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可否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羊倌是否会更好一些呢?比如,可以把公司看成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其实不管是领导也好、员工也罢,大家在一起是互相合作为公司服务的,更多的是一种合作关系而不是其他,要不为何我们进入公司时所签的是“劳动”合同而非“卖身”合同呢?当然,每个人的职位是不同的,领导可以对下属进行考核、监督、分派任务,下属必须听从领导的指示、服从监督与考核,但是本质上,在公司里所有人都是一种合作关系,为了共同的愿景而服务的。因为如果有人感觉不舒服的话,可以随时离开。
如果生活上的管理,不管是丢石头、,还是驱赶、甩鞭子,都是很令人讨厌的。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人家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不违法就行。更重要的是,被别人用棍子驱赶、甩鞭子、丢石头,是一件非常龌龊、非常不礼貌、非常侮辱人的事。对于一个有梦想、会自律、肯定能成功的人来说,这些行为会干扰他正常的思维、扰乱他的行动,反而会阻挠他成功,因为一个人的成功是不可能“被成功”的,因为人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有没有自己内在的驱动力。当然,如果是个普通的人,那就更不用了,这个社会上普通人那么多,管的过来吗?而且,如果他是普通人的话,即使丢再多石头、甩再多鞭子也不管用,因为他没有成功的因子。
最后,补充一下,第二段只是涉及日常生活。第一段的甩鞭子、丢石头、驱赶也只有每个人所在的公司有资格去进行监督、评判,其他外人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