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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量化投资
2010-9-26 15:15:02
4、以其种数学理论为基础设计的交易系统。这种设计思想比较为有较强金融投资理论背景的人所偏好。
例1:飞镖系统。80年代末期,由美国投资理论界提出,由华尔街日报出面组织了一场历时数年的公开竞赛。一方是当时华尔街最著名的股票分析专家组成的若干专家组,一方是一支飞碟。方法:在墙上贴上华尔街日报股票报价版,用飞缥投掷报纸。所击中股票即定为买入股票。然后持股至规定前限卖出。同时,每一轮竞赛挑出一组最著名的华尔街股票分析家,根据他们公开推荐的买入股票买入,持股至规定期限卖出。然后比较两种方法所选择的股票产生的投资效益决定胜负。结果:飞镖法的投资效益始终以压倒优势战胜了华尔街股票分析家。飞碟投掷报纸选择股票是一个随机选择过程,此次长期竞赛是投资学术界的一次胜利。因为竞赛结果验证了投资学术界的随机行走理论。
例2:硬币法。抛掷质地均匀的硬币。落地后某一面向上为买入信号,另一面向上则为卖出信号。抛掷硬币后正面或反面落地是一个随机过程。因此这个交易系统也是以随机选择过程为基础。
例3:以满月为买入信号,以新月为卖出信号。这是一个以金融占星术理论为基础的交易系统。该方法以月球引力场的变化来解释地球生态系统的周期性变比。
5、以基本分析为基础设计的交易系统。
例1:当P/E RATIO(股价/收益比率)小于某一值为买入信号,当 P/E RRTIO大于某一值为卖出信号。
例2:当收益增长率大于某一值为买入信号,当收益增长率小于某一值为卖出信号。
这是以股票基本分析为基础的简单交易系统。
例3:每年某日买入白糖合约,若干月后平仓。每年某月卖出白糖合约,若干月后平仓。这是以白糖合约季节性波动为基础设计的交易系统。
例4:当新屋开工率持续回落若干月后卖出铜合约,若干月后平仓。当新屋开工率持续上升若干月后买入铜合约,若干月后平仓。这是根据新屋开工率和铜期货价格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分析为基础设计的简单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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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5:11
6、以心理分析为基础设计的交易系统。
例1:当市场传言开始传播时进场;当市场传言被证实时出场。
例2: 当投资咨询机构情绪综合指数进入高度乐观指数区域时为卖出信号:当该指数进入高度悲观指数区域时为买入信号。
上述例2是一个有严重缺陷的系统。虽然投资咨询机构情绪综合指数是一个相当有参考价值的指数,即投资咨询机构的总体情绪趋于一致时是市场的反转信号,但是其极值区域具有波动性,因此以此为依据有可能失去对应的操作信号。
由以上各类举例我们可以看出,交易系统的设计可以建立在各种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我们的列举已包括了技术分析派、基本分析派、心理分析派和学术分析派。当然还有其他的理论可以据以建立交易系统。如人工智能分析、脑神经网络技术,混沌理论等。例如,按混沌理论,在模型参数高度聚会时设定进场点,在模型参数高度分散时设定出场点,等等。再例如,按模糊逻辑解读技术参数系统,当某一值域达到时执行某种操作,对应值域达到时执行反向操作。
总之,交易系统的关键特点在于的客观性和完整性。当根据任何一种理论形成的操作方法达到整体的客观性和整体的完整性时,它就已经成为了一个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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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5:56
二、交易系统设计的基本步骤

一个交易系统的设计过程通常由下述几个基本步骤构成:①交易策略的提出。②交易对象的筛选。③交易策略的系统比。④交易系统的统计检验。⑤交易系统的优比。③交易系统的外推检验。⑦交易系统的实战检验。⑧交易系统的监测与维护。上述步骤可以归纳成以下工作流程图(见图2—1)。
从图2—1中,我们看到其中有四个步骤可以否定基本的交易策略思想,即①交易系统的统计检验。②交易系统的外推检验。③交易系统的实战检验。④交易系统的监测与维护。这就是说,一个正确的交易策略思想,必须依次通过基本统计数据库的检验,外推统计数据库的检验,实战统计数据库的检验以及长期统计数据库的检验。也就是说,一个正确的交易策略思想,必须能够经受历史数据的检验,模拟实战的检验,初期实战的检验以及长期实战的检验。上述任一环节上具有统计意义上的否定,或严重缺陷,都要求使用者必须重新研究交易策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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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6:11
(一)交易策略的提出

