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时间的发展,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各种事物可以说是事无巨细,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小公司来说,非常的贴切,但是如果业务量不算大,规模还没有上去,请来太多员工的话就有资源浪费之嫌,可是那些会计的记账报税、过桥资金、公司验资等工作又不能不做。所以现在就有专门的代理报账公司和软件。
其实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下面就叫大家认识如何合理避税,又称“税收筹划”。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这一定义表明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征:
1、合法性。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业务,属逃税行为。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现实中,企业常常有多种税收负担高低不一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降低税收负担、过桥资金、增加利润,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2、目的性。即是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纳税期限的推后,也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如避免高边际税率),也许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不管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即节税(Tax Savings)。从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定义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不仅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这也正是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普及的根本原因所在。
3、筹划性。经营、投资资金证明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则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表明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决策。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再去图谋少缴税,就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逃税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