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在看着你 发表于 2010-11-4 00:33 
首先我想告诉lz,剩余价值理论是不可能被证明的,更不可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证明。
显而易见的是,lz不清楚证明这个词的适用范围。只有在数学、逻辑学(其实也是数学)范畴,才能用证明这个词。在自然科学范畴,只有实证,没有证明。
证明,是从已知条件,通过数学运算或逻辑推理得出结论。纯数学和逻辑学不是自然科学范畴。
实证,是观察到和理论相符合的现象,观察到一次,就实证了一次。这是自然科学的方法。
所以,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是不可能证明剩余价值理论,充其量只能实证。
实证是在证明或者逻辑分析的基础上的人类实践,是被证明和逻辑推理对象在人脑中的客观反映 楼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是你自己没弄清楚什么是范畴