交易策略的形成,可以经由以下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即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
所谓从上到下,是指根据对市场的长期观察而形成某种理论认识再基于这种认识而形成某种战略战术。举例来说,道氏理论是本世纪初最早最完备的对股价波动特征的理论总结。道氏理论由十二个基本定义构成。其中道氏对趋势的定义,作者认为至今仍然是最完备的。由道氏理论出发,后来形成了一系列著名的战术思想,如“摆动交易法”,“三点交易法”等等。
所谓从下到上,是指从市场统计数据出发,根据统计分析得出的统计特征而寻找对应的战略战术。举例来说,前面提到过的简单交易系统“跳空高开若干点后买入,收盘价卖出”,就是根据时美国期货数据库的研究而发现所谓“跳空效应”,即跳空高开后价格上升的概率很高。而对这一市场现象的原因,至今理论界争论不休,没有一个一致的解释。这是一个纯粹由数据出发而形成的交易思想。
无论是从上到下形成交易策略或从下到上形成交易策略,历史上都有著名的成功战例和成功的投资家。例如美国著名的投资家R·M·Baruch, B·Graham, W·Buffett, J·Templeton, G·Soros, P·Lynch都同时是著名的投资理论家。他们在投资理论上都有很深的造诣,有的对投资理论的发展做出过杰出的贡献。
从系统交易的观点着,从上到下形成交易策略思想比起从下到上形成交易策略思想具有以下优点:
1、有利于把握局部的挫折与全局的失败的关系。系统交易强调的是长期的稳定的整体效益,而不是强调一时一地的得失。由于统计样本分布的不均衡,有时不利事件的发生具有集束性,即任何交易系统都必须面对的连续失败时期。在这种逆境时期,面对强大的心理压力,如果操作者理解该系统所据以形成的投资理论,就有可能清醒地评估每一统计样本的统计特征,从而决定这是由统计样本分布不均衡形成的逆境时期还是投资市场已经发生了新的根本性变比,以至于交易系统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特性。
作者从多年的实践中体会到,深刻理解交易系统所依据的投资理念对于逆境时期保持心理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些投资人花重金购买商业性出售的交易系统,一旦遭遇连续逆境时期便很容易放弃交易系统,往往其后不久这些投资人便发现该系统又重新恢复良好的表现。这里通常有两个问题:①任何交易系统都必然嵌入设计者的心理特征。如果系统使用者的心理特征与系统设计者的心理特征有较大差异,则该系统不适用于该使用者。②上面谈到的问题,由于商业化交易系统通常不透露其系统的设计思想及重要参数,从而使使用者无法从理论层次上理解该系统,进而导致逆境时期心理失衡。
2、有利于交易系统的风险控制。在交易系统没有编入风险控制规则的情况下,理解交易系统的投资理念可以使使用者对风险发生的程度、范围及时间后一定的预见性,从而大大增加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和准确性。例如,如果使用者使用以趋势跟踪为设计理念的交易系统,那么使用者根据对趋势与非趋势市场的理论研究与长期体验,知道该系统的逆境时期是市场的盘整时期。如果使用者根据某种方法判断市场将进入盘整期,那么使用者便可采取减少资金投入量的风险管理措施,同时观察交易系统的表现。如果交易结果确实亏损次数增加,那么就证明判断的正确及保护措施的得当;如果交易结果亏损次数并无明显变化,那么就证明对市场态势的判断有误,使用者可逐步增大资金投入量。
3、有利于对交易系统的维护与修改。交易系统的使用中有一个相当难处理的矛盾统一关系,也就是既要在一定时期毫不动摇地执交易系统的所有信号,又要对交易系统对市场特性的偏离状况有所警觉以至在必要时修改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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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6:25
由交易系统对市场特性的偏离所造成的对交易系统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交易系统的参数值需要修改。由于任何交易系统的参数值都有某种程度的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参数值可能已不适应市场的特性。例如,很多技术指标的参数设定需要拟合市场价格波动的周期半径,而当该周期半径发生长期的显著偏移时,技术指标的参数设定区需要做某种修改。从美国股票和国际期货市场的长期发展趋势看,价格波动的周期半径目前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
2、交易系统的个别规则需要增删。交易系统的基本交易策略思想是不能改变的,如果改变就成为另外的交易系统。但是围绕这一基本策略思想形成的具体做法是可以变动的。例如,在SP500(普尔500)指数急剧振荡的市场时期,进场指令可能需要由原来使用的市价单改为某种限价单以减少指令执行损失。出场规则也可能需要做某种凋整。
另外,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观测波和交易波的波长发生了比较显著的统计特性的变化需要对观测波和交易波重新定义。
还有其他一些常见现象,这里就不—一列举。
3、投资市场规则变化引起的修正。投资市场的游戏规则不是固定不变的,投资人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特别是在中国这种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市场操作规则的变动比较国外更加频繁。例如,停板制度的实施与撤销;停板幅度的变动;强制平仓的行政命令;交易制度的某种变动(如天津的钢材期货市场曾由分节交易制改为连续交易制);期货保证金规定的变动;股票买卖时间差的规定;等等,这些规定的变化都可能对交易系统的使用产主某种影响,需要使用者时时保持关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交易系统使用中的维护与管理是一件相当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如果没有对交易系统据以形成的投资理念有深刻理解,是难以做好这项工作的。对于“黑箱作业”方式的某些商业化交易系统来说,其使用者由于根本无法理解其投资理念、规则体系及技术参数,因此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是不可能进行的,从而难以长期地成功地使用该系统。
总之,不论是由上而下地形成交易策略思想,还是由下向上地形成交易策略思想,系统交易的第一步是必须形成明确的交易策略思想。这就相当于军事学上首先要有明确的战略战术。没有这种明确的交易指导思想,长期投资的成功是很难达到的。这也可以称之为投资中的“禅”。投资人需要先在“哲理”的层次上明确自己的基本思路:究竟倾向于贴近交易还是远程交易?究竟倾向于左侧交易还是右侧交易?究竟相信价格说明一切还是相信价格一切都不说明?究竟相信模式交易还是相信图式交易?究竟相信投资对象内在价值的确定性还是内在价值的不确定性?如何识别价格突变与价格噪音?究竟相信价格投资还是相信价值投资?究竟价格有序性反映投资对象的本质还是价格无序性反映投资对象的本质?等等。这一系列在哲理层次上的问题对任何职业投资家都是至关重要的,是需要长期认真思索的,这就相当武学中的“道”兵学中的“法”,佛学中的“禅”,哲学中的“理”,是指导具体行动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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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6:40
(二)交易对象的筛选,,

