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背景:伯利——米恩斯命题
贝利——米恩斯(1932)在《现代企业与私人财产》中提出了提出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命题,突破了传统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假说,开创从激励角度研究企业之先河。
企业的控制权大多控制在经理手中。
所有权和经营权为什么会分离?
分工和专业化收益
资本所有者自身局限
企业制度的演进
古典模式(所有者/经营者)--贝利-米恩斯模式:两权分离/经理人主导(经理人/投资者、交易者)--21世纪模式:两权融合/持股经理、持股员工和投资者主导(经理、员工持股、投资者/经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
在古典企业中, 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 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及资本的不断积累,企业的规模也随之扩大。 于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精力 专业知识 时间 组织协调能力的局限性的限制。 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上述活动时,就可能去委托专业的经理人员代理执行监控企业的职能, 这时便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Pri nci pal —agent)。 委托代理关系被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 在这种契约下, 一个或一些人(委托人) 授权另一个人(代理人) 为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从事某些活动,其中包括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力。
代理关系的含义
代理理论中广义的代理关系泛指承担风险的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并与之订立或明或暗的合约。
狭义的代理关系则专指公司的治理结构,即作为委托人的出资人授予代理人(经理人员)在合约(如公司章程) 中明确规定的权利(控制权)。凡在合约中未经指定的权利(剩余索取权) 归属委托人。
代理关系不仅仅存在于资本所有者与企业控制者之间,而是广泛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中,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
例:雇主一雇员、律师一当事人、医生一病人、保险公司一投保人、股东一经理等等就是代理关系的例子。
委托代理关系并不必然会导致委托代理问题:
如果委托人有完全的理性,那么在签订委托代理契约时,可以把代理人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全部想到并写进契约,此时,委托代理问题不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