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利益保护较好的情况下,公司收益不容易被内部人侵占,可以更多的作为利息和股利发放给外部投资者,外部投资者因此愿意为金融资产支付更高的价格,使公司可以以较低的资本成本筹集资金。
这个观点是否正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8 10:18: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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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中来看应该说是正确的,但是理论上传统金融学似乎是解释不通的.
这其实就是所说的股利之迷,即在公司收益不易被侵占时,倘若该公司不发股息那么其资金也将留在公司内使得公司进一步发展而公司价值进一步提高,所以未发放成股息的部分将体现在资本收益中(CAPITAL GAIN)所以投资者并没有理由未发较多红利的公司金融资产支付更高的价格.
行为金融学把这个问题解释为心理账户的差别,其他的理论解释我就不大清楚了
楼主所谓的内部投资者是指现有股东吗?
最近刚好在看Ross的公司财务债务运用局限一张,上面提到了信号效应和债务代理成本当然还有权益代理成本,比如投资不足,过度投资,撇脂,在职消费,有害投资等等,当存在这两种代理成本时,理性投资者有要求高的回报率的倾向。如果能够通过方法保护投资者利益,则投资者将愿意为证券付出较高价格,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不知道楼主从那本书上看到这个结论的,应该都有解释的吧。
至于楼上说的行为金融……太深刻了,怕怕~
如果是完全信息的话,是否可以从信用的角度考虑?关于银行贷款,如信用高,融资成本低。对于发行股票来说,同样也存在信用好的企业,融资成本比信用差的企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