不是任何股票和期货合约都可以作为系统交易的对象。作为系统交易对象的股票和期货合约,必须做如下方面的检验,以决定是否具有可交易性。
1、检查是否具有足够的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若某一证券或商品具有足够大的流通单位,从而使大额交易发生时不致发生显著的价格波动。某一股票或商品期货是否具备最基本的流动性,对其能否成为活络交易对象以及能否吸引机构投资人至关重要。若某一投资工具的流动性达到某一基本规模从而能对机构投资人具有吸引力时,机构投资人的介入反过来又能大大增加该产品的市场流动性,进而逐步达到一种良性循环。
流动性对投资人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
(1)流动性的高低直接关系交易成本的高低,流动性降低会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即使是对某些高流动性的市场,在非常事件的突发时期也会发生流动性的突发性降低。以作者的亲身实践为例,以市价进场的SP500期货合约,按一口合约为准,预期的成交价与实际的成交价相差最多时可达1000美金以上,约占当时规定保证金的10%左右。对一笔交易而言,这是相当高的成本。
(2)流动性的高低直接关系交易方法的选择范围。流动性越高,交易方法的选择范围越大。流动性越低,交易方法的选择范围越小。比如,对低流动性的市场来说,用尾随止损的操作方法就不可行,用趋势跟踪的操作方法就相当困难,突破的概念难以使用,等等。
(3)流动性的高低直接关系风险管理效率高低。流动性越低,风险管理越难。因为不管使用任何风险管理模型。其前提条件都是能够在低成本的条件下迅速进场和出场。在市场的低流动性情况下,因为上面提到的交易成本的提高和进出场效率的下降,使风险管理操作的困难程度大大提高。
因为市场流动性对投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约束性,因此投资人在进入某一市场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市场的流动性。
检查市场流动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观察:
(1)检查价格运动的连续性。价格运动的连续性,是指平均实际成交价格间隔与市场规定最小价格运动间隔的偏高程度。该偏离程度越高,则价格运动连续性越低,进而说明市场流动性越低。例如,如果某一期货合约规定的最小价格变动为一点,但实际的平均成交价间用远远大于一点,则说明该价格的连续性低。直观地看,价格连续性低的市场在图形上存在大量跳空。即使对总体市场流动性高的市场而言,其期货合约的早期阶段也往往存在一段低连续性时期。
(2)检查买卖差价的大小。买卖差价,是指场外投资人在同一时点所能得到的实际买人差和实际卖出价的差。买卖差价越大,则反映市场流动性越低。这一检查主要适用于美国股票市场及国际期货与外汇市场。因为这些市场设有场内交易人制度。买卖差价是场内交易人提供买卖成交服务的成本。买卖越活跃,成交量超大,则该服务的单位成本越低。因此买卖差价是衡量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尺度之一。买卖差价的大小除根据实际市场报价检查外,有时根据图形形态也能看出来。如果图存在大量等长线,则说明买卖差价大,成交不活跃。
(3)检查成交量的大小。成交量,是指交易对象在规定期间内标准交易单位的流通总量。需要指出,为了准确反映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成交量不使用交易对象的流动面值总额。而是流动单位的总量。例如,时期货合的来说,成交也是指成交手数的总量。对股票来说,成交还是指成交股数的总量。如果使用面值总额,则价格的高低会成为另一变数,影响该信息的准确性。对某些市场来说,由于市场信息的滞后性,人们使用某种替代性信息。例如,在SP500期货交易中,由于无法获得即时成交合约数量数字,人们使用换手次数来作为文易量的替代物。
成交量大小的检查包括两个方面,即成交量大小的绝对水平的成交过大小的相对水平。
成交过大小的绝对水平,是指某一交易对象的成交量规模要足以保证该产品的价格运动具有连续性。因此成交量的绝对水平不但对交易总规模有基本要求,而且对交易量的时间分布也有要求,即不但具有规模性,而且具有均匀性。例如,如果两个交易工具在日交易水平上,交易量规模相近,但是如果某一交易工具经常存在无交易时间区间,而另一交易工具始终保持交易活动,则显然后者更适合系统交易。
成交量大小的相对水平是指交易对象的成交量规模对投资人投资金额的对比关系。这一点显然对大额投资人有重要意义。一般认为,如果某一投资资金占有的市场份额大于10%,则会显著改变原有市场交易的均衡水平。因此对大额投资资金而言,不但要观察原有市场的成效规模,也要推算自身介入后市场交易流量可能的变化。大额投资资金必须关注币场价格的回波效应。通常情况下,市场份额在1%以下不会产生明显的回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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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7:00
2、检查是否具有足够长的交易历史。对于系统交易方法来说,交易对象必须有足够长的交易历史,才能够做为系统交易的候选对象。交易历史长度的衡量标准,对期货合约和股票而言,有很大的不同。
(1)期货合约数据长度的检查。对系统交易方法而言,每一个期货品种都被作为独立个体处理。每一期货品种能否适用于某一系统交易方法,都必须经过独立的检验。交易系统对某一期货品种的适用性与否不能推及另一期货品种。
对任何统计检验而言,样本数量最低不能低于30,否则不能保证统计检验结论的可靠性。由统计学对样本的基本要求出发,如果交易系统的交易信号在月线水平上产生,则可推算出一般该期货合约的数据库应有不短于5年以上的历史。如果交易系统的交易信号在15分钟以下水平上产生,则要求该合约数据库有不短于1年的历史。
这里需强调指出,这里所说的数据长度,是指期货品种的数据库长度,而不是某一具体合约的长度。例如,美国SP500指数期货(美国普尔500种股票综合指数)是且前世界上最集中交易的股票综合指数。该指数合约分为3月、6月、9月、12月四个交割期。由此得知,每交易合约的生的周期不超过1年,其中最集中交易的时期不超过3个月。SP50Q指数期货从1982年4月起在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开始交易。这就是说,SP500指数期货的数据库历史是从1982年4月起算,但每一具体合约按从开始交易到交割日止计算。因此,对期货合约来说,作为检验对象的期货品种应当有足够长的数据库,以满足按系统交易原则下的统计检验。而一旦通过该种统计筛选,则可在单个期货合约的水平上提取交易信号。
由此可以看出,1年以下历史的期货品种,一般不能做为系统交易的检验对象和操作对象。投资人应耐心关注新交易期货品种的市场表现,观察其市场流动力的发展,对宏观经济信息的反应及价格变动的个性,以决定其是否适用于原有的交易策略思想或需要形成新的交易策略思想。
(2)股票数据长度的检查。对系统交易方法而言,每一个国家的股票市场可被作为独立个体处理。每一个国家的股票数据库,可以综合地进行系统交易方法的统计检验,而不必单独地对单个市场或单个股票独立地进行系统检验。而且,从实际经验的角度看,如果在单个市场或单个股票水平上进行检验,容易产生过度优化的缺陷,从而影响统计结论的可靠性。
对股票数据库而言,由于把某一国家的股票市场作为综合数据库处理,因此对其基本长度的要求是其数据库应不短于一个基本经济周期,即一个基本的经济扩张期和随后的一个基本的经济收缩期。这里需强调指出,经济周期应是国民经济意义上的一个完整周期。如果股票数据库覆盖的是上一经济周期的收缩期和下一经济周期的扩张期,则不能认为是一个完整的周期,这时应当把数据库至少扩展至上一周期的扩张期或下一周期的收缩期。
因此,在检查股票数据库的长度之前,首先应考虑数据库的结构,看其是否包括了国家证券市场的主体部分。以美国市场为例,应注意检查交易系统对NYSE、ASE、NASDAQ、OTC等主体市场的适应程度。以中国市场为例,应注意检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适应程度。
在检查经济周期的完整性时,应注意结合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信息进行判断。以中国市场为例,从1991年至1996年底,中国股市共经历了五次主要的上升浪和四次主要的下降浪,即共构成四个主要的波动周期。而从宏观国民经济的结构看,这一时期对应的是一个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即1991年到1994年的经济景气扩张期和1994年以来的经济景气收缩期。
无论对系统检验还是对系统操作来说,对某一股票的数据长度的基本要求是应该包括至少一个操作信号水平上的波动周期。因此,刚上市交易的股票一般不应作为系统交易方法的检验对象和操作对象。这一系统方法的要求也符合对新上市股票的统计研究。据美国多年对新上市股票的统计研究,新上市股票的价位一般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发行商而不利于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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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7:18
3、检查是否有充足的信息源。作为系统交易操作对象的证券和期货合约,应当有充足的信息源。这就是说,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任何投资人对有关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有关商品的供求状况,能够迅速及时地低成本地获得与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信息源的充足与否的要求,不与系统交易遵循基本分析原理还是技术分析原理而改变。虽然在技术分析原理指导下,投资人对基本面信息源的利用要少于遵循按基本分析原理决策的投资人,但是充足的信息源是保证投资市场活动公开公平的重要条件之一。在任何一个国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都会有相当数量的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活动的存在,这是需要投资人高度警惕的现象。信息源的广泛充足,有利于对虚假信息的监督并可相对减轻其危害。对信息资料不充足的市场和投资工具,投资人应保持高度警觉并尽可能避免涉足。
4、检查是否有足够多的市场参与者。一个投资市场拥有足够多的市场参与者,是排除非市场性因素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一个市场拥有大量的市场参与者时,它可以有效地抵制:①个别投资人企图操纵市场的企图。②若干政策性因素对市场运行的干扰。当一个市场能够有效地排除非市场因素的干扰,而主要地遵循其基本经济规律运行时,才可以做为一个合格的投资对象。因为按照投资风险管理原则进行投资操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市场性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而无法控制非市场性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
一个投资市场中市场投资者的数量,是不能简单地从交易量中推断出来的,必须做更加细致的调查工作。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及国际市场中,由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这类信息都可以经由有关渠道获得。例如,在美国,某一股票主要由哪些类别的投资人持有,机构投资人的参与程度,内部持股人的参与程度等信息,都可经由有关渠道获得。当然,该类信息都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直接依据,但是是判断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依据。另外,在期货市场上,各主要商品期货的机构投资人及个人投资人的大体构成及投资活动的活跃程度等信息,也可通过有关渠道获得。对投资人参与程度较低的市场,如木材、咖啡等国际商品期货,由此产生较严重的市场运行不平稳的问题,如连续停板、急剧波动、成交困难,等等。投资人应该经谨慎考虑其投资风险。
在中国,目前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投资人尤其应当注意检查市场的参与程度。个别商品期货交易所联合某些经纪公司,作为所谓“做势”商,以亏损补贴为条件换取人为炒作得到的所谓“交易量”,企图以此吸引投资人。这种“交易量”是一种虚假交易量。这种市场是一种虚假市场。投资人应注意识别并尽量避免这种虚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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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7:43
(三)交易策略的公式化

