有制经济改革的根本指导思想和原则。
人民自主联合劳动的新经济制度应当怎样管理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
“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
“所有这些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
“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共同经营生产”(需要一种全新的人)。
(在生产中)“工人居于统治地位”。
“社会生产力……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去掌握它”,“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
“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自由时间来参加社会的理论的和实际的公共事务。”。
民主管理民主经营是搞好公有制经济的根本出路
劳动者管理的企业是最符合马克思主义劳动解放理论和现代社会民主平等原则的企业形式。我们坚持搞公有制经济,不仅要坚持法律意义上的公有制,更重要的是坚持经济意义上的公有制,经济意义上的公有制必须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搞好“生产的占有”即经营权的设计和改革。在经营权方面,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按公有制的本性实现社会成员对公有财产的有效占有,必将有力促进公有经济更好发展。
职工的收入和就业与企业状况息息相关,他们比股票持有者更关心企业的荣辱和兴衰;企业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是非得当的信息把握得最清楚,也最了解如何搞好企业;国有企业员工作为国有财产所有者的一部分,是全民一定程度上的局部代表者,集体企业员工更是企业的直接主人。所以,职工有动力、有能力、有权力管理企业。国家的整体监督权再加上员工的局部监督决策权,才能实现产权“人格化”,防止所有者的缺位。
真正的集体合作经济之所以能够顽强发展,是因为职工具有较强的认同感、主人感、平等感,能很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联合经营能解决个体经营不能解决的困难;民主管理能做到群策群力,有效制约。目前世界上合作社的数量非常多,都是民主管理,而且搞得都不错。因此,要想使集体合作经济焕发活力持续发展,就必须按照集体合作经济的本性,由集体合作组织的“人民”控制经营管理权。
目前公有制经济还带有“官营”的特点,并未形成真正的“民营”机制。国有企业的“民营”还限于少数承包、租赁等民间经营者的参与,而企业自主经营、ZF不直接经营不一定意味实现了“民营”。“企业自主经营”中的“企业”应当是什么?不应只是董事长、董事会和总经理,工会、职代会和全体员工也是企业的组成部分。如果公有企业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自主”,这个自主权就为少数“精英”操纵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中央许多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必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把这几句话落到实处,人民群众能够当家作主也就是“民营”。当然,ZF的经营控制权与人民的经营控制权还要配合衔接。
左大培指出,西方人对合作社和职工管理型企业的研究都表明,职工管理的企业的失败主要并不是因为经营决策的错误。就是在最近几十年的美国,也一直存在着一些职工管理的企业。我们不能把搞好国有企业的希望寄希望于少数持大股的“企业家”。怎么知道ZF或者大股东任命的领导者必然能够而且愿意做出正确的决策呢?个人决策往往以个人的总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保证一定的企业和社会的利益只是他的决策的约束条件。只要经营决策者不是持股100%,他就有可能损害其它股东包括国有股东的利益。职工管理企业最主要的缺点是注重职工近期收入,影响长远发展资金,这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来克服。
摘自李济广《“公有民营”:公有制经济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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