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朋友一个两年前的调查了,不过现在看来对我们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体系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所以发给大家看看
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运作模式
临县湍水头镇是国家级贫困乡镇,当地农民的资金需求很旺盛。扶贫基金会从扶贫和信贷功能出发,设计了适合于当地实际的小额信贷产品。从产品构成要素看,基金会运作体现出如下特点:
(一)产品设计初衷
临县扶贫基金会发放小额信贷的初衷就是要“以有偿支持发展生产为主,以无偿支持救急性消费为辅”,目的则是希望通过发放小额贷款的方式,为贫困农民输入金融资源,引导农民依靠劳动脱贫。
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产品兼顾扶贫和信贷功能。根据是否记息分为两类,一是“计息贷款”,指用天发展生产,如买化肥、农药、工具、仔猪、出门打工、经商等的小额贷款,期限6个月,要付利息。二是“无息贷款”,主要用于治病治伤和帮助困难家庭的子女就学,期限一年,不付利息。但从2005年起所有基金贷款全部要收取利息。基金会发放贷款的范围也比较小,产品的发放对象为基金会所在村庄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居民。
(二)贷款利率和服务费用
基金会小额信贷产品的借款利率的确定是根据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由茅于轼先生和各基金会会计协商决定上下浮动。不论贷款期限长短,在一段时期内都执行统一的利率标准。2006年1月1日前按年息10%的利率计算,2006年1月1日后调整为年息15%。以月为单位计算借款利息,不足15天的按半月计息;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全月计息,借款逾期后,加收应交纳利息的20%作为“超期处罚金”;2006年10月1日后新发生的借款,借款逾期后,按照年息20%收取逾期借款利息,不再加收应交纳利息20%的利息罚金。
服务费用按用途分别从基金利息收入中提取。一是工资的提取。基金会管理人员实行工资制和离职金补偿制。工资计算按:月工资=职务工资+工作量工资。职务工资按照工作的性质,承担责任的大小,会计每月120元,出纳每月85元,评议员每月60元。工作量工资按照上季度末帐面上的基金总数来计算。每一万元每月提取14元作为工资。其中,会计50%,出纳30%,评议员20%。工龄工资(离职金)在退出基金会时发放。每工作一年,按退出时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多发放一个月工资。二是办公、杂费用的提取。按照每月每万元(基金)10元的标准提取基金总数按照本季度末的数据为准,每季度提取一次],同时实行实报实销。
(三)贷款的担保形式、额度、期限
基金会的贷款额度小、周期短。该基金规定,贷款金额以家庭为单位,每户最高只能贷5000元。每笔贷款一般在几百元至一千元之间,最多不超过五千元。借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基金会的小额信贷是无抵押、无担保的。扶贫基金会贷款采取家庭成员联合签字,共同贷款的方法来保证贷款的安全,一般要求是夫妻双方同时在场共同签字,达不到夫妻双方签字要求的借款户也可以由父母或兄妹联合签字,不需要他人担保或其他财产做抵押。
(四)贷款的投放和回收
基金会贷款手续十分简便,一般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各村基金会贷前审核会集中审核批准即可发放。投放流程是:首先,农民提出借款申请。这要以家庭为单位,与爱人协商同意后,由夫妻二人出面共同签字,在会计处办理借款手续。接下来,付款经三人小组(至少二人,其中一人必须为会计)同意,办理借款手续。最后借款人在会计处办理借款手续后,到出纳处凭付出传票领取现金。基金会对3000元以下的贷款,要求有两人签字,3000元以上要求三个人签字;对5000-20000元试验性贷款必须报总部批准。
贷款到期时,由基金管理小组提前一周通知借款客户,一次性办理借款的回收业务;如不能一次性还清可分次还款,但不得超过两次;借款人因故无力偿还时,要写出申请,由管理人员批准,湍水头镇镇长签字,北京总部茅于轼先生批准,方可免去借款的半数(包括利息),其余半数由管理小组三人按比例赔付。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评价
临县基金会的信用状况的评价是与其风险管理体系结合起来的。一是确定信用户:借款户在向基金会借款期限到达之日之前,主动到基金会办理还款或付息手续的,即为“信用借款户”;借款户在向基金会借款期限到达之日之后,接到基金会书面的“限期还款通知书”之后,一周之内仍未办理还款或付息手续的,即为“非信用借款户”。二是基金会还每年在村里组织村民开展信用户评定活动, 公布信用户、非信用户名单。三是将每年的12月设立为“诚信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村民的舆论给贷户施加压力。
(六)风险控制方式
基金会结合了当地的经济、地理、风俗等情况,以社区类信贷组织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为主,充分发挥道德制约功能。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使道德约束得以强化,保证贷款的安全:一是贷款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执行,家庭成员联合签字;二是贷款和借款者的信用、品德挂钩,基金会要求借款户要文明礼貌,对违法乱纪者不予贷款。三是开展信用户评定活动,对信用户优先贷款,对未按期还款户张榜公开。四是开展“诚信节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增进了村民的信用意识。
贷款投放和回收的相关操作规程体现出了扶贫基金会风险控制的严格要求。此外,基金会发放贷款后,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由监督员(或会计)必须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扶贫基金的使用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的借款人姓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村别等。
扶贫基金会在风险贷款的责任追究上规定借款户因故无力偿还时,借款户要写出申请,由管理人员审查,湍水头镇镇长审核,茅于轼先生批准,方可免去借款本利的50%,其余50%由管理小组按比例赔付。
为了防范借款人的意外身亡而造成的无法收回的借款损失,基金会从利息收入重,按总基金的2%分二次(每年的6月31日和12月31日),按当日的基金总数各提取1%。这样的风险控制制度,就形成了管理人员与基金运行的一致性,对基金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按章追究,减少了放贷中的随意性,为资金安全增加了较为坚固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