交易策略的公式化是指将交易策略思想转比成精确的数学公式或计算机语言公式,使之成为计算机可识别并可检验的公式系统。
很多投资人对自己的投资策略只能做出某种模糊的描述。比如我们经常在一些媒介上看到或听到类似的描述:“某某股票放量上攻”、“某某股票受到某日均线的压力”、“某某股票是小幅盘整”、“某某股票某日拉出一根大阳线”、“某某股票严重超买”或“超卖”,等等。这里的“放量”上攻,“压力”,“大阳线”中的“大”、“小幅盘整”中的“小幅”,严重超买或超卖中的“严重”及“超买超卖”、都缺乏严格的定量及定性,即缺乏教学语言的精确性及计算机语言的明确性,因此不能直接转化成数学模型及进行计算机检验。例如,如果投资人以“放量上攻”后跟进作为进场的策略思想,这里暂不提出场规则的定义,单是进场规则就是不明确的,不客观的,不可重复的,因而不可能进行统计检验。这里“放量”缺乏定性和定量。什么叫“放量”?“放量”是指绝对水平还是相对水平?如果是绝对水平,那么是多少?如果是相对水平,那么参明系是什么,参照标准又是什么?不准确回答这些问题,就无法达到数学公式意义上的精度。再例如,如果以某股票“拉出一根大阳线”后跟进作为进场的策略思想,那么这个“大”是如何定义的?是与自身对比为大,还是与其他股票对比为大?大了多少叫大?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等等,同样,不准确回答这些问题,就无法达到数学公式意义上的精度。
投资人必须首先把自己的交易策略思想转化为精确的数学公式或计算机语言才可能客观地利用计算机对大量的统计数据进行检验,进而评估其交易策略思想在统计意义上的准确度。
交易策略的公式比过程可参照以下基本步骤
1、定义交易规则:交易策略的定性比。定义交易规则,是指将交易策略思想归纳成明确的交易规则。定义交易规则的过程即是首先对交易策略思想定性的过程。以简单的平均线交易系统为例,如果交易策略思想是以短期平均线向上穿越长期平均线为买入信号;以短期平均线向下穿越长期平均线为卖出信号。则该交易策略思想可以定义为以下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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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8:03
(1)期货交易系统:允许做空。
规则1,当短期平均线向上穿越长期平均线时,做多。
规则2,在做空信号发生前,持单。
规则3,当短期平均线向下穿越长期平均线时,做多平仓出场,转为做空。
规则4,在做多信号发生前,持单。
(2)股票交易系统:不允许做空。
规则1,当短期平均线向上穿越长期平均线时,买入。
规则2,在卖出信号发生前,持股。
规则3,当短期平均线向下穿越长期平均线时,卖出。
这里需强调指出,这里列举的简单平均线交易系统,只是为用来说明如何将交易策略思想转为明确的公式系统。这种列举不说明任何作者对该系统的评价。本书中的其他例子,除非特别说明者外,也均是如此。事实上,这里列举的平均线交易系统,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个亏损系统。
上面列举的(1)例,是一个连续交易系统,即始终在市场中持有未平仓单;(2)例,则是一个非连续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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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8:21
2、定义交易规则变量及参数:交易策略的定量比。在将交易策略思想归纳为明确的交易规则体系后,还必须进一步对其中包含的变量及参数作出明确规定。
仍以简单平均线交易系统为例。
定义1:P=价格(定义所用价格)
定义2:t=今日(定义时间序列)
公式1:MA1(t)=(P1+P2+...PN1)/N1 {定义平均线1}
公式2:MA2(t)=(P1+P2+...PN2)/N2 {定义平均线2}
定义3:N2>N1(定义长期平均线)
定义4:若MA1(t)>MA2(t) 但 MA(t—1)<MA2(t—l)则买入(定义买入规则)
定义5:若MA1(I)<MA2(t) 但 MA(t—l)>MA2(t—1)则卖出(定义卖出规则)
当对交易系统所用变量及公式定义完成后,一个交易系统便从质和量上固定下来,研究者便可研究系统参数在不同值域中变化而使交易系统在给定数据库中的表现变化。
在该例1中,引参数为P1、N1、N2,即研究者可以变换价格定义及均线长度定义。例如,研究者可不使用收盘价,而使用开盘价、或最高价、最低价、甚至某种加工过的价格。均线长度也可根据需要加以变化。
3 编写计算机程序。当交易系统编写为公式和定义系统后研究者需进一步将其编写为计算机可直接使用的计算机语言或软件语言,以使交易系统能够直接上机运算。例如,上述简单平均线系统的定义及公式,编写成某种计算机软件语言后,便成如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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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8:37
Long Entry
    If  Current Bar>1 and Aveage[Close,length1]Crosses over Arerage [Close,length2]
        Buy Next Bar at Market
                        Inputs

