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是缘于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说了一句“推进房产税改革”。很多媒体都发表了评论文章,有些朋友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比如“以增税治理房地产不靠谱”、“房产税应该着眼于平抑房价而不是增加税收”等等。我认为,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所言极是,不征房产税,高空置率这个恶果很难摘除。他分析认为:第一,目前,市场上投资投机性需求没有得到抑制,不征房产税,房价还可能再次暴涨,这同时可能使房地产调控失败;第二,从理论上以及国际经验看,征房产税也是调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三,这是社会与百姓的愿望。(8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 在经济社会中,税收是ZF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的经济保障,没有税收恐怕也就没有了ZF吧,因此说开征任何一个税种,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加税收,房产税也是如此。当然,开征任何一个税种除了增加税收外几乎都有附加意义,因为税收也是调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税收政策是带有倾向性的,比如对环保对高科技项目都有税收优惠政策。可见增税减税都是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房产税开征之初,或许没有其它意义,只是房产有盈利性经营行为就应纳税,而今天房产税改革则要赋予房产税重要的使命。
其实,我国的房产税已经开征很长时间了,只是当初对营业性房产征收房产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征税房产范围。现在要进行的房产税改革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对经营或投机性的闲置房产征收房产税。据薛涌介绍,在美国不管你的房产是住还是闲置都要缴纳房地产税,闲置房产不仅是浪费,还得缴纳房地产税,因此闲置房少,没有人炒房,“到美国兜底买房”吵吵了一阵不得不偃旗息鼓。当然,郎咸平“别学美国征房产税”的观点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假如我国像新加坡那样,保障房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自然不用像美国那样征房产税,但我国的国情是保障房少得可怜,而新闻报道官员多有几处甚至几十处房产。闲置房是资源的浪费,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而且推高房价影响民生。北京大学教授刘隆亨说得好,房产税改革首先应该“瞄准”空置房。
有人说,不管当前市场的走向如何,房产税的开征对房地产市场治理效果有限,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措施。这恐怕有点自我臆断,经不起实践的检验。虽然开征房产税不能“包治百病”,但可以肯定的是能够有效地遏制炒房和官员拥有多处房产,从房产税干打雷不下雨的现实看,恰恰从反面证明房产税是治本之策,没有哪个既得利益者愿意真心实施。徐林司长所说的“房产税一直在研究”,其实就是一直在纸上谈兵。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说得非常深刻,所谓房产税试点,所谓“空转”,实际上从来没转过。既无“空转”也无“实转”。为了抵制房产税,有些地方有些人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上骗中央下骗百姓,所谓的六个试点没有一个真正在搞,连基本方案都没讨论过。在中国没有试点的措施一般不会推广实施,房产税只是嘴上试点,怎么会有真正的措施呢?
对于房产税来说,现在根本不存在该不该征收的问题,而是怎么征收何时征收的问题。在我看来,当务之急是尽快从政策上把闲置房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一是制定或修改地方房产税实施细则,通过实施细则将个人第二套(超过一定面积)或者第三套房产定义为经营性房产,从而征收房产税。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已经暂行了二十多年了,制定“暂行条例”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暂行条例”中的“产权出典”几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经营或投机性房产已经走进现实,我们理应与时俱进,尽快修改“暂行条例”,减少税收流失。我以为,修改“暂行条例”,把闲置房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更为合理合法。当然,这是艰难的博弈,且普通老百姓没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