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型钓鱼的卖鱼人”与“民科”学者的经济学分析
我在假日里观察到这种经济现象:许多钓鱼爱好者,在节假日到野外沟塘中钓鱼娱乐,娱乐的结果,就是钓到或多或少的野鱼。这些人通常把钓到的鱼,一部分自己享用,一部分拿到市场出售。这些鱼的出售价格,有时候比工业化养殖的鱼卖的贵,有时候卖的很便宜;尤其是当天晚了、而钓鱼人又不想自己享用这些鱼的时候,出售的价格就特别便宜,几乎接近于无偿赠送。比较一下这种商品和瓦尔拉斯在一般均衡理论中研究所使用的消费性商品,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具有几乎完全相同的性质。
首先,这些带到市场的鱼的存量一定;其次,它们本身就是消费性商品,可以满足出售者本人和购买者的效用;再次,无论是买者和卖者,都完全不考虑这些商品的生产成本。尽管有的钓鱼者卖鱼得到的金钱,还不够钓鱼者钓鱼时抽掉的香烟钱;最后,它们的交换价格,不仅取决于供给方的效用曲线和需求方的效用曲线,而且主要取决于需求方的有效需求及交易价格。偶尔地,这类钓鱼人还会钓到珍稀的水产品比如说---野龟。野龟与野鱼相比,在销售价格上有它的特色:野龟和养殖龟,在销售价格上每公斤要高出400%,比野鱼和养殖鱼的销售价格差别要高出很多。这种巨大的差异,是因为野龟生长时间长,数量非常稀缺,被人们认为营养价值高,而且,野龟生命力强,好存活从而销售周期长。
由此,我们在现实经济中,找到了满足瓦尔拉斯要求的这一类消费性商品。它们属于客观存在的社会交换商品中的一类,在以前的文章中,我把它定义成“有闲商品”,现在我形象化地称它为“休闲型钓鱼的卖鱼人”商品。如果我们更仔细的分析一下这类商品的其它小类,那么还会得到更多的启发。
这种“休闲型钓鱼的卖鱼人”商品类别,与今天产业化所导致的数量庞大的物资性商品的供给相比,已经很少或几乎没有多么重要的经济意义。但是,在原创的精神性思想或文化性商品的供给方面,却仍然具有着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一个向上发展的社会的精神需求,除了产业化供给的机构和机制(大众文化)之外,还需要更多原创性的、富有个人色彩的渠道供给。就社会群体构成而言,“休闲型钓鱼的卖鱼人”,就是这个社会的“民科”。以上的分析,就是关于“民科”能够存在而且应该存在的经济学基础。许多民间学者,他们的学术研究成果,类似于“休闲型钓鱼的钓鱼人”所钓到的野鱼乃至野龟。他们把学术研究,变成自己的爱好,几十年如一日,既不考虑花费的成本,也不考虑它的能否带来盈利。历史告诉我们,正是这些学者的这种非功利性的努力,给社会创造了许多独创的思想和文化成果。
分析这些“休闲型钓鱼的卖鱼人”,他们更适宜于提供的精神性商品,更贴近而且适合于纯粹文化性,而非工艺性。他们和体制内的学者相比,在科学发现及原创思想方面具有优势,在技术性、采取产业化制造及普及大众文化方面具有劣势。民间学者所原创的精神性、文化性商品所需的费用,基本都是由他们自己承担的,而创造出来的东西,往往无偿贡献于社会。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具有巨大的外部经济特征。就此而言,社会应该有更多元化的文化生存土壤,政府及其它赞助机构应该给他们更多的财政支持,体制内的学者对民间学者,也应该有更宽容的态度和理解,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不以为然甚至冷嘲热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