                    Length1

                    Length2

Long Exit
    lf  Current Bar>1 and Average[Close,Iength1]Croses Below Arevage[Close,length2]
        Sell Next Bar at Market
                        Inputs
                        Longth1
                        Longth2
                        Short Entry
     If  Current Bar>1 and Average[Close,Length1]Crosses below  Average[Close,Length2]
         Sell Next bar at market
                         Inputs
                         Longth1
                         Longth2  
                         Short Exit
        If Current Bar>1 and Average[Close,Length1]Crosses over Arevage[Close,length2]
          Buy Next Bar at market
                         Inputs
                         Length1
                         Lengt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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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9:07
以上述计算机软件语言形式,计算机便可直接按交易系统的规则进行运算。如果编写成计算机初级语言,如Basic,或高级语言,如C,则程序编写要更复杂一些。在该计算机程序中,参数为价格、此处定义为Close(收盘价),及均线长度(Length1,Length2)可由研究者按需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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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9:39
第三章 交易系统的检验方法



一、交易系统检验的基本原则

“接近实战”是交易系统检验的基本原则。交易系统检验时的条件越接近实战果件,则检验结果越具有实际应用的可靠性。
有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系统研究者与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系统研究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明了什么是实际操作条件,从而能在系统开发时充分考虑到这些条件,并能在市场条件变比时,预先估测到该变比对系统表现的可能影响。而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系统研究者,例如市场分析师、数据商、计算机软件商及某些学术研究人员等等,往往在系统开发时倾向于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使交易系统的评估带有不同程度的倾向性。
按照“接近实战”的检验原则,作者在长期实践中体会到,在系统检验时如果面临多种条件的选择,应遵循“宁可从严,不可从宽”,“宁可不利于己,不可有利于己”的原则。遵循该项原则,研究者在对交易系统进行统计检验之前,还必须对下述条件进行分析,并将其参数编入计算机程序。

(一)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指执行进出场指令所发生的直接成本。交易成本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即不变成本(手续费)和可变成本(指令执行价差)。
手续费是指经纪公司对执行交易指令收取的交易费用。
指令执行价差是指预期交易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差。
当然,交易成本中还包括其他若干杂项成本。
手续费作为交易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其标准因国家、因市场而有很大差别。以美国为例,股票交易的手续费通常是按交易股数收取,交易股数越大,平均每股支付佣金越低,而期货交易通常按交易合约数的事先约定佣金标准收取,即无论是股票交易和期货交易,股票价位和期货价位的变动通常不影响手续费的收取标准。这一点对系统交易检验较为有利,因为可设定为一个固定参数值。
在中国,按目前的市场条件,股票交易收费与期货交易收费通常都与股票价应和期货价位有关,因为手续费通常按交易额的一个比例收取。这种规定使手续费成本的确定增加了难度。另外,对小额股票投资资金来说,一些经纪公司对未成交单也要收取费用,等等。总之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手续费比较西方发达国家增加了若于不确定因素。在系统检验中,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即宁可高估手续费成本,也不要低估手续费成本。
指令执行价差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中是一个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由于买卖差价的存在及市场流动性变动的影响,指令执行价差变动范围很大,通常可为手续费的一至两倍。
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由于进出场指令较为单一,通常只接受限价单,因此通常不存在显性指令执行价差的问题。对个别服务较好的经纪公司,可安排市价单指令,这时便会产生指令执行价差的问题。但是在中国目前市场服务较为单一的条件下,虽然通常不存在指令执行价差的问题,但研究者必须注意“隐性”指令执行价差的问题。由于中国股票与期货市场不设有场内经纪商与场内交易商制度以及单一限价指令制度,使得交易信号发生——给出指令——执行指令这一过程所需时间要大大长于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进行交易,这一差别同样造成预期理想交易价位与实际交易价位的差别,而目有时这一差别还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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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19:58
为什么要如此认真地考虑交易成本的影响?因为:
1、交易成本是决定交易系统表现的重要条件之一。请看以下举例说明。设有两个交易系统:交易系统1和交易系统2。
假设经过六个同的操作,各项数据如下
                      交易系统1     交易系统2
      所需操作资金       5 000        5 000
      盈利(佣金前)     1000         1000
      交易次数             5            20
很明显,对交易系统1而言,其临界交易成本为200;对交易系统2而言,其临界交易成本为50。若交易成本大于50,则交易系统2成为亏损系统。只有当交易成本大于200时,交易系统1才成为亏损系统。因此,当评估或比较交易系统时,交易成本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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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0:24
2、交易成本是决定交易系统类型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任何交易系统而言,都存在一个临界交易成本。而对任何交易系统而言,依作者多年实践经验的体验和理论研究的心得,如果一个交易系统有能力成为一个实用的系统,则应当有能力在任何波长上交易(在下考虑成本和指令下达方式的条件下)按照Chase理论,模式结构在任何一个层次上都是相同的。这就是说,从单纯交易信号的角度来评价,交易波长应当不影响交易信号的成功率。比方说:如果一个人研究出一个交易系统,在日线上检验是成功的,但放到5分钟线上则存在明显缺陷,那么依作者多年实践经验,这样的系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反之,如果一个系统在例如5分钟线上是成功的,但在日线上是不成功的,这个系统同样不可信任。如果一个交易系统的信号成功率在各层次波长上保持稳定,则可认为是一个稳定的系统。这时,该系统的最小交易波长,由交易成本和指令周转时间来决定。依作者多年实践经验,最小交易波长应当最好大于交易成本的5倍,最低不能小于3倍,否则会必然成为一个亏损系统。例如,SP500指数期货的交易成本中佣金设为50美金(一口合约),相当于10点图上运动。SP500的法定最小运动距离(1 Tick)=5点。假设指令执行成本为50美金,则交易成本=100美金=20点运动。设经过统计研究SP500在2分钟线上的平均波长为100点。则知2分钟波长=5X交易成本。由此可知,单由交易成本决定SP500的最小交易波长区大于2分钟线。同时,由指令周转时间也决定交易波长不能小于2分钟。依同样的原则,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各证券和期货交易品种都可找到其最小交易波长。若交易周期小于最小交易波长,则必定成为一个亏损系统,而只能是一个对经纪公司有利的系统。
大多数投资人通常都忽略了这样一个重要研究:即进入任何一个市场之前,都应先确定该市场的最小交易波长。因此,在选择交易系统类型时,无论是长线系统、中线系统、或短线系统,交易成本都是一个重要决定因素。交易波长越大,交易成本越低,单次交易风险越大;交易波长越小,交易成本越高,单次交易风险越小,单次交易成本与单次交易风险的关系是相互消长(Toadeoff)关系,投资人的投资技巧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能够在这种相互消长关系中寻找到动态平衡点。
交易成本的研究目的是:①确定交易系统的最小交易波长。②在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间寻找到动态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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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1:58
(二)市场价格运动模式

交易系统检验过程就是交易系统仿真过程。在系统检验中,除必须考虑交易成本因素外,还必须对市场价格运动模式作如下研究:
1、指令类型与成交机会:实际成本与机会成本。很多交易系统的研究者由于本身缺乏操作经验,在交易系统检验过程中.往往忽略对成交机会的研究,而结果往往是高估了交易系统的表现。交易系统检验必须考虑机会成本因素。因为交易指令条件越灵活,则实际交易成本越高;交易指令条件越固定,则实际交易成本越低。但与此同时,交易指令条件越灵活,则机会成本越低;交易指令条件越固定,则机会成本越高。
因此:交易指令条件越灵活——实际交易成本越高——交易机会成本越低;
      交易指令条件越固定——实际交易成本越低——交易机会成本越高。
很明显,在指令执行的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之间,存在着相互消长关系(trade off)。这种相互消长关系,是正确评价交易系统真实表现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系统研究者和系统使用着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一些缺乏国际市场操作经验的国内投资人,更应从国际市场操作规则中,了解正确判断市场操作机会成本的重要性。
在美国证券与期货市场上 有下列主要的交易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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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2:07
(1)市场价指令(Marketl order)。市场价指令,是指在现有市场价格水平上指令买进或卖出。市场价应是场内经纪人在执行指令时所能尽力得到的最先价格。在存在买卖差价的情况下,投资人得到的通常是对其不利的价格。市场价是成交可能性最大的指令形式。
(2)限定价指令(Limit order)。限定价指令,是指在成交价不少于指定买入价或卖出价的价格水平上指令买进或卖出。限定价是在市场价格经过指定价位时,成交可能性最小的指令形式。这里应注意在美国等国外市场上限定价和中国目前市场条件下限定价之间的区别。在国外市场上,限定价的执行时机一定是在指令下达后,市场价格达到并通过指定价格之后。在中国目前市场条件下,限定价的执行时机不一定要等到市场价格达到并通过指定价格之后。在国外市场上,限定价的实际执行价格往往对指令发出人最有利,但成交可能性最小。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中国现行的限定价制度是同时具备了国外市场价与国外限定价的缺点。因此,在交易系统检验时,研究者应待别注意对成交条件和成交机会的研究。
(3)止损价指令(Stop order)。止损价指令,并非顾名思义单纯被用于土损。在很多情况下,止损价指令被投资人用于进场指令。在用于进场指令时,止损价指令是一种顺势操作指令,在用于出场指令时,是一种上损方式。止损价指令,是指令在市场价格达到并通过指定价格时,以市场价指令形式按不利于指令发生操作方向操作的指令。
例如,卖出止损价指令(sell stop order)要使指定卖出价低于现行市场价格。买入止损价指令(buy stop order)要使指定买入价高于现行市场价格。换句话说,止损价指令是一种市场价格越跌越卖,市场价格越涨越买的指令形式。
(4)目标市场价指令(market If Touched order)。目标市场价指令,是指在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场价指令形式按有利于指令发生操作方向操作的指令。例如,卖出目标市场价指令(sell MIT)要使指定卖出价高于现行市场价格。买入目标市场价指令(buy MIT)要使指定买入价低于现行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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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2:18
(4)目标市场价指令(market If Touched order)。目标市场价指令,是指在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场价指令形式按有利于指令发生操作方向操作的指令。例如,卖出目标市场价指令(sell MIT)要使指定卖出价高于现行市场价格。买入目标市场价指令(buy MIT)要使指定买入价低于现行市场价格。
换句话说,目标市场价格指令在用于进场指令时,是一种逆势操作方式。在用于出场指令时,是一种盈利出场方式。目标市场价指令是越跌越买,越涨越卖的指令形式。
上述四种基本的指令形式,按成交机会由大到小排列,依次为 Market Order, MIT Order, Stop Oder, Limit Order。
这里需强凋指出,在目前中国的市场条件下,虽然在交易所水平上和经纪公司水平上不能接受这些指令形式,但是有条件的投资人可以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近以地以人工方式模拟这些指令形式,从而获得类似的操作效果。
由上述四种基本的指令形式出发,还演化出下列常用的指令形式:
仅由收盘价止损指令(Stop close only order)
仅执行开盘价指令(opening only order)
按限定价止损指令(stop With Limit order)
优于指定价止损指令(stop limit order)
收盘时按市场价指令(Market on Close)(MOC)
先执行指令撤销未执行指令(order Cancels order)(O_C_O)
等等。对这些指令形式,这里就不再作详细解释。因为不论指令形式如何变化,它们都必然遵循下列原则:
交易指令条件越灵活——实际交易成本越高——交易机会成本越低。
交易指令条件越固定——实际交易成本越低——交易协会成本越高。
从以上关系变比我们也可以看出,在交易系统的研究开发中,为什么要坚持“接近实战”的原则,为什么要遵循“从难从严”的原则。如果系统的设计者有意低估系统的交易成本以增加系统的表现,则市场一定会以提高交易机会成本的方式来惩罚系统的使用者。在商业化交易系统市场上,被系统设计者有意低估的系统交易成本最终会以机会成本提高的方式转嫁给交易系统的使用者。因此,如果系统研究者最终是系统的使用者,那么他一定不要因低估实际交易成本而导致最终承受增加的交易机会成本。如果系统的使用者是商业化交易系统的购买者,那么他一定要注意所购系统的交易条件,以防止系统开发者向自己身上转移交易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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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2:32
根据作者多年来在系统研究开发中的经验,作者本人一般都遵循“最差”进出场价格原则,即“价位最差,时间最差”原则。例如,在系统检验时如果以日线为信号波波段。那么作者通常规定买入价(或做多价)为信号发生后第二线的最高价,买出价(或做空价)为信号发生后第二线的最低价,即:



由此可以推知,作者在系统研究时规定的操作条件,通常都劣于实战条件,以保证交易系统能最大限度的接近实战条件,并给系统的实际表现留有余地。因为在系统研究时,如果一个系统按假设的最坏市场操作条件都可以有令人满意的表现,那么系统在实战中的成功机率便可大大提高。
下面再看一个实际例子来说明为什么在系统检验时通常应规定较严的进出场条件。
        例:上海股市:辽宁成大  此例为实战例子        L=最低价
  下载 (7.98 KB)

2010-3-23 10:06
从上可以看出,14·00是短期支持价位,如果以限定价形式进场,设限定价为14·05,那么在1996年10用3日,10月9日,10月10日,11月1日,11月22日 都几乎不可能做到,只有12月7日才有较大可能。这是实际挥作情况但是如果以该图数据作为历史数据作系统检验,系统研究者如果假设在上述日期都可以在14·05以下价位成交,结果则会大大夸大系统在该阶段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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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2:46
2、价格涨跌停板。国内外一些市场规定有价格涨跌停板制度,其具体规定因市场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而且其具体规定又常会因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价格涨跌降板是一种“有行无市”的市场状态,是市场供求关系极度失衡的结果。
对交易系统研究开发人员来说,必须认真排除涨跌停板对系统检验的影响。停板对交易系统检验的主要影响可归纳如下:
(1)若交易系统为趋势跟进类型,则涨跌停板会严重夸大系统表现。
(2)若交易系统为反趋势类型,则涨跌停板不会严重影响系统表现。
(3)若交易系统为其他类型,则涨跌停板的影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趋势跟进类交易系统中,由于交易系统遵循的投资哲学是“越涨趋买,越跌越卖”,在价格涨跌停极发生时,因为有行无市,因此不可能买入或卖出。但是在利用历史数据进行系统检验,时如果不特别设计价格运动模式识别程序,则计算机无法识别涨跌停板,并会接在“涨停板时能够买入”和“跌停板时能够卖出”的结果处理。很明显这样做严重违背了实际们况。
例:上海国债期货92506(见图3—1)
注意图上用箭头标出的涨跌停板区域。同时,注意如果按照慢速KD信号作为进出场信号,则涨停板价位为操作信号执行价位,这时如果假设该公位为系统检验所用信号数据,则会高估系统操作表现,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该次交易无法进行,而在系统检验中则会进行一次“纸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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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2:59
例:上海股市  活力28
1996年 12月12日   O 13·26     H 13·53     L 12·15     C 12·50
       12月13日     13·30       12·50       11·51       11·60
       12月16日     10·44       10·44       10·44       10·44
       12月17日      9·40        9·40        9·40       9·40
       12月18日      8·51       10·20        8·51       10·00
其中12月16日,12月17日为全日跌停板,12月18日为开盘至跌停板。
假设按照美国其著名交易方法,则1996年11月~12月的一次交易如下:
1996年11月26日    O 9·56      H  9·70     L  9·31     C  9·45
       11月27日      9·65          9·95        9·51        9·72
进场点:9·70  进场方式:buy Stop 实际进场时间1996年11月27日
出场点:11·51 出场方式:Sell stop 实际出场时间1996年12月18日
                             “纸上”出场时间1996年12月16日
在实际操作中,1996年11月27日可望顺利进场。当日市场不活跃,成交价应在原订计划9·70附近。按预定出场计划,预定出场价为11.51。
如果12月16日股票不是开盘跌停顿并保持全日无交易,而是逐步下跌,则可望在11·51附近出场。但是按实际操作情况,由于受《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影响,上海深圳股市连续数日跌停板,使实际出场只可能在12目18日以后。假设实际出场价为12月18日中位价,即9·36,则出现以下情况(见下页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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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3:08
其中12月16日,12月17日为全日跌停板,12月18日为开盘至跌停板。
假设按照美国其著名交易方法,则1996年11月~12月的一次交易如下:
1996年11月26日    O 9·56      H  9·70     L  9·31     C  9·45
       11月27日      9·65          9·95        9·51        9·72
进场点:9·70  进场方式:buy Stop 实际进场时间1996年11月27日
出场点:11·51 出场方式:Sell stop 实际出场时间1996年12月18日
                             “纸上”出场时间1996年12月16日
在实际操作中,1996年11月27日可望顺利进场。当日市场不活跃,成交价应在原订计划9·70附近。按预定出场计划,预定出场价为11.51。
如果12月16日股票不是开盘跌停顿并保持全日无交易,而是逐步下跌,则可望在11·51附近出场。但是按实际操作情况,由于受《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影响,上海深圳股市连续数日跌停板,使实际出场只可能在12目18日以后。假设实际出场价为12月18日中位价,即9·36,则出现以下情况(见下页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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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3:26
由此例可以看出停板制度对实际交易的影响。由于停板发生导致市场完全丧失流动性使一次获利的交易成为亏损交易。而从系统检验的角度来说,尽管发生了连续跌停板,如果不在计算机中编入特别说明程序,则纸上作业仍有对短期操作而言不错的获利,但实际作业效益则会劣于纸上作业。
3、跳空。跳空是指价格无成交区段。价格跳空现象对交易系统检验的影响同停板相似,主要对趋势跟进类系统以及按StOP进出场方式操作的系统较易产生影响。特别是对以开盘价作为进出场时机的交易系统影响最大。
当市场发生开盘跳空时,往往说明在两个交易日之间有严重影响市场供求关系的事件(或信息)发生或预期瞬即发生。这时如果投资入按STOP方式交易并选择以开盘为进场时机,则经常会受到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在美国等国,开盘价是场内经纪人和场内交易人在开盘价格区(opening range)内对供求关系进行平衡后的平衡点。这一工作在市场实际开盘前进行。如果投资人指令以开盘价交易,那么他实际得到的成交价并非事后公布的当日开盘价,而可能是开盘价格协议区内的任何一点且通常是对于他不利的一点。如果投资人选择在实际开盘后下达指令进场,那么由于跳空的产生是由于两个交易日之间市场供求关系产生失衡或市场心理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在实际开盘后的短时间内往往是急剧变动时期,这一时段有经验的投资家都了解通常是对场外投资人不利的进场时期。
因此,跳空行情增加,通常对投资人意味着交易成本增加。如果投资人使用较多的开盘进出场操作方式,在跳空行情增加的时期,则会显著增加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在进行系统检验时如果数据中包括较多的跳空行情,这时如果使用开盘价作为所用的进出场价格,则会夸大系统的表现。
     例:上海股市   哈医药
                         O         H         L        C
      1996年12月17日   7·29     7·97     7·29    7·29
      1997年 3月12日   10·28    10·37     9·98   10·37
      1997年 3月13日   11·41    11·41    10·37   10·95
1996年12月17日处于下跌趋势中,开盘价处于当日最低价一端。
1997年3月12日,3月13日处于上升趋势中,开盘价接近当日最高价一端。
注意这时如果投资人的操作方向与跳立方向一致,则开盘时期的价格趋于对他不利,开盘时进场趋于增加交易成本。
尽管跳空行情对投资人的影响是有选择性的、局部的,取决于投资人所用交易系统的类型,所选择的进场时机和进场方式,但是跳空仍是一项值得投资人严密注视的市场现象。如果跳空行情出现的频率提高,则说明市场流动力趋于不足,投资人应加强风险管理措施,并逐步减轻对该市场的参与程度。
在交易系统的研究检验过程中,研究者也必须充分估计到跳空行情时系统操作的不利影响。“最差”价位和时间进出场原则,基本上可以排除由跳空行情带来的交易成本增加对系统实际表现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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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3:39
(三)回波效应

回波效应,是指资金进出场对市场价格产生的影响。回波效应的发生会导致交易成本增加。但是回波效应又不同于前面提到的“指令执行差价”,尽管两者在性质上是相同的。“指令执行差价”一般是比较稳定的,可以预估的,投资人可以把它看成为回波效应的下限。也就是说,大额资金由于回波效应而增加的交易成本平均不会小于小额资主中的“指令执行差价”。
在交易系统的研究和检验中,必须首先确定该系统所操作的资金数额是否有回波效应。主要方法有:
1、经验法。如果投资人具有丰富操作经验,那么凭经验一般都可以判断出回波效应的存在与否及其大小。在美国市场上,交易指令执行后投资人迅即得到一张确认单,以后并会有一张正式的核对单。投资人从确认单上就可以看出是否有回波效应。在投资资金量大的情况下,成交会成为批次成交。若成交批次越多,批次间时间间隔越长,批次间成交价格分布越分散,则说明回波效应越大。在中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有条件的投资人也可获得类似信息并可据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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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3:50
2、数据检验。主要按前文所说,对市场流动性进行详细检验。
在上述两个基本方法中,经验法最为可靠。
投资资金是否会带来回波效应,其结果对交易系统的表现有很大影响:
1、影响交易系统交易类型的选择:如果交易系统属于趋势跟进类型或统计模式类型,则回波效应的存在会对系统使用有很大影响,表现在交易成本增加,进场时间加长,严重时会使交易系统无法使用。因为,此类模型对进出场的条件限制较严,一般要求进出场快速准确。
2、影响交易系统交易波长的选择:如果回波效应还没有严重到必须否定所选择的交易系统类型,但是本身却大到足以影响系统的日常操作,那么系统研究者可以通过调整提高交易波长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资金数量和交易波长的选择关系为:资金的全部进出场时间应小于市场数据的间隔时间。例如,如果系统所指挥的操作资金不能在60分钟内完成一次进场操作或出场操作,则从系统交易的角度看,则不适于以60分钟数据为基础的交易周期。
对机构投资人和大额投资人来说,注意排除回波效应对交易系统的影响十分重要。因为回波效应不但对交易系统的表现有负面影响,严重的甚至会使交易系统失去效用。交易系统的研究和检验必须充分考虑到回波效应带来的交易成本及操作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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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4:05
(四)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对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产生重大影响的突然爆发的事件。例如,战争、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核事故等),国家元首被刺、政变,等等。这些事件的特点是完全不可预测(如地震),或可预期时间极短(如战争),同时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对交易系统的检验来说,一个交易系统的检验数据库必须覆盖一个以上的突发事件时期。也就是说,对设计中的交易系统,除了要检验它在市场正常运行时期的表现外,还必须考察它在市场非常时期的表现。
对交易系统在市场非常事件时期的检验,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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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4:16
1、“排除获利的原则”。如果交易系统的操作信号捕捉到突发事件对市场的影响,即交易系统在突发事件时期是获利的,则应当在交易系统的总体盈利表现中排除突发事件时期的获利。也就是说,不把非常事件时期的获利看成正常盈利,而是看成“意外之财”。例如,一个交易系统的操作信号如果与1987年美国纽约股市的大崩盘,与黄金与外汇市场在海湾战争爆发时的市场波动,与前苏联的解体与政变,与前苏联核电站爆炸等事件对市场的最初影响相一致,则应当在系统检验时扣除该时期的获利。
当然,这不是说,一个好的交易系统,就没有能力捕捉到突发事件的影响。恰恰相反,作者一直认为,一个好的交易系统,应当有能力捕捉到突发事件的影响。从投资哲学的角度讲,市场上没有任何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的。突发事件本身只相当一个“导火索”。如果它真正能够对市场产生爆炸性的影响,必须在市场上有“炸药包”本身的存在,即某种市场供求状态的积累和发展。突发事件只能对这种已经存在的市场关系起到某种催化剂的作用。市场永远只选择它愿意选择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永远不能使市场作180度的大转弯。突发事件永远只能使市场在原先已决定的轨道上加速或减速行进。
但是,突发事件既然是突发事件,由要发事件所引致的获利就是非正常非利,而不应该据此夸大交易系统的表现。
例1:1987年10月美国股市崩盘(见图3一2)。在1987年10月“黑色星期五”之前SP500指数已经连续下跌两个星期。整个跌幅为美国历史上第二大股票指数跌幅。按期货合约计算,跌幅超过每一合约6万美元。
例2:海湾战争爆发前后黄金期货价格(见图3—3)。战争爆发前,以美军为首的联军与伊拉克军队屯兵备战。一些人认为按战争规律“炮声一响,黄金万两”, 黄金价格被一些人预期看涨。但战争实际打响,黄金价格暴跌。如果观察黄金价格长期走势,海湾战争前后黄金价格一直处于疲软走势中,海湾战争未能改变黄金价格长期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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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4:24
2、“包括亏损的原则”。如果交易系统的操作信号不能捕捉到突发事件对市场的影响,同时又由于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形成亏损则应当把该种亏损归入交易系统的表现。这就是说,一个有实战价值的交易系统,必须有能力抵抗突发事件对系统表现的不利影响,有能力承受突发事件不利影响所造成的亏损。系统研究者不能认为这是突发事件造成的亏损而故意忽略不计,从而有意夸大系统的表现。
一些有坚实统计学基础的系统研究者最常见的错误就是有意无意的忽略突发事件的影响,即“小概率”事件的影响。因为根据经典统计学理论,他们假设“小概率”事件的影响等同于“大概率”事件,同时只由于心理学规律的作用,即人们趋于认同对他们预期结果有利的事件,因此这些系统研究者所开发的交易系统,没有特别的考虑和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抵抗能力,导致这些系统在经过一段良好表现后最终无法承受该种沉重打击而失败。
一个有实战价值的交易系统,必须做到即使不能在操作信号上捕捉到突发事件的有利影响,也要在风险管理上有能力抵抗突发事件的不利影响。一个交易系统在研究开发阶段,不但要注意检验系统在市场正常运行期间的表现,而且一定要注意检验系统在市场非常时期的表现。一个交易系统在实际使用阶段,不但要注意监测它在市场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表现,并且一定要有有力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随时准备承受非常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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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15:24:33
二、检验数据的准备

(一)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准备应视交易系统的用途进行。除前文已提到的数据库的长度标准以外,还应注意下列价格成分是否完整: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成交量以及对期货合约而言的持仓量。在检验数据库中,应当尽量做到无间断、无遗漏。检验数据库是否全部包括听列电部价格成分,应视交易系统的性质而定。例如,如果交易系统只使用收盘价,则检验数据库可以只包括收盘价。但是一般来说,虽然系统操作信号的检验可以口使用某一种价格成分,但是系统风验管理规则的检验则必须使用全部价格成分。因此检验数据库应尽量做到完整。例如,如果设定所用交易系统的操作信号只依据收盘价,同时该系统的风险控制操作也只使用收盘价,对用于期货合约的交易系统而言,是根本不可行的。因为两个收盘价之间的日间价格波动,振幅可能大到使交易保证金低到不符合交易所或经纪公司的约定,从而导致可能的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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